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4-04 08:27:1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參與執行分配申請書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科研課題管理是科研機構的核心管理工作,課題的全程管理涉及諸多環節與內容。近年,隨著國家對中醫藥行業科技投入不斷加大,中藥科研任務越來越繁重,課題管理的工作量也逐年增加且管理要求越來越高。如何科學地管理以適應中藥科研發展的需要,是科研機構面臨的重要課題。筆者從科研管理人員的角度出發,對課題全程管理進行探討,以期拋磚引玉。
1 課題全程管理內容與管理層次
課題的全程管理包括項目建議、課題申報與立項、過程管理、結題管理、結題后的跟蹤管理、科技檔案管理等環節,每個環節又包含一系列管理活動。課題數量多時,可分項目進行管理,也可分階段管理,無論采用哪一種管理方式,只有將這些環節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實現科研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環。
課題管理分為2個層次:基礎性管理和創造性管理。基礎性管理是科研管理人員首先要做好的工作,為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而開展一系列管理活動,具有較強的被動性和事務性。創造性管理是更高層次的管理活動,強調充分發揮科研管理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在管理工作中不斷創新,并將管理創新融入科研創新之中。前者是如何完成工作,后者是如何做好工作,側重點不同,管理效果也不同,如果只重視前者而忽視后者,必然使科研管理工作處于比較被動的狀態。在扎實的基礎性管理工作之上,將創造性管理活動融入每個工作環節之中,才能真正做好課題全程管理工作。
2 項目建議
近年來,中藥科研領域的專家針對國家頒布的各類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提出了許多具體的項目建議,具有很強的前瞻性,體現了中藥研究的發展動態、趨勢和前沿。由于項目建議與科研機構的學術影響力密切相關,因此,科研管理人員應充分發揮引導作用:①提高自身中醫藥專業素質和組織管理能力,把握國家需求,了解學科前沿,掌握科研動態;②密切關注科技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部門的計劃信息,敏銳把握資助方向,有針對性地組織專家撰寫項目建議,若該建議被列入招標計劃,將為課題立項奠定良好基礎;③如果項目建議被采用而申報的課題卻未被立項,需分析原因并與項目組織部門溝通,確保以后建議成功;④積極推薦專家參與中醫藥科技發展規劃和招標指南的制定工作,既能擴大專家的學術影響力,也利于本單位人員深入理解科研政策導向,從而把握好選題方向。
3 課題申報與立項
承擔更多的國家級重點課題、高水平課題是研究機構科研競爭力的重要體現,而課題申報的數量和質量是其實現的前提。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網上申報、評審與管理已非常普遍,這就要求科研管理人員必須主動、密切地關注網絡招標信息。在獲取招標信息后,科研管理部門就要進行申報動員、形式審查、專家評審、課題立項、立項獎勵等一系列工作,工作本身有較強的規律性和時效性。
3.1 項目與指南的理解
①全面了解國家各類科技計劃的特點,指導科研人員選擇適合自身研究方向的計劃項目進行申報,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主要支持自由探索的基礎研究,而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強調在完成國家目標基礎上的科技創新。②掌握招標計劃的立項背景,正確、深刻地理解招標指南的資助范圍與重點,結合中藥課題管理經驗,在選題方面給申報者以必要的提示與指導。
3.2 申請書質量控制
①確保申請書的基本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特別對單位與人員信息嚴格把關。②組織專家對課題研究目標、方案、技術路線等核心內容進行評議,幫助申請者理清思路、發現問題并提出修改意見;同時關注申請者對專家建議的采納情況,分析課題立項與之的關聯,以判斷專家的科研指導能力。③保證經費預算符合財務管理規定,并從文字角度審核申請書內容,如重點是否突出,層次是否分明,語言表達是否準確、清晰、流暢等。
3.3 申報課題的遴選
①對于限項申報項目,在整體考慮研究機構學科分布、學科發展及科研資源分配等問題的基礎上,選擇部分優秀課題申報,擇優程序的設計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②對于不限項申報項目,如果不考慮中標率等因素,可以全部上報,有些選題即使被內部評審專家否定也不能輕易放棄,因為某些科研創新點在更寬泛的專家群體中也許是被肯定的,且申請者在完善申請書過程中也會提高自身科研能力。
3.4 任務書質量控制
①及時掌握各部門最新的科技管理辦法,如科技部為落實“十一五”規劃制訂和修訂了一系列管理辦法,這些文件是課題任務書管理和其后各環節管理的重要依據。②對任務書內容進行把關,如經費與任務對等,若結余經費過多將對財務結算產生影響;考核指標與研究內容相關,避免出現二者不一致的情況;預算編制合理,以保證在執行每個欄目的預算時不出現過大偏差等。③與外單位進行合作研究應簽訂正式協議,以明確雙方的責權利。
4 課題過程管理
課題獲準立項是課題管理的良好開端,而課題研究最終能否實現預期目標,過程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環節。目前科研機構“重申報,輕過程”的現象普遍存在,大家更關注如何爭取到課題,而忽視如何完成好課題,甚至出現降低研究目標的情況。課題研究質量高,才有可能獲得延續資助,科研工作才會有發展后勁。
4.1 課題研究質量控制
課題研究質量的控制需要課題組、科研管理部門、決策層及專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科研管理人員是多向溝通的中心環節。①隨時關注,主動與研究者溝通和互動,隨時掌握課題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關注課題研究過程中的新發現,鼓勵課題組深入研究,并采取措施加以扶持和培育。②定期檢查,每年組織專家組對在研課題進行評議,與專家共同分析阻礙課題進展的瓶頸所在,并積極尋求解決辦法,對確實無法繼續的課題及時終止研究。③隨機抽查,如原始記錄是否規范、數據是否真實可靠、實驗操作與實驗室條件是否符合要求等。④及時反饋,將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決策部門反映,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建議,并將解決方案反饋課題組。⑤獎懲分明,對研究質量高的課題予以獎勵,對偽造數據、弄虛作假者予以懲罰。
4.2 課題經費管理
經費管理是過程管理的重要內容,因涉及財務、科研、課題負責人三方職責與權限的協調,也易成為薄弱工作環節,有些科研機構為加強管理會設專職崗位。①全面了解各計劃項目財務管理辦法,掌握各辦法的不同之處;②及時采集財務信息為科研管理服務,如課題經費計劃數與實際到位數是否一致、經費使用合理性等;③為財務管理提供科研管理信息,確保經費核算的正確性;④對某些科目超過預算的課題,提醒課題組及時調整經費支出,必要時向項目組織部門提交預算調整方案。
4.3 合作協議管理
課題合作研究有兩種類型:一是本單位參與外單位課題,經費撥入;一是外單位參與本單位課題,經費撥出。兩種情況均需簽訂合作研究協議并進行規范管理。①依據《合同法》規定,結合中藥科研工作特點,設計統一格式的合作協議文本;②制定合理的協議審批程序,實行逐級審核制度;③嚴格審核協議內容并提出修改建議,如經費約定是否合理、協議經費占課題經費比例、責權利是否統一、知識產權歸屬等問題。
5 結題管理
5.1 研究工作總結
①在規定的結題時間之前,督促課題組進行全面的研究工作總結,要求研究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課題整體研究情況。②將研究報告與任務書考核指標進行對照,確定是否達到預期研究目標。③對沒有達到預期目標的課題,需分析原因并在結題報告中如實說明,必要時可申請延期結題。
5.2 課題經費結算
結題工作包括研究工作總結和經費結算二部分內容,經費不結算就不能認定結題工作完成,但目前結題不結帳的情況十分普遍,有些課題甚至掛賬十幾年,這是課題組與科研機構利益搏弈的結果,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以嚴格執行計劃項目的財務管理規定為前提。①要求課題組在提交結題報告前必須進行財務結算,否則不予辦理結題手續;②要求財務部門出具真實的結算報告,必要時雙方共同核實賬目;③結算后取消賬戶,經批準留歸課題組的結余經費另立賬戶管理;④實行內部審計制度。
5.3 結余經費管理
根據《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2006]56號)文件精神,科研項目結余經費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和財政部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得歸項目組成員所有、長期掛帳,嚴禁用于發放獎金和福利支出。這項規定對今后課題經費的預算和執行預算提出了更高要求,對科研機構以往累積的大量長期掛帳課題,建議采取如下措施:①結余經費按一定比例劃歸課題組使用,另立財務帳號管理,用于、申報成果等方面的支出;②按剩余比例劃入研究機構公用經費,用于科研再投入,如設立科研探索基金、科研獎勵基金等,以培養科研后續發展能力。
6 結題后的跟蹤管理
6.1 繼續申請資助
有些課題可以進行深入探索或擴大領域研究,應鼓勵其繼續申請各類項目以獲得后續經費支持,這類課題往往因積累了深厚的工作基礎而較易獲得資助。
6.2 成果鑒定與申報科技獎勵
①在結題課題中甄別比較成熟的課題,幫助課題組在結題報告的基礎上整理提煉以形成成果報告,并督促其進行成果鑒定。②根據各級科技獎勵的特點,幫助課題組選擇適合的獎項進行申報。③有些課題獲得過多次資助,研究工作很深入,可整合為一個比較大的成果進行申報。
6.3 成果推廣
具有應用性的中藥科研成果應及時轉化推廣,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對科研課題的肯定。①明確成果推廣的時機,如中藥新藥研發課題在研究初期就應尋找合作企業,以保障研發資金充足并利于后期推廣;新方法、新模型等基礎性研究成果應及時。②在中藥科研成果的形成與推廣過程中,重視知識產權管理,主要涉及專利權、著作權、技術秘密等方面,特別關注與企業合作過程中自身權益的保護,如機構名稱在產品宣傳中的正當使用等。③對可公開宣傳的成果進行整理匯編,制成項目簡介以促進成果推廣。
