發布時間:2022-11-27 1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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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森防指關于開展秋季森林防火監督檢查工作的要求,為全面做好全市秋季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保護好我市的森林資源,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決定開展全市秋季森林防火監督檢查工作。各縣(區)務必按照檢查通知要求,認真準備,做好迎檢工作。
一、檢查時間
檢查時間定于10月17日至10月31日。
10月17日:xx縣
10月18日:xx縣
10月19日:xx縣
其他縣區也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迎檢準備,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二、組織領導
組 長:來庭富
成 員:張凌志
三、檢查方式和檢查內容
對各縣(區)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整體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查采取聽取匯報、座談和實地查看等方式進行。
各縣區要形成匯報材料,匯報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開展情況,有哪些好的做法,還存在哪問題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組織落實情況
1、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明確責任。是否層層召開森林防火工作會議,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
2、毗鄰縣區、鄉鎮、村屯聯防工作落實情況。
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撲火預案的制定落實情況,森林防火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情況。
(二)宣傳情況
1、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宣傳森林防火情況。電臺、電視臺、報紙開設森林防火專欄,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宣傳森林火災危害、撲火安全常識、林火避險自救知識。天氣預報及時播報森林火險等級和森林火險預警信號。
2、利用宣傳車、宣傳單、標語、版報等宣傳工具開展森林草原防火宣傳的工作情況。
3、林場村屯必須升掛防火旗、張貼防火命令,進入林場道口必須布設防火警示牌、宣傳牌及報警電話,林場道路10公里范圍內至少設有1處宣傳牌,標語口號要具有宣傳警示意義。
(三)預防工作到位情況
1、森林防火檢查站和巡邏管護人員及時上崗到位情況。巡護人員加強巡護,嚴格野外火源管控。重點林區設立檢查站,嚴格檢查入林車輛和人員,杜絕火種進入林區。
2、高森林火險期,各級政府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必須堅守崗位,未經上級批準不許外出。
3、各級防火辦和有林單位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宿情況。
4、徹底清理林地及村屯周邊的易燃物,形成防火隔離帶。
(四)撲救工作準備情況
1、是否及時修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并適時開展應急演練。
2、及時維護檢修防火道路、設施設備,確保通信設備、交通工具和撲火機具處于良好狀態。
3、應儲備足夠的應急撲火物資,撲火設備和撲火經費必須落實到位。
一、檢查對象
承擔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儲存任務的庫點(包括延伸收購點),以及其他糧食經營者。
二、檢查組織方式
由*縣糧食局、*縣物價局組成糧食收購政策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縣糧食局為組成單位,負責牽頭組織實施;*縣物價局為副組長單位,按職能對糧食最低收購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各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儲存任務的庫點(包括延伸收購點)應按國家發改委、國家糧食局《關于開展糧食收購政策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積極配合專項檢查工作,并作好迎接省糧食局、省物價局的工作組對各地進行的巡查和抽查工作。
三、檢查方式及內容
根據我縣實際,此次專項檢查工作分別納入大春收購專項執法檢查和糧食庫存檢查工作一并進行。
(一)對糧食收購市場的檢查。對收購市場的檢查納入大春收購專項執法檢查一并進行。檢查時間為9月1日至12月31日。檢查內容包括:
1、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情況。主要檢查是否向售糧農民公示了收購品種、質量標準和收購價格;是否認真執行《20*年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以下簡稱《預案》)規定的糧食質量標準和收購價格,是否存在壓級壓價、抬級抬價、缺斤短兩、以次充好、以陳充新等變相壓低或提高收購價的行為;是否及時向售糧農民支付了售糧款,是否存在給農民打白條、代扣各種收費及其他款項等行為。