7 科技檔案管理
7.1 歸檔管理
課題歸檔工作需要課題管理、檔案管理、課題組三方的協調配合才能完成。①課題管理人員要確保每個課題的全程管理資料具有原始性和完整性,全面收集申請書、任務書、年度報告、結題報告及其它管理文件,如合作研究協議、任務調整報告等。②檔案管理人員指導課題組在研究過程中積累、形成完整的技術資料,后者將技術資料與管理資料合并整理歸檔,并應重視結題后相關資料歸檔。③完善科技檔案管理制度,強化歸檔工作制約機制,只有將檔案管理與結題、經費管理結合在一起,才能保證歸檔工作順利進行。
7.2 檔案利用
①明確利用目的,為課題研究、管理決策或成果推廣等提供不同層面的服務,如課題研究多利用原始技術資料,而管理決策需要提綱挈領的摘要內容。②對束之高閣的成果加以發掘,探討其深化研究、推廣的價值。③利用計算機軟件系統進行規范管理,以提高檔案管理和利用的效率。
關于課題研究申請書1
__區課題規劃辦:
我校承擔的“創建書香校園”小學國學經典誦讀的研究”課題,因課題負責人原校長田雪芬同志調離本校,需要變更課題負責人為現本校校長武截斌并重新整理課題研究內容“小學經典誦讀的研究”,特提出變更申請:結題時間由20__年6月改為20__年12月。
當否,請批示。
__小課題組
20__年6月21日
大學生課題申請書模板5
項目名稱:
甲方(負責單位)
通訊地址:
項目負責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E-mail:
乙方(合作單位)
通訊地址:
項目負責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E-mail: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項目事項,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項目下達部門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 合作內容
1.研究目標:
(1)
(2)
(3)
2.技術內容:
(1)
(2)
(3)
3.合作方式:
(1)
(2)
(3)
4.合作期限: 20 年 月—20 年 月
二、 雙方分工情況
甲方:(1)
(2)
(3)
乙方:(1)
(2)
(3)
三、雙方權利、義務與責任
甲方:(1)
(2)
(3)
乙方:(1)
(2)
(3)
四、 經費分配
項目獲得資助后,甲方將總經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作為合作研究經費,其中課題開始時支付 %作為乙方的起動經費,其余部分將采取 的方式進行支付,并于課題開始后的 時間內支付完畢。
五、成果分配
1. 產權歸屬:
本研究所產生的成果及產權中的 (全部、甲方完成部分)歸甲方擁有, (全部、乙方完成部分)歸乙方擁有。具體分配如下:
(1) 科研成果署名:甲方 (是,否) 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 (可以、不可以)將研究成果中的 (全部、甲方完成部分)單獨申報科研成果;乙方 (是,否)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 (可以、不可以)將研究成果中的(全部、乙方完成部分)單獨申報科研成果;聯合申報時, (是,否)需經甲乙雙方協商,完成單位排序按照甲方為第 (一、二)完成單位,乙方為第 (一、二)完成單位排列,完成人名單排序按照
方式進行。
(2) :甲方 (是,否) 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 (可以、不可以)單獨將 (全部、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 (單獨、聯合)發表;乙方 (是,否)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 (可以、不可以)將 (全部、乙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 以論文形式 (單獨、聯合)發表;聯合時, (是,否)需經甲乙雙方協商,論文作者排名將按照甲方為 (通訊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貢獻大小排名),乙方為 (通訊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貢獻大小排名)原則進行。
(3)專利申請:甲方 (是,否) 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 (可以、不可以)單獨將 (全部、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請專利,乙方在 (是,否) 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 (可以、不可以)將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 (單獨、聯合) 申請專利。聯合申請專利時, (是,否)需經甲乙雙方協商,發明人排序將按照以下 原則進行。
(4) 后續項目申請:甲方 (是,否) 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 (可以、不可以)將本研究成果中的(全部、甲方完成部分) 作為其它科研項目申報的基礎;乙方 (是,否) 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
(可以、不可以)將本研究成果中的 (全部、乙方完成部分)作為其它科研項目申報的基礎。
2. 成果轉讓:
本研究項目所產生成果的轉讓權歸 (甲方、甲乙雙方共同)擁有,具體轉讓程序為:
(1)
(2)
(3)
由此產生的經濟效益分配方案在成果轉讓 (前、后),由 (甲方、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六、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 本協議生效期間為項目獲得之日至項目結題申請通過之日;
2. 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3.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
(2)
(3)
4. 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地震等導致協議不能順利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盡快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并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5. 本協議與國家法律相抵觸時,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本協議;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并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
7. 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 雙方其它特殊約定
1.
2.
3.
4
八、其它
1. 本項目如獲得批準后,本協議有效期的自動延伸至項目結題通過時;本項目如未獲得批準,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2.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都不得將本協議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甲方 乙方
項目負責人(簽章) 項目負責人(簽章)
單位(公章) 單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課題研究申請書2
尊敬的盤龍區課題規劃辦:
我校承擔的“創建書香校園”小學國學經典誦讀的研究”課題,因課題負責人原校長田雪芬同志調離本校,需要變更課題負責人為現本校校長武截斌并重新整理課題研究內容“小學經典誦讀的研究”,特提出變更申請:結題時間由20xx年6月改為20xx年12月。
當否,請批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月xx日
關于課題研究申請書3
尊敬的縣教育教學研究室:
20xx年春我校申報省級課題《初中物理“超市課堂”—基于新課程的初中物理課堂教學模式的研究》,失利后,學校領導積極一面鼓勵課題組人員不要有放棄研究的思想,一面支持和指導課題組分析和反思我校在課題研究中存在的問題,讓我們茅塞頓開,增強了繼續研究的信心和力量。
隨著學校食堂項目的開工建設,教學樓項目的順利立項,麥元中學駛入發展的快車道,特別是學校二級機構新設了教研專職機構——教科室,為我們的實驗研究提供了更好的平臺。
在縣教研室有關專家的指導和學校領導的關懷下,《初中物理“超市課堂”—基于新課程的初中物理課堂教學模式的研究》20xx年6月被立項為縣級課題,課題編號是:WJKT20xx-3。實驗研究一直在有序地進行著。
但是,在實驗的過程中我們感到《初中物理“超市課堂”—基于新課程的初中物理課堂教學模式的研究》這一課題研究受現有辦學條件、師資水平等方面因素的制約,很難達到預期的研究效果。同時我們深切地感到新課程的有效實施關鍵在教師,我們地處農村,如何提高農村教師實施新課程的能力,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是我們面臨的重大課題,這需要我們進一步加強校本教研,反思與實踐。只有教師的專業成長達到一定高度才能從事課堂教學模式的研究。課題選擇是研究戰略的起點,它對實驗研究的整體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是整個實驗研究工作成敗的關鍵。為了課題研究能解決教育教學中實際存在的問題,并能更深入地開展研究,我校決定更改課題有關事宜。
課題變更為《農村教師實施新課程能力的實踐研究》,課題負責人為汪結樂、汪水根,由校教科室牽頭,以物理學科教師為實驗對象,力爭早出成效。課題主要參加人變更為:汪結樂、胡靈枝、何焰伢、孫瓊力、周紹寬、汪水根、徐的毛、方愛仙、汪四珍。
安慶市教育局局長江興代倡導的“教育超市”理論指出教育應該借鑒產業的某些運作方式,研究產業的運作思路、管理模式,教師的專業成長是“經營”理念中的追求最大限度的“增值”。課題變更是前期研究的延續,是前期實驗的“意料中事”。
以上情況完全屬實,請批準!
尊敬的殷老師:
您好!我是LZW,我自愿申請擔任班長職務。 我競選班長的理由有以下兩點:
第一, 我有當班長的經歷。在小學期間兩次被不同的班級班主任選上擔任班長職務,其中包括在河北借讀期間兩個學期中的第二個學期,說明我具備這方面的能力,得到了老師的認可。
第二, 我在小學4-6年級期間擔任大隊委,其中六年級擔任學校大隊長職務。“責任心強,認真細心,公平正義,有工作熱情,有大局觀念,善于溝通,善于觀察,敢于管理,敢于評價,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總結評價能力。”這是殷老師對班長的職位要求,其實這也是作為大隊長工作需要具備的能力。我相信,我能夠做好學校大隊長的工作也完全能勝任班級班長的職務。
下面我描述一下我在小學期間的主要工作內容:
第一,作為大隊委,協助大隊輔導員做學校宣傳報,廣播活動,升旗儀式;大隊老師不在時主持大隊會議,并分配大隊委員的工作任務,積極檢查執行情況;負責總結大隊的工作執行情況,并記錄在日志上;
第二,作為班主任的小幫手,4年級開始早去學校10-20分鐘,在早自習時為同學出兩道疑難題或典型例題,幫著提高班級成績;幫著老師改判作業,統計分數,使用家校互動平臺通知家長;班級同學有不會的問題或者事情能夠積極幫著解決;協助老師維持課堂紀律;我所做的手抄報經常被作為優秀作品表揚或者在學校展示;我的幻燈片制作不僅是班級小組時拿第一,還經常應用在大隊工作中;團隊意識強,經常帶領小組成員積極分配,完成小組任務,并獲第一;
[論文摘要]我國設立參與分配制度的目的在于彌補破產主體有限性及其功能發揮上的缺陷,但由于其與破產制度在功能和價值目標等方面的差異,使得參與分配制度在實踐中存在諸多的弊端,并未完全發揮其應有的功能。試對目前學術界關于參與分配的方案進行評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完善我國參與分配制度的具體設想。
一、參與分配制度的功能
參與分配制度是在強制執行程序中,申請執行債權人以外的對同一債務人享有債權的其他債權人,因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各債權人的全部債權,其他債權人申請加入已開始的執行程序,并請求平均受償,以實行自己債權的一種制度。根據各國的立法例進行分析,設置參與分配制度是為了配合現行破產制度,彌補破產制度功能發揮上的空白與不足。例如,在英美國家,參與分配的優先原則是與一般破產原則相配合;而在法國、意大利。參與分配的平等原則是與商人破產原則相配合。我國的破產制度實行的是商人破產原則,那么。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中關于參與分配制度的規定能否使參與分配制度發揮彌補破產原則的功能,就成為我們研究的重中之重。
目前我國的破產制度僅適用于企業法人,而不適用于公民和其他組織,也就是說如果發生資不抵債情況的是公民和其他組織,各債權人就無法利用破產程序來獲得公平清償。當某一債權人為滿足其金錢債權申請法院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強制執行時,如果不允許其他債權人就其執行所得申請參與分配,那么各債權人中就只有執行債權人獲得清償,而債務人遲延乃至不能清償債務的風險和損失,勢必將由其他債權人全部承擔,這對其他債權人來說是顯失公平的。正是為了在公民和其他組織資不抵債時,為各債權人提供一條公平受償的途徑,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確立了參與分配制度。
二、構建參與分配制度的理論基準
在我國現階段,參與分配制度還存在很多弊端,在程序構建上并沒有妥善地解決上述各種價值沖突,這就使得其功能的發揮受到了阻礙。參與分配制度雖然只是執行制度體系中的一個小制度,但它卻體現了諸多的價值理念的沖突,在我們建構程序時必須予以重視。例如,參與分配中,司法資源的有限性和未起訴但債權到期的債權人權益保護的沖突。又如,各債權人利益平均化和優先保障積極行使權益的債權人的沖突;再如,執行效率和對各債權人周全保護的沖突。在這多種沖突中我們必須找出一個平衡的度,從而使各種利益達到相對均衡的穩定狀態,這也正是筆者在考慮如何完善我國參與分配制度時的理論起點和價值基準。
三、我國參與分配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一)申請參與分配的前提條件在實踐中難以操作
申請參與分配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債務人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權人的全部債務。債權人要想申請參加到他人已開始的執行程序中,他就必須知道針對該債務人的執行程序已經開始,同時還必須知道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權。但是,在現有的參與分配制度中,申請參與分配債權人怎么才能知道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又怎么才能知道針對該債務人的執行程序已經開始呢?具體而言,執行程序開始后,執行法院、申請執行人及被執行人都沒有通知其他債權人的義務,再加上其他各種因素的制約,其他債權人是很難得知被執行人資不抵債、已被提起執行程序的。所以,參與分配制度在這一方面對符合申請參與分配條件但未能申請參與到執行程序中的債權人的保護是遠遠不夠的。雖然這些債權人可望日后實現其債權,但由于本來就“資不抵債”的債務人經過強制執行后其責任財產進一步減少,其償債能力會進一步削弱,這些債權人實現其債權的可能性也就更加渺茫。這樣,就不利于對各債權人的債權進行公平的保護,這也與設置參與分配的初衷相矛盾。
對此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參考我國破產法的有關規定,引入通知和公告程序予以解決。
如前所述,我國參與分配制度沒有規定對債權人的公告和通知程序,這可能導致某些債權人在不知已有其他債權人對債務人財產進行執行或者不知債務人已資不抵債的情況下沒有申請參與分配,使其債權的公平受償受到影響。公告和通知體現了參與分配的公開性,目的在于告知債權人參與到分配程序中來,以維護所有債權人的利益。我們可以在立法上規定一定期限的通知公告期,執行法院在收到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后必須在這個法定期間內,對已知的其它債權人進行通知,并在此同時進行公告,以使其他法院并不明確的其他債權人知曉執行即將開始。上述這兩種債權人接到通知或公告后應向執行法院申報參與分配。在法定的公告期結束后,法院僅就經申報后已知的債權來確定債務人是否資不抵債。如果資不抵債,直接進入參與分配程序。而那些債權到期但在公告期內未申報的債權人則喪失參與分配的機會。這樣,通過通知公告程序加強了對所有符合申請參與分配條件的債權人的保護
(二)關于參與分配申請人的資格問題
1.關于已經起訴的債權人
根據《民訴意見》第297條規定,有資格申請參與分配的債權人僅限于已經取得執行根據或已經起訴的債權人。但在下一條即第298條又要求債權人在申請參與分配時要提交申請書并附有執行依據。而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執行規定》)第92條根本上重復了《民訴意見》第298條的規定,再次肯定了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要有執行依據。這樣,司法解釋之間甚至上下條文之間出現了自相矛盾之處,造成了司法實踐中不必要的混亂。
對此,有人贊同已經起訴但未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不可以參與分配,認為連執行依據都不具備就可以享有同申請執行人同等的受償地位,這對于申請執行人以及那些已持有執行依據的債權人會產生不公平。
而筆者認為已經起訴的債權人具有申請參與分配的資格,應當只要有人民法院的受案通知書,即可申請參與分配。因為,對于已經起訴的債權人來說,其起訴行為已經證明他們積極行使債權,并已經付諸實施,可能由于某些客觀原因未取得執行依據。在現有的法律資源下,我們如果可以設計一定的程序在保障這些已經取得執行依據并已申請執行的債權人的權益的同時,兼顧那些已起訴但未取得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的權益的話,就完全可以使法律的保護幅度面更廣一些。并且,這樣做會合并多個執行案件,更有利于提高法院的執行效率,節約司法資源。譚秋桂老師提出這樣一種方案:“未取得執行名義但已起訴的債權人參與分配,其分配所得應由執行機關提存。如果該債權人勝訴并獲得最終執行名義,提存的款項由執行機關交付于該債權人,如果該債權人敗訴,提存的款項由執行機關平均分配給已分配完畢的債權人。”他就是試圖通過提存制度來解決這一問題。
2.關于債權已到期但尚未起訴的債權人