2、檢查糧食經營企業履行最低庫存義務情況。各地要引導和鼓勵各類糧食經營和加工企業履行收購義務,積極入市收購糧食。對新糧上市后*不到按《四川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最低庫存要求的糧食經營企業,由縣糧食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切嚴重的,可取消糧食收購資格,并提請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3、其他檢查。糧食收購者是否具備糧食收購資格,是否按照《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報送糧食收購數據和有關情況;是否存在收購中人為設卡、搞地區封鎖,阻礙糧食正常流通問題。
屆時如我省不啟動《預案》,則涉及《預案》的有關內容不進行檢查。
(二)對最低收購價糧食儲存、銷售、移庫及管理工作的檢查。對最低收購價糧食儲存、銷售、移庫及管理工作的檢查,一并納入今年糧食庫存檢查工作進行。檢查時間為9月1日至12月31日。檢查內容包括:
1、檢查最低收購價糧食儲存及管理情況。最低收購價糧食承儲企業(包括跨省移入地區的確良承儲企業)是否存在擅自動用或自行銷售最低收購價糧食的情況;承儲的最低收購價糧食是否質價相符、帳實相符;糧食儲存是否符安全儲糧要求。
2、檢查最低收購價糧食銷售和移庫的出庫情況。主要是:最低收購價糧食交易過程和交易行為是否符合交易規則,是否存在非法交易、囤積倒賣行為;承儲庫點是否按銷售出庫和移庫計劃以及相關要求及時出庫,是否存在人為設置障礙、借故拖延出庫等行為。
3、中央和地方儲備輪入的糧食是否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收購價格水平。(《預案》不啟動此項不檢查。)
一、指導思想
嚴格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加強監管能力建設,落實監管工作責任,監督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堅持“督促落實責任、積極幫扶指導、嚴懲責任缺失、鼓勵誠信經營”的指導思想,依法規范食品生產企業生產行為,切實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內容
(一)確定年度常規監督檢查的對象
本轄區依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企業。新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企業以及注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按季度進行補充更新。
對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監督檢查參照此方案執行。
(二)確定年度常規監督檢查的頻次
對食品生產企業的常規監督檢查一般每年進行兩次,各單位可以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以及監管工作需要適當增加檢查頻次。其中一次監督檢查要根據監管工作需要和企業生產情況確定時間實施,結合年度報告的提交時間確定,即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每滿一年前的一個月內完成一次對該企業的常規監督檢查和年度報告的審查。
(三)制定檢查計劃,組織開展常規監督檢查
我局在本轄區內組織實施對食品生產企業的常規監督檢查和年度報告的審查工作,制定常規監督檢查具體實施計劃,確定每家食品生產企業實施監督檢查的時間。實施計劃要報告當地政府并報市局備案。
三、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
年度常規監督檢查要結合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獲證企業年度報告審查工作一并進行。
(一)送達監督檢查通知書:在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開展常規監督檢查前15個工作日,向企業送達附件1《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通知書》,告知企業監督檢查有關項目。(承辦單位:各食品監管責任區、食品生產監管股)
(二)督促企業提交書面自查報告:被檢查企業收到監督檢查通知書后,應依照國家質監總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第二章內容進行自查,并向實施監督檢查的質監部門提交書面自查報告。自查報告包括附件2《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情況自查表》規定內容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結合年度報告的審查要求轄區內的食品獲證企業一并提供以下資料:1、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年度報告自查申報表(一式三份)(附件3);2、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3、營業執照復印件;4、在用計量器具的檢定證書;5、安全檢驗項目委托檢驗報告單兩份。(承辦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股、各食品監管責任區)
(三)核查企業自查報告:對收到的企業自查報告進行核查,必要時要求被檢查企業做出說明并提供補充報告材料;對逾期未提供自查報告和年度報告的食品生產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限期要求提供,逾期仍不提供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實施單位:各食品監管責任區、食品生產監管股)
(四)實施現場監督檢查:對企業實施現場監督檢查可結合企業年度報告審查的生產條件實地抽查同時進行。