我國現行民訴法及司法解釋并未賦予債權已到期但尚未起訴的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的資格。有學者認為,債權已到期但尚未起訴的債權人實際上是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是對自己債權的一種不負責任,對于這些怠于行使自己權利的人,就應當視為其自動放棄權利。但是筆者認為,未起訴的債權人并非都是因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而未起訴。現實中也存在這樣一種情況:債權人雖未起訴但是一直在向債務人要求清償。事實上,由于債權的平等性,已經起訴的債權人的權利和債權已經到期但尚未起訴的債權人的權利并沒有什么不同,起訴行為本身也并不能使提起訴訟的債權人產生任何優先權。并且,起訴行為和向債務人要求清償的行為同樣體現了債權人積極行使自己權利這一事實。所以筆者主張并非所有的債權已到期但尚未起訴的債權人都不具有參與分配的資格,上述情況下的未起訴的債權人可以參與分配。但是,可能存在這樣問題,如果允許尚未起訴并且不具有執行依據的債權人參與分配,會不會為不法之徒假冒債權人大開方便之門呢?對于此問題的解決,筆者考慮,應當規定那部分可以參加參與分配的尚未起訴的債權人,在申請參與分配時,必須向執行法院提供能夠充分證明其債權債務關系成立和已積極向債務人要求清償的證據。否則,不能參與分配。
(三)代位執行中的參與分配問題
代位執行是指在給付金錢或交付標的物為內容的財產執行中,如果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債權,執行機關可依當事人的申請,對該第三人發出履行債務的通知,受通知的第三人應直接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直接將執行標的交執行機關提存,而不得直接向債務人履行義務。《適用意見》第300條和《執行規定》均對此做出規定,《執行規定》規定,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間沒有提出異議,而又不履行的,執行法院有權裁定對其強制執行。依據德國法的規定,在金錢債權為多數債權人而扣押的情形下,作為第三人的債務人有義務將債務標的提存于司法機關,從而開始進行與普通財產分配程序相同的權利分配程序。’臺灣強制執行法規定,就債務人基于債權或物權,得請求第三人交付或移轉動產或不動產之權利為執行時,執行法院除以命令禁止債務人處分,并禁止第三人交付或移轉外,如認為適當時,得命第三人將該動產或不動產交與執行法院,依關于動產或不動產執行之規定執行之。這表明,我國臺灣有關規定也允許其他債權人在代為執行中參與分配。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債權是屬于債務人所有的財產。基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是全體債權人的總擔保”的實體法原則。該債權是所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擔保。既然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申請對第三人的債權強制執行,當債務人資不抵債的時候,其他債權人同樣應有權通過參與分配的方式實現自己的債權。因此,在代位執行中應當同樣可以適用參與分配制度。
[參考文獻]
(1]譚秋桂.民事執行原理研究CM3.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
[2]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調研小組.民事訴訟程序改革報告[R].北京:法律出版社.
[3]馬登科.民事執行程序與破產制度曲統一與協調——論參與分配制度中的優先原則與平等原則[J].特區經濟,2005(3).
[4]尹偉民.民事執行程序中的參與分配制度[J].當代法學,2003(12).
在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結束時員工可以向領導提出轉正申請。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代課教師2021轉正申請書范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021代課教師轉正申請書1尊敬的領導:
時間飛逝,轉眼間,一個緊張而又充實的學期又過去了。我班有幼兒_人,有些孩子個性活潑開朗,但個性鮮明,通過一學年的幼兒園學習生活,每個孩子都有了很大的進步,本學期各項工作即將結束,在孩子們即將完成小班幼兒園學習任務之際,我們回首所做過的工作,總結經驗,反思不足,為了更好的完成以后的工作,提高保教質量,將《綱要》精神貫徹到一日活動中,促進幼兒身心活潑、健康成長。
一、思想工作
本人能積極參加政治學習,遵守勞動紀律,團結同志,熱愛集體,服從分配,對班級工作認真負責,在工作中努力求真、求實、求新。以積極熱情的心態去完成園里安排的各項工作。積極參加園內各項活動及教研學習,做好各項工作,積極要求進步。愛崗敬業,做到耐心、愛心、公平、尊重地對待每一個孩子。
二、工作方面
在教學中,要提高教學質量,關鍵是要上好每一節課,我認真備好每節課,自己動手制作教學用圖和教學用具,激發幼兒興趣,使幼兒產生愉快心情,創造良好的課堂氣氛。關注全體幼兒,注重個別幼兒教育,使班級保持相對穩定。課余時間看對業務有幫助的書籍或上網查詢最新教育理念,不斷為教學內容注入新的活力。
1、在教學活動中認真備課,做好課前的準備工作,課后認真總結經驗,每節課做教學反思,以提高自身的教學能力。
2、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為幼兒創設良好條件,提供充足的教學用具。
在一日活動中,注重教給幼兒初淺的,簡單的生活知識經驗,培養幼兒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
3、認真的領會新《綱要》精神,以多種形式引導幼兒有興趣的參與活動,并主動去學習。
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并在教學中處理好幼兒的主體地位及教師的主導地位。
4、根據制定的活動目標,內容與要求組織好教育教學活動的各環節,保證幼兒每天的游戲及戶外活動時間,提供幼兒活動材料,更好地培養幼兒的全面發展能力。
5、認真填寫周、月計劃。
三、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本學期我們力求從每件小事情做起,耐心細致,保障每一個幼兒的安全,是每一個教師的責任和職責,為了讓家長放心,讓幼兒能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生活、成長。我做到了以下幾點:
1、教給了幼兒一些安全知識,如不吞食異物,不玩火、水、電,不從高處往下跳,不亂爬高處,不吃陌生人的東西,不跟陌生人走,發生危險時,會大聲呼救。
2、嚴格堅持晨檢制度,不讓幼兒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3、加強一日活動各個環節的管理,加強幼兒日常生活的管理,做到了人到心到,謹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4、做好交接班和藥品登記工作,并認真填寫一日情況表。
四、保育工作
在日常生活中教育幼兒關心集體,關心同伴,禮貌待人。對幼兒進行品德教育,使幼兒養成有道德、懂禮貌的好孩子,并與家長密切聯系,聽取家長意見,對幼兒進行因人施教,和家長一起糾正幼兒的不良習慣。
1、進一步加強幼兒常規教育,對幼兒的生活習慣、學習習慣進行培養,使得幼兒在原有的基礎上有一定的發展。
2、配合保育員做好班級的環境衛生和衛生保健工作,做到地上無灰塵、紙屑、門窗干凈、被褥整齊。
3、嚴格堅持衛生保健制度,按制度要求給各種玩具、教具、用具消毒。
4、加強幼兒進餐習慣,使幼兒養成不調食、不偏食、進餐時不講話,不掉飯粒。
5、加強幼兒午睡習慣,不吵鬧,盡快入睡,鞋子擺放整齊,衣服整齊放好,起床后會自己穿衣服、穿鞋子。
五、家長工作方面
積極與家長溝通利用早上和晚上家長接送的時間向家長匯報幼兒的最近一段時間在園情況便家長進一步了解幼兒,使幼兒有更大的進步。
六、反思
作為一名幼兒教育工作者,我熱愛自己的職業,始終以踏實的工作態度,對待每一天,雖然沒有轟轟烈烈的業績卻在幼教這塊廣闊的土地上以一個主人翁的精神默默的耕耘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揚長避短,為幼兒教育事業貢獻自己的光和熱。
半年的工作有成績也有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斷的加強理論學習,更加積極的參加教研活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更好的為幼兒服務,為家長服務。
經過試用期的鍛煉,我已經達到了轉正要求,在此我提出轉正申請,懇求領導給我一個為學校效力的機會。
此致
敬禮!
申請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2021代課教師轉正申請書2尊敬的領導:
在不知不覺中、一個緊張而又充實的學期就要過去了、回顧這一學期、忙碌而又愉快。我們三個老師在共同的努力配合下積極的完成了園領導布置的各項工作:
一、教育教學活動
1、在慶祝“三八婦女節”時我們以“媽媽的愛”為主題進行了情感教育、我們班小朋友自己動手做了花送給媽媽;
我們媽媽看到寶寶的花很是感動。
2、在四月中旬進行了"大自然情景教學"、我們師生共同觀賞了屈原公園的’郁金香展'、小朋友們很開心。
3、我們把五月共同稱為“黑色的”、在這個月里、我們師生共同排練六一的節目、今年又剛好趕上了我們建園十五周年、所以今年六一我們是格外隆重、節目質量要求同樣也很高、所以在這月里、我們老師的嗓子幾乎沒有幾天是正常的、孩子們同樣為了演出也流了不少的汗水;
但在六一兒童節演出后我們看到各個家長與領導臉上的笑容、聽到那拍不完的掌聲、我們感覺付出是值得的。
4、進入到六月后、我們重點抓教學與常規;
小朋友們在邊玩邊學中收獲了不少知識。
二、保育、安全工作
俗語說:“沒有規矩、難成方圓”。本學期、我們根據班級中的幾個弱點、我在班主任的領導下、在進行任何活動的時候都進一步加大力度、把安全工作放首位、并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還進行了相關安全教育、時刻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使幼兒順利度過最后學期。
在保育工作上、我們做到每日嚴格地執行消毒制度;堅持督促幼兒飯前便后注意洗手;及時的給幼兒更換汗濕的衣服;提醒幼兒多喝水、照顧體弱的幼兒、保證幼兒的進食量、使我班幼兒每餐飯都能按量吃完、沒有剩飯的現象。現在、孩子們的身體也長了不少、家長也感到很滿意。
三、家長工作
本學期,我們同樣利用了多種形式(面談,電話與家長作業)與家長進行交流,及時反饋幼兒的發展情況。
社會在發展,時代在前進,幼兒的特點和問題也在發生著不斷的變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會更加刻苦,積極向有經驗的老師學習,使我能取得更大的進步。
經過試用期的鍛煉,我已經達到了轉正要求,在此我提出轉正申請,懇求領導給我一個為學校效力的機會。
此致
敬禮!
申請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2021代課教師轉正申請書3尊敬的領導:
“做一名好老師”是許多老師一生所追求的目標,也是我的目標。自踏入教育這個崗位以來,我始終以勤勤懇懇、踏踏實實的態度來對待我的工作,以“師德”規范自己的教育教學工作,以“當一名好老師”作為自己工作的座右銘,現將本人任職期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本人忠誠黨的事業,全心全意為幼兒和家長服務,能積極參加園里組織的政治及業務學習,并能認真做好筆記寫出心得體會。關心時事,經常收看新聞聯播,讀書看報,積極提高自身的政治覺悟,緊跟黨的步伐,遵紀守法,團結同志,熱愛集體,在工作中能以《幼兒園工作規程》為準繩,以《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為指南,努力求真、求實、求新,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從無遲到早退現象。
二、教育教學方面:
1、加強班級的管理工作,創設與幼兒互動的環境:
做為班主任,我深知自己在班中的位置,充分發揮自身的凝聚力作用,堅持做到以身作則、勇于奉獻、勤勤懇懇,無論是否當班,都做好并檢查班級的各項工作,在工作中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充分發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團隊精神作用,團結一致地做好班級工作。在狠抓班級常規中,真正做到工作有目的、行動有組織、實施有計劃,使所帶班級的各項常規初見成效。每學期開學我首先從日常生活抓起,培養幼兒良好的衛生習慣,鍛煉幼兒的身體素質。另外我還嚴抓幼兒的安全問題,增進幼兒的安全知識。讓安全知識滲透入幼兒的心中,不斷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
2、重視對班級幼兒一日生活常規的培養。
我能根據本班幼兒的年齡特點制定每學期各領域的教育教學目標。能認真地鉆研教材,在教學形式和教學模式上不斷地創新,以《綱要》內的實施細則和內容指導自己的教育教學工作,并在幼兒的活動后寫好評價和反饋,積累經驗,便于今后針對不同類型的幼兒實施更為適合的教育措施。同時能組織好幼兒的一日生活,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的各個活動,使孩子們的一日生活盡量做到勞逸結合、動靜交替。
3、教育教學工作
能從本班幼兒的實際情況出發,精心安排好每周活動內容,認真組織好每節活動。讓幼兒在實際操作中學習,使幼兒真正成為學習的主人,在獲得全面、和諧發展的同時也得到個性的發展。這也是我一直以來堅持的努力方向。同時我能根據班上幼兒的年齡特征,在一日活動中,注意教給幼兒初淺的、簡單的生活知識經驗,培養幼兒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教學中我從不打無準備之仗,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從他們的興趣、需要、方法、習慣、學習新知識可能遇到的困難出發,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關注全體幼兒,注重個別教育,創造良好的課堂氣氛。努力為幼兒創設良好的機會與條件,在環境的創設上讓幼兒出主意、參與設計、參與材料收集、布置、參與環境的管理,體現幼兒的思維、幼兒的發現、幼兒的操作、幼兒的記錄。
在擔任各年齡段的教學工作中,充分調動幼兒的思維和想象力,始終堅持以幼兒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的思想,積極為幼兒創設輕松愉快、活潑有趣的教學環境。針對幼兒能力參差不齊的特點,善于抓住幼兒的心理特點和個性差異,因材施教,培養幼兒良好的教學活動秩序。在教學中我還善于捕捉幼兒生活中的教學契機,細致觀察每位幼兒能力特點及表現,隨時調整自己的教育策略,使幼兒的各方面能力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三、在家長工作方面:
在家長工作方面,經常翻閱有關家教方面的書籍,了解家長的需求。面向全體家長做好家園共育,努力使自己在家長工作方面更加成熟,成為家長放心的好老師。為了與家長更好的溝通,我利用早晨來園及下午離園的時間與家長進行交流,耐心細致的做家長工作,使家園雙方能及時溝通,共同探討,設計教育幼兒的方法。與家長的電話聯系雖然占去了許多業余時間,但為了班上的孩子,我始終堅持著。通過這些活動的開展,家長們配合我們開展各項活動的積極性更高了,家園聯系也更加密切了。
四、取得的成績:
在搞好工作的同時,我從未放松過學習,珍惜幼兒園給我外出學習的每一次機會,學習最前沿的幼教理論,不斷充實自己。在園領導的關心及自己的努力下,近幾年中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在任職期內我不但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還積極承擔了興趣小組及《對大班幼兒進行規則意識培養的研究》課題研究負責人工作,同時能做好新教師的指導工作,榮獲了單位授予的優秀指導教師的光榮稱號,我輔導的幼兒榮獲自治區雙語口語大賽昌吉州復賽二等獎,20_年我撰寫的論文《多媒體——-教師的好幫手》榮獲昌吉州論文大賽一等獎,20_年創作的校園歌曲《好客的新疆人》榮獲昌吉教育總工會民族團結校園歌曲三等獎,20_年撰寫的論文《對一個調皮幼兒的案例分析》榮獲自治區德育教育科研優秀成果三等獎,20_年榮獲縣級“閱讀之星”的光榮稱號,20_年我輔導的幼兒獲得昌吉州大賽二等獎,我所帶的班級榮獲了縣教科委頒發的民族團結模范班級的關榮匾牌。成績永遠是屬于過去的,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不斷改進,不斷創新,使自己真正走進童心世界。
經過試用期的鍛煉,我已經達到了轉正要求,在此我提出轉正申請,懇求領導給我一個為學校效力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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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年__月__日
2021代課教師轉正申請書4尊敬的領導:
時間過得真快,轉眼間一學期的教學工作已經結束,為了把今后的教育教學工作做得更出色,本人就這學期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思想工作方面
俗話說:“活到老,學到老”,我一直在各方面都嚴格要求自己,不斷地提升自己,以便使自己更快地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通過閱讀大量的道德修養書籍,勇于解剖自己,分析自己,正視自己,提高自身素養,處處以為人師表律己。
二、教育教學方面
這學期,本人仍然擔任語文教學工作,班上有46名學生。在教學中,認真鉆研新大綱、吃透教材的每個環節,積極開拓教學思路,把一些先進的教學理論、科學的教學方法及先進現代教學手段靈活運用于課堂教學中,努力培養學生的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勇于創新的等能力。另外,本人在搞好教學工作的同時,還很注重教學經驗的積累,有了心得體會就及時記錄下來與同事交流,甚至把它寫成文章發表在各類博客中。平時,工作上任勞任怨、待人真誠、熱愛學生,因為低段教學識字是重點,所以我一直采用多種渠道讓學生輕松識字,并積極參與聽課、評課,虛心向同行學習,交流教學方法,博采眾長,提高教學水平。我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地對待班里的每一個學生,讓他們都感受到老師的關愛,感受到讀書的樂趣,因為良好的師生關系才能促進了學生的學習。
三、遵守紀律方面
我熱愛自己的事業,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從不因為個人的私事耽誤工作的時間。并積極運用有效的工作時間做好自己分內的工作。在平時工作中,不遲到,不早退,就是有時有課要上,無法調課,不能及時參加校本培訓,也會主動給領導請假,尊敬領導、團結同事,能正確處理好與領導、同事之間的關系。
四、業務進修方面
隨著新課程改革對教師業務能力要求的提高,本人在教學之余,還擠時間自學現代教育技術,會制作簡單的平面圖;喜歡閱讀各類文學作品,特別喜歡創作了聊齋故事和哲理故事連載,有好幾篇關于女人的哲理文章都出現在百度首頁。
五、教學效果方面
通過一學期的努力,教學效果還不錯,我班孩子的優生率為100%,合格率也為100%。教學始終是一門遺憾的藝術,在今后的教育教學工作中,我將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不斷進取,重視自身修養,開拓前進,為美好的教育事業奉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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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代課教師轉正申請書5尊敬的領導:
時光荏苒,轉眼間一年多的訓練已經結束。在學校領導的關心支持和體育組同事們的幫助下,高三體育訓練工作取得了比較滿意的成績。
一、嚴格選材,奠定基礎。
高校錄取體育專業生是要看專業考試分數和文化考試分數(特招的運動員除外),只有兩項都上了線才會被錄取。因此,我在選材時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該生必須具備良好的身體條件和身體素質,體育運動方面具有一定的天賦,這樣的學生訓練成績才會容易提高。
第二,該生具備良好的品質和頑強拼搏的精神,在以后的訓練中不能其負面作用,防止害群之馬的出現。
第三,該生的文化成績一定要處于中等偏下以上水平,總分應該在300分以上,這樣才不至于專業上線后因為文化沒有達到要求而上不了線。
二、嚴格管理,工作保障。
大量實踐證明,一個隊伍想要取得好的成績,必須有一個嚴格的管理制度,為此,在組隊時,我制定了比較詳細的管理制度,對訓練時間、訓練課上以及對場地器材的愛護等方面都提出了細致的要求,使學生對這個隊伍的紀律有了一個明確的了解,確保了訓練工作能夠順利、高效地進行。在日常訓練中,除了系統地進行運動技術訓練外,我還注重培養他們的組織紀律性,為集體爭取榮譽的責任感和堅韌不拔等優良品質,同時要培養頑強拼搏的訓練作風,加強隊員的集體凝聚力,讓他們為自己能成為訓練隊的一員而感到自豪。
三、科學訓練,必要條件。
高中體育考生參加專業考試需要考四項身體素質,分別是100米、800米、鉛球、立定三級跳遠。要想在短短一年的訓練時間里迅速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使每個學生都能達到自己理想學校的專業錄取分數線,難度可想而知。因此,必須針對學生的個體差異制定周密的訓練計劃。舉例來說,對于技術含量要求較高的項目鉛球,我采取統一講解和個別指導的方法,給學生分析原地推鉛球的技術動作,耐心細致地講解動作方法并準確地示范動作,使學生在短期內便建立了正確的技術概念,但我發現有些同學在實踐中動作變形,通過分析我認為是這些同學的絕對力量和腰腹肌力量弱引起的,為此給他們吃小灶,加強上肢和腰腹肌力量,經過一段時間的有針對性訓練,這些學生的鉛球成績有了明顯提高。總之科學訓練是出成績的必要條件。
四、文化課程學習,只進不退。
文化課程是最后高考成敗的關鍵,一般體育生的文化功底總是差一點,保證高效扎實的文化學習是體育生很難做到的,所以我十分重視體育生文化課的學習,實時關注體育生文化課學習,對于成績下降的學生要及時處理,加以督導。積極和各科任老師配合抓好體育生的文化課。
五、分析不足,找出欠缺,解決問題。
通過一年多的訓練和帶學生加試的過程,我發現很多問題,也在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通過本次體育加試發:
1、學生心理素質太差,考試過程中緊張,發揮不出自己水平。
這就要求加強心理素質訓練,多讓學生參加比賽,如市運會等,讓學生學會在比賽中調節心理,克服緊張情緒,能夠隨機應變,力爭超常發揮自己的水平。
2、個別學生技術不穩定,800成績差。
究其原因,我認為是訓練時間短。從20__年3月份開始到今年4月份,看似一年多時間,實際訓練時間不足10個月,從運動技能的形成(泛化階段——分化階段——自動化階段)來說時間遠遠不夠;再就說這個時間段正好少一個冬訓內容,沒有適應冬訓階段,從而導致了高三冬訓任務的失敗,強度上不去、量上不去,還有就是傷病情況嚴重導致了800米成績較低。
六、專業成績。