1、告知企業實施現場檢查:對企業的自查報告和補充材料進行核查后,局食品生產監管股確定對企業實施現場檢查的期限,并發交辦單告知各食品監管責任區、技術所實施現場檢查的時間期限,由各食品監管責任區確定具體現場檢查的日期并告知企業實施現場監督檢查。(各食品監管責任區、食品生產監管股)
2、現場監督檢查的依據:對企業實施現場監督檢查的程序以及監督檢查的內容和方法依據《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實施細則》第三、四章執行。
重點檢查是否有生產場所搬遷未變更、超許可范圍和超期未延續繼續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生產條件、檢驗條件、環境衛生條件是否持續滿足生產的需要,其中計量器具是否持有合格有效檢定證;檢查企業是否做到批批出廠產品檢驗,自行進行產品出廠檢驗的企業,是否按規定進行了實驗室測量比對;委托出廠檢驗的企業,是否委托具有法定檢驗資質檢驗機構簽訂委托檢驗協議等。(實施單位:各食品監管責任區、食品生產監管股、技術所)
3、抽樣檢驗:根據監督檢查工作需要,依照食品監督抽查計劃和有關規定進行抽樣檢驗。加強食品中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的抽檢和監測,嚴禁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超限量標準、超范圍使用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實施單位:各食品監管責任區、食品生產監管股、技術所)
4、記錄監督檢查結果:監督檢查人員應當按附件4《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情況核查表》有關事項,如實記錄監督檢查結果。對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以及企業對前次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現場監督檢查人員應予以詳細描述,并記錄在附件5《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現場監督檢查情況記錄表》上。(實施單位:各食品監管責任區、食品生產監管股)
(四)常規檢查結果的后處理
1、常規檢查的處理: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能夠現場整改的問題,應當要求企業現場整改;不能現場整改的問題,要依法發出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并跟蹤整改情況。
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要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隱瞞食品安全隱患、故意逃避監管等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實施單位:各食品監管責任區、食品生產監管股)
2、檢查記錄歸檔:現場檢查完成后5個工作日,所有監督檢查記錄應按照“一企三檔”的規定,歸檔保存,保存期限為三年。留存企業的監督檢查記錄,應歸入企業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留存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記錄,應歸入監管部門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有關監督檢查的基本信息,應錄入食品質量安全電子監管系統。(實施單位:各食品監管責任區、食品生產監管股)
3、每年應檢查總結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完成情況,并形成本轄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情況分析報告,報所在地政府和市局。(實施單位:各食品監管責任區、食品生產監管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制定常規監督檢查的實施流程,明確各接口的交接事宜,并將任務分解細化,落實到人,責任到人,確保不出現推諉扯皮的現象。
(二)完善監管機制。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轄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把轄區內所有食品生產企業納入到常規監督檢查的范圍,嚴格落實監督抽查、年度報告審查、執法查處、不合格產品強制召回等監管措施,確保監管到位。
在當前宏觀經濟通脹預期增強,特別是糧油食品類價格在高位運行情況下,準確掌握省內糧食庫存情況,是落實中央和省控制物價總水平政策要求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服務于政府宏觀調控、穩定社會糧情預期,推動經濟平穩較快增長。
二、檢查范圍
包括所有中央儲備糧、國家臨時存儲糧(含最低收購價糧、中央臨時儲備和臨時儲存進口糧、國家臨時儲存糧)、地方儲備糧(含地方臨時儲備糧和地方臨時儲存糧),以及國有和國有控股糧食企業儲存的商品糧。
三、檢查內容和方法
(一)檢查內容
1、糧食庫存賬實相符、賬賬相符情況。重點檢查糧食庫存實物的數量、品種、性質情況,與保管賬、統計賬、會計賬對應賬實相符、賬賬相符的情況,與銀行收購貸款掛鉤情況,以及相關賬務處理情況。
2、庫存糧食質量和衛生安全情況。重點檢查中央儲備糧、國家臨時存儲糧、地方儲備糧的質量合格率、品質宜存率和各類糧食的衛生安全指標。
3、儲備糧輪換情況。重點檢查2012年度中央儲備糧、地方儲備糧輪換計劃下達和輪換任務執行情況。
4、政策性糧食補貼撥付使用情況。重點檢查中央儲備糧、地方儲備糧保管費、輪換費以及最低收購價糧收購費、保管費的撥付使用情況。