一年來,值得我慶幸的是經過全隊上下共同努力,在今年的體育專業測試中,我校的體育考生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全隊共14人,11人達到300分以上,按往年分數段285的成績,11人全部上段,上段率79%,上段平均分323.94分,分377.03分。上段人數、上段率、上段平均分和分四項越居北戴河中學歷史。
最后,在接下來的一個多月的時間里,我一定嚴格學生的文化科學習,在高考結束后希望我的隊員一個也不落,全部雙上線。
經過試用期的鍛煉,我已經達到了轉正要求,在此我提出轉正申請,懇求領導給我一個為學校效力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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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疾控機構;財務管理;做法與體會
一、項目基本情況
淮安市全球基金瘧疾項目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啟動。項目覆蓋8個縣(區)及市屬清河區各個街道。項目內容主要是對瘧疾的預防、治療、規范培訓,加強瘧疾檢測,及時發現和報告瘧疾病例,加強項目管理,提高國家消除瘧疾病策略的執行質量。經過實施管理,各級項目的積極配合下,完成全球基金瘧疾項目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市本級項目資金6.27萬元,資金使用率100%,全市各項目點的財務管理工作和資金使用符合全球基金財務管理要求,取得了相當不錯的社會效益,對淮安市的瘧疾控制起到了積極作用,通過對此次全球基金瘧疾項目的運行,財務管理方式也對本級疾控機構的專項經費財務管理產生一定的啟發和促進作用。
全球基金瘧疾項目的操作模式為按工作目標分解工作任務,并相應建立工作目標明細賬進行核算。本市的全球基金瘧疾項目共分為6項工作目標,分別為目標:(1)使瘧疾病例及時得到正確診斷和規范治療;(2)使項目地區居民得到更好的瘧疾預防措施;(3)加強健康教育和社區動員,促進瘧疾防治意識;(4)加強特殊人群的瘧疾防治和管理;(5)加強瘧疾監測,及時發現和報告瘧疾病例;(6)政府動員,加強項目管理,提高國家消除策略執行質量。各個目標項下又制定了詳細的活動內容。如目標一的活動內容就包含了提高各級鏡檢診斷能力、在邊遠地區使用RDT提高瘧疾診斷能力、鏡檢質控、RDT質控、加強對瘧疾病人的防治工作、完善病例報告管理系統、加強抗瘧藥品的質量監督、開展與瘧疾診治相關的實施性研究等。
二、項目的管理方式
項目資金來源主要有省級下撥的專款收入和調撥的固定資產、物資材料。專款收入按目標內容分解。物資材料分為固定資產和存貨,也是按工作目標和工作量來分配。對于資金和物資的使用管理,該項目啟動之日起就嚴格的遵照從中央至省市至項目縣的工作目標逐級下達、安排執行以及監督考核。
1.項目執行初期,需要進行財務預測與決策,從提高經濟效益、獲得最大收益的角度來確定財務目標,并選擇最佳方案。
2.根據預測的工作內容制定嚴格的財務預算。
3.在項目開展過程中,定期對項目工作及資金使用進行督導考核,對財務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對比、檢查,發現偏差及時加以糾正,使之符合財務目標與制度的要求。
4.項目收尾階段,以活動開展后的實際資料為依據,對活動過程和結果進行系統的分析與評價。
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對工作的各個環節也做出極其詳盡的說明及佐證材料的規定,例如對于材料物資的管理就有物品材料輔助賬、驗收單、入庫單、調撥單、領用單、核查表、報廢審批表、下撥通知單。對于固定資產管理則有固定資產輔助賬、核查總表、核查明細表、報廢審批表、資產移交表、資產登記表。對于費用支出則有費用支出結算單、用款申請書、預算表、決算表、領款明細表、用款申請書、簽到表等。
三、對本級疾控專項經費管理的啟發
對比我們日常的專項業務經費的管理,由于對內部控制及預算管理重視不夠,經費下達時,財務人員只看到金額,而業務人員只看到工作量,業務科室與財務人員工作不銜接、各自為政,使項目得不到有效控制。而全球基金項目不但對于項目事前及事中有嚴格的管理規定,對于事后控制也制定了細致周密的方案。如每個季度結束后,項目業務人員及財務人員都要對自已及管理范圍內的項目縣區進行自查及抽查,對于項目縣還要進行現場督導,如果出現偏離業務目標的情況就可以及時糾正。項目人員和財務人員的工作分工和工作職責不同,但是總目標是一致的,工作同步。
通過對全球基金項目的參與,我認為在專項經費的管理中引入全球基金的管理模式將大大改善目前的狀況。首先,在專項經費下達階段,應與承辦專項業務的部門就專項經費的工作量及經費總額制定預算,制定預算時要遵循預算編制的基本原則:合法性原則、真實性原則、完善性原則、科學性原則、穩妥性原則、重點性原則、透明性原則、績效性原則,根據主要工作內容及預計使用經費編制詳細的經費測算表,列明工作內容、預計工作量及資金用量。制定嚴格的考核標準,出現偏差時有助于迅速找到解決方案。其次,在執行階段中,對工作任務的每一步驟做到有預算、有決算、有總結,對未能按預算完成的項目要有情況說明及預算調整方案。第三,在財務監督方面,制定有效的監督機制,按工作任務、資金用途等內容定期對財務運行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定期與業務人員就項目進展進行交流,對未能按預算要求使用資金的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及說明。最后,在財務決算及財務審計方面,督促相關業務及財務人員遵守財經紀律,保證專款專用,認真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定,完備經費報銷手續,確保財務決算與預算的關聯性。
四、通過實施全球基金項目得到的體會
通過實施全球基金項目,專項經費的財務管理方面還要意識到以下幾點:
1.專項經費的有效控制不光是財務部門的工作,它是單位每一個部門甚至是每一位職工的事情。
2.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要明確,應按不同的工作內容制定相關的崗位職責,達到每一位會計人員都能清楚的了解自己的工作內容及職責。
3.制定詳細的賬務處理程序及制度,將崗位職責與業務辦理的工作流程結合,繪出完整的工作流程。
一、執行機構及其職責
1.人民法院根據需要,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設立執行機構,專門負責執行工作。
2.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2)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3)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有關規定作出的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裁定;
(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5)經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的外國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
(6)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3.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裁定,由審理案件的審判庭負責執行。
4.人民法庭審結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負責執行。其中復雜、疑難或被執行人不在本法院轄區的案件,由執行機構負責執行。
5.執行程序中重大事項的辦理,應由三名以上執行員討論,并報經院長批準。
6.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或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對仲裁裁決是否有不予執行事由進行審查的,應組成合議庭進行。
7.執行機構應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訊設備、音像設備和警械用具等,以保障及時有效地履行職責。
8.執行人員執行公務時,應向有關人員出示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并按規定著裝。必要時應由司法警察參加。
執行公務證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制發。
9.上級人民法院執行機構負責本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
二、執行管轄
10.仲裁機構作出的國內仲裁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前款案件的級別管轄,參照各地法院受理訴訟案件的級別管轄的規定確定。
11.在國內仲裁過程中,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經仲裁機構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被申請保全的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裁定并執行;申請證據保全的,由證據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裁定并執行。
12.在涉外仲裁過程中,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經仲裁機構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被申請保全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并執行;申請證據保全的,由證據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并執行。
13.專利管理機關依法作出的處理決定和處罰決定,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權受理專利糾紛案件的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14.國務院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海關依照法律、法規作出的處理決定和處罰決定,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15.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當事人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當事人向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16.人民法院之間因執行管轄權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雙方共同的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17.基層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執行案件,因特殊情況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執行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執行。
三、執行的申請和移送
18.人民法院受理執行案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或移送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4)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5)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6)屬于受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管轄。
人民法院對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應當在七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19.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一般應當由當事人依法提出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扶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
20.申請執行,應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證件:
(1)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申請執行人書寫申請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對口頭申請應當制作筆錄,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
外國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中文申請執行書。當事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司法協助條約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條約規定辦理。
(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
(5)其他應當提交的文件或證件。
21.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或仲裁協議書。
申請執行國外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應當提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我國公證機關公證的仲裁裁決書中文本。
22.申請執行人可以委托人代為申請執行。委托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經委托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事項和人的權限。
委托人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或代為進行執行和解,或代為收取執行款項的,應當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2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應當按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繳納申請執行的費用。
四、執行前的準備和對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的查明
24.人民法院決定受理執行案件后,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25.執行通知書的送達,適用民事訴訟法關于送達的規定。
26.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應當及時采取執行措施。
在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被執行人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的,應當立即采取執行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執行措施,應當制作裁定書,送達被執行人。
27.人民法院執行非訴訟生效法律文書,必要時可向制作生效法律文書的機構調取卷宗材料。
28.申請執行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線索。被執行人必須如實向人民法院報告其財產狀況。
人民法院在執行中有權向被執行人、有關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公民個人,調查了解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對調查所需的材料可以進行復制、抄錄或拍照,但應當依法保密。
29.為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和履行義務的能力,可以傳喚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
30.被執行人拒絕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其有關財產狀況的證據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進行搜查。
31.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時,對被執行人可能存放隱匿的財物及有關證據材料的處所、箱柜等,經責令被執行人開啟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強制開啟。
五、金錢給付的執行
32.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在銀行(含其分理處、營業所和儲蓄所)、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以下簡稱金融機構)的存款,依照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查詢、凍結、扣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銀行存款的通知》的規定辦理。
33.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范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34.被執行人為金融機構的,對其交存在人民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和備付金不得凍結和扣劃,但對其在本機構、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及其在人民銀行的其他存款可以凍結、劃撥,并可對被執行人的其他財產采取執行措施,但不得查封其營業場所。
35.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其收入轉為儲蓄存款的,應當責令其交出存單。拒不交出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提取其存款的裁定,向金融機構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并附生效法律文書,由金融機構提取被執行人的存款交人民法院或存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賬戶。
36.被執行人在有關單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向該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其協助扣留或提取。
37.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38.被執行人無金錢給付能力的,人民法院有權裁定對被執行人的其他財產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裁定書應送達被執行人。
采取前款措施需有關單位協助的,應當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并送達有關單位。
39.查封、扣押財產的價值應當與被執行人履行債務的價值相當。
40.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后,其余額部分用于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41.對動產的查封,應當采取加貼封條的方式。不便加貼封條的,應當張貼公告。
對有產權證照的動產或不動產的查封,應當向有關管理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不得辦理查封財產的轉移過戶手續,同時可以責令被執行人將有關財產權證照交人民法院保管。必要時也可以采取加貼封條或張貼公告的方法查封。
既未向有關管理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也未采取加貼封條或張貼公告的辦法查封的,不得對抗其他人民法院的查封。
42.被查封的財產,可以指令由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如繼續使用被查封的財產對其價值無重大影響,可以允許被執行人繼續使用。因被執行人保管或使用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43.被扣押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保管。對扣押的財產,保管人不得使用。
44.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擅自處分已被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責任人限期追回財產或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5.被執行人的財產經查封、扣押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內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46.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的被執行人財產進行變價時,應當委托拍賣機構進行拍賣。
財產無法委托拍賣、不適于拍賣或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需要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或自行組織變賣。
47.人民法院對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應當委托依法成立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
48.被執行人申請對人民法院查封的財產自行變賣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但應當監督其按照合理價格在指定的期限內進行,并控制變賣的價款。
49.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成交后,必須即時錢物兩清。
委托拍賣、組織變賣被執行人財產所發生的實際費用,從所得價款中優先扣除。所得價款超出執行標的數額和執行費用的部分,應當退還被執行人。
50.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裁定禁止被執行人轉讓其專利權、注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財產權部分)等知識產權。上述權利有登記主管部門的,應當同時向有關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不得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必要時可以責令被執行人將產權或使用權證照交人民法院保存。
對前款財產權,可以采取拍賣、變賣等執行措施。
51.對被執行人從有關企業中應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紅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權裁定禁止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并要求有關企業直接向申請執行人支付。
對被執行人預期從有關企業中應得的股息或紅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凍結措施,禁止到期后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從有關企業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據。
52.對被執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憑證(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強制被執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轉讓,也可以直接采取拍賣、變賣的方式進行處分,或直接將股票抵償給債權人,用于清償被執行人的債務。
53.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凍結措施。
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54.被執行人在其獨資并辦的法人企業中擁有的投資權益被凍結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轉讓,以轉讓所得清償其對申請執行人的債務。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征得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后,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影響執行。
人民法院也可允許并監督被執行人自行轉讓其投資權益或股權,將轉讓所得收益用于清償對申請執行人的債務。
55.對被執行人在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在征得合資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對外經濟貿易主管機關的批準后,可以對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予以轉讓。
如果被執行人除在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中的股權以外別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其他股東又不同意轉讓的,可以直接強制轉讓被執行人的股權,但應當保護合資他方的優先購買權。
56.有關企業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協助凍結通知后,擅自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或擅自為被執行人辦理已凍結股權的轉移手續,造成已轉移的財產無法追回的,應當在所支付的股息或紅利或轉移的股權價值范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六、交付財產和完成行為的執行
57.生效法律文書確定被執行人交付特定標的物的,應當執行原物。原物被隱匿或非法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交出。原物確已變質、損壞或滅失的,應當裁定折價賠償或按標的物的價值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其他財產。
58.有關單位或公民持有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票證,在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或通知書后,協同被執行人轉移財物或票證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承擔賠償責任。
59.被執行人的財產經拍賣、變賣或裁定以物低債后,需從現占有人處交付給買受人或申請執行人的,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和本規定57條、58條的規定。
60.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中指定的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履行。
對于可以替代履行的行為,可以委托有關單位或他人完成,因完成上述行為發生的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對于只能由被執行人完成的行為,經教育,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妨害執行行為的有關規定處理。
七、被執行人到期債權的執行