5、糧食倉儲管理情況。一是中央儲備糧代儲政策執行情況,包括代儲企業和倉房是否具有代儲資格,資格企業的條件是否符合規定等。二是政策性糧食專倉儲存、專賬記載情況。三是庫存糧食儲存安全情況,重點檢查有無嚴重蟲糧、高水分糧、霉變糧、發熱糧等儲糧安全隱患。四是企業安全生產情況。
(二)檢查方法
本次糧食庫存檢查的具體方法按照《糧食庫存檢查暫行辦法》和《2009年全國糧食清倉查庫檢查方法》(發改辦經貿〔2009〕117號)執行。
四、檢查時點和進度安排
以2011年3月末糧食庫存統計結報日為檢查時點。按在地原則,檢查工作分為檢查準備、企業自查、復查和整改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3月20日前,各儲備庫制定庫存檢查方案,做好自查準備,提前準備工作底稿和賬務、財務等相關匯總報表,整理糧食實物形態,備齊秤重、計量和質量扦樣等檢查工具,落實開展檢查前的各項事宜。
(二)自查階段。4月1日前,縣糧食局指導轄區內的承儲企業做好全面的自查工作。通過自查,要認真梳理發現的各種問題,并進行切實整改,做好檢查數據的相關整理工作。
(三)復查階段。4月15日前,市糧食局將采取隨機選點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重點企業和重點環節進行抽查。省糧食局將按照10~15%的復查比例,將納入庫存檢查范圍的政策性糧食儲存量大、拍賣出庫量大,以及各方面反映問題較多的庫點作為復點。
同時要做好國家有關部門對重點地區的部分企業進行隨機抽查和突擊檢查的準備工作。
(四)整改階段。在糧食庫存檢查的各個階段,都要立足于邊檢查邊整改,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人員要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并按期書面反饋整改結果。對由于體制機制原因造成企業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要作為檢查結果的重要內容,逐級匯總上報。
五、相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協調配合??朔楸运枷?,采取有力措施,要本著勤儉節約、提高效率的原則,落實好糧食庫存檢查的經費,不得將檢查費用轉嫁給企業。各縣區糧食局要制定具體的檢查工作方案,組織必要的業務培訓,確保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落到實處,檢查結果真實、準確。
(二)落實庫存檢查工作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自查工作報告和相關報表要由企業法人代表、縣糧食局負責人和相關檢查人員簽字,各環節檢查記錄必須完整、準確,并妥善保存。對故意掩蓋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妨礙檢查工作,或者檢查工作走過場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確保檢查工作客觀、公正,檢查結果真實、準確。要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和人民群眾、新聞媒體的監督,增加檢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為推動我縣違法藥品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違法藥品廣告等不法行為,根據《違法廣告藥品專項檢查工作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縣違法藥品廣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稽查科,辦公室主任由沈珂同志兼任,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聯絡、協調溝通和信息上報等日常工作。
二、整治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藥品管理法》、《廣告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藥品廣告審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堅持標本兼治、打防并重,集中整治藥品廣告方面的突出問題,凈化藥品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用藥環境,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三、整治重點
(一)未經批準或備案的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偽造廣告批準文號、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的行為。
(二)以公眾人物、專家、患者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嚴重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
(三)任意擴大適應癥范圍的嚴重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
(四)治療癌癥、冠心病、糖尿病、腎病、肝病、肺病、白癜風、帕金森病、性病等處方藥在大眾媒介的廣告。
(五)投訴舉報集中,違法情節嚴重的藥品廣告。
(六)其他嚴重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
(七)已被采取暫停銷售措施的違法廣告藥品,但仍在繼續違法廣告或繼續銷售的。
四、整治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成立縣違法藥品廣告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部署全縣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14年7月1日至8月15日)
(一)自查階段。將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及時告知轄區內所有行政相對人,發動、指導和督促其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與廣告媒體簽訂《廣告誠信承諾書》;與涉藥企業簽訂《廣告誠信責任書》。
(二)執法檢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各種媒體的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進行監測,對涉及廣告藥品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
(三)整改復查。對相關單位的整改情況予以復查,對整改不到位的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2014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認真填寫《違法廣告藥品專項檢查統計表》,并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報送市局稽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科室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作為一項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的總體要求,明確工作目標,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措施,著力解決藥品廣告存在的突出問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以及社會危害嚴重的問題。組織執法人員對縣內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媒體的廣告進行監測,對監測發現的違法廣告,嚴格按照國家局“七個一律”的要求,分別采取移送工商查處、公告警示消費、約談違法廣告企業、責令企業整改、暫停銷售違法廣告產品等措施。對查證屬實的違法廣告藥品及時上報省局采取暫停銷售措施,并同時移送工商部門進行查處;對藥品經營單位進行檢查,一經發現被暫停銷售藥品仍在銷售的,一律按《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予以嚴肅查處;對違法廣告嚴重的品種進行針對性抽驗;認真做好違法廣告藥品專項檢查數據統計工作。同時,要高度重視群眾投訴舉報案件線索,對群眾的投訴舉報要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三)多頭聯動,完善機制。通過本次“違法廣告藥品專項檢查”行動,積極引導和督促各有關單位建立有效的廣告管理和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媒體、企業和廣告申報人員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繼續加強與宣傳、廣電、工商等部門的聯系,形成整治合力,使在我縣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現象得到更加有效的遏制。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部署和各項要求,切實督促企業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嚴格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嚴格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督辦。
(二)實現安全檢查全覆蓋零容忍
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督查專項行動,徹底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做到全面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集中專項檢查相結合、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真正發現問題,真正排除安全隱患,切實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三)保障專項檢查與日常工作銜接
把安全生產大檢查與深入推進建筑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保障性住房工程的監督檢查,建筑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活動和日常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機制和制度。
(四)確保安全隱患查處整改全面落實
堅持邊查邊改、邊整邊改,嚴執法、重實效。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對以招商引資和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為名,“先上車,后買票”、“設置檢查”等現象的,要進行重點執法檢查,絕不姑息遷就、養癰遺患,做到科學執法、依法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
二、重點檢查范圍
建筑施工、城市供氣、城市污水處理、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等質量安全管理及建筑市場監督管理情況等。
三、重點檢查內容和分工
在轉發市局《關于立即開展全市規劃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檢點的基礎上,強化以下內容的大檢查。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質監站負責)
1、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及“打非治違”工作部署開展情況;
2、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情況;
3、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4、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情況。
(二)市政公用設施運營方面
1、城市污水處理(城建股負責);
2、城市供氣設施隱患排查情況(燃氣管理辦公室負責);
3、應急避難場所設施的安全檢查情況(城建股負責)。
(三)農房質量安全管理方面(村規股負責)
1、農房設計、施工的指導情況;
2、農房質量安全巡查抽查情況;
3、農村危房改造情況。
(四)建筑市場監督管理方面(建管股負責)
1、違反法定建設程序和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違法違規市場行為的查處情況;
2、對發生事故負有責任的單位和人員資質資格的處罰情況。
四、檢查方式
(一)責任主體自查。按照重點檢查分工,各責任股、站、辦要組織責任各方主體、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對自查出的各類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列出清單,建立臺帳,明確整改責任人員及整改時限,積極消除安全隱患。
(二)縣專項檢查??h規劃建設局根據本實施方案,組織若干個檢查組,對本行業領域的所有經營單位、建設工地進行拉網式大檢查,檢查覆蓋面要達到100%。
(三)迎接上級主管部門檢查。省、市對系統內安全生產大檢查相當重視,將會派督查組對各縣安全生產大檢查的情況進行督查。
五、檢查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認識
全縣規劃建設系統要充分認識當前規劃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嚴峻性、艱巨性、重要性和長期性,對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警醒起來,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完善制度、強化責任、加強管理、嚴格監管,鐵腕打擊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查找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堅決堵塞漏洞,確保全縣規劃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加強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領導
成立縣規劃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由局長同志任組長,黨總支書記、副局長、工會主席等同志任副組長,局黨政辦、建管股、城建股、村鎮股、燃氣辦、政策法規股、質監站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質監站,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嚴格落實安全隱患的整改責任
1、列出清單、建立臺帳。檢查組對檢查出來的安全生產問題和隱患都要列出清單,建立臺帳,標明檢查時間、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或工地)名稱、發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提出的整改要求。
2、明確責任、落實整改。檢查組對所有檢查出來的安全生產問題和隱患,應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資金、責任、時限和預案等事項,做到“五落實”。
3、重大問題、掛牌督辦。檢查組對查出的重大隱患,以及可能引發較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問題,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有關信息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時掛牌督辦。
4、嚴重問題、果斷處置。檢查組對查出的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及時通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研究解決。對檢查中發現非法違法建設施工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的,要及時向局領導匯報,由局領導決定是否提請當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嚴格落實停產(停工)整頓、關閉取締、從重處罰和厲行問責“四個一律”的措施,予以嚴厲打擊治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1、警示約談制度。本次大檢查將結合《關于集中開展全縣建筑安全生產大檢查和“打非治違”專項檢查的通知》一并開展,在房屋建筑安全生產檢查中實行“黃牌”警告制,對安全文明施工倒數后三名的施工企業項目部掛“黃牌”,在電視臺曝光。對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責任不落實、存在違法非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本局將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就加強安全管理提出警示和整改要求。
一、檢查范圍
本區范圍內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的各調查單位。
二、檢查原則
統計執法檢查應當貫徹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的方針,堅持預防、查處和整改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檢查中發現的各種統計違法行為堅持自查從輕,被查從嚴,對經查實確屬統計違法行為堅持依法從嚴處理。
三、檢查內容
(一)2005年統計年報資料和年已上報的統計定報資料的數據質量。重點檢查指標:
工業:工業總產值、銷售產值、銷售收入、中間投入、出貨值、營業利潤
建筑業:建筑業總產值、竣工產值、房屋建筑施工面積、房屋建筑竣工面積、工程結算收入、工程結算利潤
交通運輸業:營業收入、營業利潤
商業:商品購進總額、商品銷售總額、商品銷售收入凈額、利潤總額
住宿業:期末客房數、期末客房床位數、營業收入、營業利潤
房地產業:本年完成投資額、施工面積、竣工面積、現房銷售面積、現房銷售金額、期房銷售面積、期房銷售金額
服務業:營業收入、營業利潤、從業人員數
勞動工資: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和生活費、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二)統計基礎工作。
⒈是否按照統計制度的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帳;
⒉是否建立統計資料的審核、交接、檔案等統計管理制度;
⒊統計人員持證上崗的情況(持有今年到期的統計上崗證的人員或已報名參加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統計人員可作為持證上崗統計);
⒋統計登記辦證情況。
(三)各調查單位依法開展統計工作情況,包括培訓及采集、整理、匯總、上報統計資料等各環節。
四、檢查安排
(一)各街道、鎮(漕開發)統計站,要在對單位詳細摸底的基礎上,組織所屬的全部單位開展自查,并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
(二)各街道、鎮(漕開發)統計站,在完成統計年、定報數據質量自查情況匯總表的基礎上,于6月20日前按專業上報匯總表及關于自查結果的分析小結;并根據自查情況提供擬進行檢查單位名錄及其基本情況,同時上報區統計局。
(三)區統計局年報工作結束后,從6月起抽選部分單位逐步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對違法單位進行查處。抽選單位首先是以各街道、鎮(漕開發)統計站提供的名錄為主。在進行檢查時,要求各街道、鎮(漕開發)統計站做好配合工作,并派統計人員參加。檢查的重點是圍繞本區統計工作的中心任務,抓好工業、商業、房地產、服務業和勞動工資等專業統計的專項執法工作。具體的時間安排如下表:
(四)區統計局在日常工作中,根據各專業實際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地開展經常性檢查工作,并對發現問題的單位及時進行查處。
(五)在年度工作結束后,區統計局將對全年的自查、檢查情況進行總結,并對違法單位及其處理情況進行公布。
五、檢查要求
(一)各單位應積極學習統計法律法規,增強統計法律意識,提高遵守統計法律、法規的自覺性,提高依法統計的認識。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2020年脫貧攻堅全覆蓋督導工作,鞏固和驗證“兩不愁三保障”保障情況,筑牢脫貧攻堅戰的工作成效。我鄉高度重視,按照時間和分組安排,認真負責地開展好本輪督導檢查,在查實情、出實招、求實效上下功夫,確保脫貧攻堅務實、脫貧過程扎實、脫貧結果真實,此次我鄉交叉檢查鎮江關鄉。具體安排如下:
二、工作類別
時間安排在2020年6月11日。對鎮江關鄉進行交叉檢查,督查主要內容為91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和邊緣戶,以及年度脫貧攻堅任務推進完成情況、脫貧成果鞏固提升情況、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情況、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駐村幫扶工作情況、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情況、問題整改“清零”情況、脫貧攻堅數據信息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情況等情況。
三、人員安排
成立由縣級聯系鄉領導盛鄉長、縣聯鄉領導何沂為組長,鄉黨委書記為副組長交叉檢查組,鄉脫貧辦工作人員、鄉部分工作人員、縣級部門幫扶責任人、駐村工作隊為成員。
四、檢查內容
1.年度脫貧攻堅任務推進完成情況
①剩余貧困人口“清零”方面。按照2020年4100元的脫貧標準,對所有貧困戶進行督查。②年度扶貧專項推進完成情況。對照《州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14個扶貧專項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阿州脫貧辦發〔2020〕4號)逐一督查推進及完成情況。
2.脫貧成果鞏固提升情況
①已脫貧人口鞏固情況。查看已脫貧家庭收入是否穩定,測算建檔立卡貧困戶2019年10月至今年5月收入情況,預估6月至9月收入情況,核查是否達到2020年脫貧標準(人均純收入4100元),重點查看產業、就業實現情況;查看貧困戶家庭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情況,是否有因貧輟學現象,是否存在棄學入寺的現象以及各項教育扶貧資助政策精準落實情況;督導檢查貧困人口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落實、住院合規醫療費用報銷情況,貧困人口慢性病簽約服務落實、簽約質量情況,貧困人口慢性病患者慢性病認定和門診費用救助情況以及大病救助情況;查看貧困戶安全住房認定情況,住房建設政策享受和落實情況;查看貧困戶安全飲水達標情況,是否存在水質水量不達標的情況;查看貧困戶是否已通生活用電,檢查有看電視需求的,是否能收看電視。
②已退出貧困村鞏固提升情況。查看已退出的606個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情況,利益聯結和穩定增收情況;查看通村硬化路、文化室、衛生室、通信網絡鞏固、維護情況。
③已摘帽縣鞏固情況。查看貧困縣鄉(鎮)標準中心校、達
標衛生院、便民服務中心鞏固提升情況。
3.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情況
①易地扶貧搬遷入住方面。進一步核實督導建檔立卡貧困搬遷戶實際入住情況,有無只裝修不入住的現象,確保搬遷實際入住率達到100%。
②易地扶貧搬遷戶后續扶持方面。督導檢查各縣(市)按照移民搬遷后續幫扶政策,精準落實搬遷戶產業發展項目、就業創
業項目和保障政策扶持情況。
③安置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方面。督導檢查移民搬遷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建設情況,有無移民搬遷工程質量問題和配套設施不完善的現象。
④拆舊復墾方面。督導檢查各縣(市)搬遷戶舊宅基地拆舊復墾情況,確保應拆盡拆,不留死角。
4.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①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方面。督導檢查縣(市)脫貧攻堅項目庫規范建設情況,是否按照備案計劃實施項目、招投標、項目公示公開、資金撥付支出情況,確保資金安全有效,杜絕資金閑置,杜絕出現“負面清單”項目。
②涉農資金整合方面。督導檢查縣(市)涉農資金整合程序履行、使用情況,是否做到因需而整、應整盡整。
③扶貧小額信貸管理方面。督促檢查小額信貸發放和到期資金回收情況,確保逾期率不超過0.5%。查看是否存在“戶貸企用”、使用不規范的現象。
5.駐村幫扶工作情況
①“五個一”駐村幫扶力量。督導檢查“五個一”駐村幫扶力量履職情況,是否嚴格執行駐村規定,幫扶措施是否有效。
②“兩聯一進”全覆蓋情況。查看“兩聯一進”全覆蓋工作落實情況,是否按照要求開展幫扶工作。
6.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情況
①返貧風險監測情況。②致貧風險監測情況。
7.問題整改“清零”情況
檢查脫貧攻堅問題整改“清零”行動落實情況,查看縣級是否安排部署,行業部門、鄉(鎮)是否制定問題整改方案,隨機抽查部分項目,查看整改結果是否真實有效。
①歷年存量問題整改情況。對2016年以來,“一增收”“兩不愁三保障”、回頭看大排查、巡視巡查、考核評估、督導調研、
審計監督、績效評價等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查看整改完善情況,是否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徹底等現象,檢查問題突出戶是否整改到位。
②考核增量問題整改情況。對2019年“國考”“省考”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是否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確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③自查變量問題整改情況。督促檢查縣(市)對照2019年“國考”“省考”問題清單,開展“舉一反三”自查自糾情況,是否建立問題、責任、措施清單,是否同步推進問題整改。
8.脫貧攻堅數據信息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情況
①賬賬、賬實方面。查看各地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運行使用情況,核查數據錄入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真實性,是否存在賬賬不符、賬實不符的情況。
②檔案資料方面。查看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后鄉(鎮)、貧困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基礎數據信息完善情況。
五、方式方法
①入戶檢查。各督導組對照督導內容進行逐戶檢查,不在家戶可采取電話訪問方式檢查,無法聯系戶采取訪問村干部的方式檢查。
②專項檢查。問題的整改情況,檢查縣(市)整改工作安排情況和整改成效,實地抽查相關行業部門、部分鄉村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③監督檢查。督導組根據清零行動要求,監督檢查問題整改質量,是否存在走過場、虛假整改、虛假銷號的現象。
六、工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要充分認識鄉鎮交叉檢查的重要意義,聯鄉領導、鄉鎮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親自推動,鄉鎮分管領導要具體協調、具體跟進,層層壓實責任,將工作任務落實到人頭,確保任務目標落實到人、工作責任傳遞到人。
(二)嚴格工作開展。要嚴格按照此次檢查內容,統籌抓好脫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和“兩聯一進”“九個結合”重點工作的同步排查,堅持一村一村地查、一戶一戶地過,徹底摸清找準脫貧攻堅和群眾工作存在的薄弱短板,對發現的一般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