61.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以下簡稱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須直接送達第三人。
履行通知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1)第三人直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其對被執行人所負的債務,不得向被執行人清償;
(2)第三人應當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內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
(3)第三人對履行到期債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內向執行法院提出;
(4)第三人違背上述義務的法律后果。
62.第三人對履行通知的異議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口頭提出的,執行人員應記入筆錄,并由第三人簽字或蓋章。
63.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間內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得對第三人強制執行,對提出的異議不進行審查。
64.第三人提出自己無履行能力或其與申請執行人無直接法律關系,不屬于本規定所指的異議。
第三人對債務部分承認、部分有異議的,可以對其承認的部分強制執行。
65.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內沒有提出異議,而又不履行的,執行法院有權裁定對其強制執行。此裁定同時送達第三人和被執行人。
66.被執行人收到人民法院履行通知后,放棄其對第三人的債權或延緩第三人履行期限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仍可在第三人無異議又不履行的情況下予以強制執行。
67.第三人收到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后,擅自向被執行人履行,造成已向被執行人履行的財產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財產范圍內與被執行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外,可以追究其妨害執行的責任。
68.在對第三人作出強制執行裁定后,第三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對他人享有的到期債權強制執行。
69.第三人按照人民法院履行通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了債務或已被強制執行后,人民法院應當出具有關證明。
八、對案外人異議的處理
70.案外人對執行的主張權利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
案外人異議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應的證據。以書面形式提出確有困難的,可以允許以口頭形式提出。
71.對案外人提出的異議,執行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的規定進行審查。
審查期間可以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但不得進行處分。正在實施的處分措施應當停止。
經審查認為案外人的異議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其異議,繼續執行。
72.案外人提出異議的執行標的物是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經審查認為案外人的異議成立的,報經院長批準,裁定對生效法律文書中該項內容中止執行。
73.執行標的物不屬生效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經審查認為案外人的異議成立的,報經院長批準,停止對該標的物的執行。已經采取的執行措施應當裁定立即解除或撤銷,并將該標的物交還案外人。
74.對案外人提出的異議一時難以確定是否成立,案外人已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的,可以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申請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的,可以繼續執行。因提供擔保而解除查封扣押或繼續執行有錯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裁定以擔保的財產予以賠償。
75.執行上級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遇有本規定72條規定的情形的,或執行的財產是上級人民法院裁定保全的財產時遇有本規定73條、74條規定的情形的,需報經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九、被執行主體的變更和追加
76.被執行人為無法人資格的私營獨資企業,無能力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執行該獨資企業業主的其他財產。
77.被執行人為個人合伙組織或合伙型聯營企業,無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該合伙組織的合伙人或參加該聯營企業的法人為被執行人。
78.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以裁定企業法人為被執行人。企業法人直接經營管理的財產仍不能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執行該企業法人其他分支機構的財產。
若必須執行已被承包或租賃的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財產時,對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應得的收益應依法保護。
79.被執行人按法定程序分立為兩個或多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分立后存續的企業按照分立協議確定的比例承擔債務;不符合法定程序分立的,裁定由分立后存續的企業按照其從被執行企業分得的資產占原企業總資產的比例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80.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81.被執行人被撤銷、注銷或歇業后,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無償接受被執行人的財產,致使被執行人無遺留財產清償債務或遺留財產不足清償的,可以裁定由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在所接受的財產范圍內承擔責任。
82.被執行人的開辦單位已經在注冊資金范圍內或接受財產的范圍內向其他債權人承擔了全部責任的,人民法院不得裁定開辦單位重復承擔責任。
83.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71條至第274條及本規定裁定變更或追加被執行主體的,由執行法院的執行機構辦理。
十、執行擔保和執行和解
84.被執行人或其擔保人以財產向人民法院提供執行擔保的,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按照擔保物的種類、性質,將擔保物移交執行法院,或依法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85.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期間,保證人為被執行人提供保證,人民法院據此未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審結后如果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其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即使生效法律文書中未確定保證人承擔責任,人民法院有權裁定執行保證人在保證責任范圍內的財產。
86.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可以自愿達成和解協議,變更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義務主體、標的物及其數額、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
和解協議一般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執行人員應將和解協議副本附卷。無書面協議的,執行人員應將和解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87.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和解協議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作執行結案處理。
十一、多個債權人對一個債務人申請執行和參與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先后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于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于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后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89.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可告知當事人依法申請被執行人破產。
90.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91.對參與被執行人財產的具體分配,應當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法院主持進行。
首先查封、扣押、凍結的法院所采取的執行措施如系為執行財產保全裁定,具體分配應當在該院案件審理終結后進行。
92.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的,應當向其原申請執行法院提交參與分配申請書,寫明參與分配的理由,并附有執行依據。該執行法院應將參與分配申請書轉交給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說明執行情況。
93.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參加參與分配程序,主張優先受償權。
94.參與分配案件中可供執行的財產,在對享有優先權、擔保權的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順序優先受償后,按照各個案件債權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95.被執行人的財產分配給各債權人后,被執行人對其剩余債務應當繼續清償。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繼續依法執行。
96.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未經清理或清算而撤銷、注銷或歇業,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參照本規定90條至95條的規定,對各債權人的債權按比例清償。
十二、對妨害執行行為的強制措施的適用
97.對必須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的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進行拘傳。
98.對被拘傳人的調查詢問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調查詢問后不得限制被拘傳人的人身自由。
99.在本轄區以外采取拘傳措施時,應當將被拘傳人拘傳到當地法院,當地法院應予以協助。
100.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或者妨害執行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處理: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向人民法院提供執行擔保的財產的;
(2)案外人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轉移被執行人財產的;
(3)故意撕毀人民法院執行公告、封條的;
(4)偽造、隱藏、毀滅有關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查明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的;
(5)指使、賄買、脅迫他人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和履行義務的能力問題作偽證的;
(6)妨礙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7)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方法妨礙或抗拒執行的;
(8)哄鬧、沖擊執行現場的;
(9)對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或協助執人員進行侮辱、誹謗、誣陷、圍攻、威脅、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10)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和執行公務證件的。
101.在執行過程中遇有被執行人或其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或者妨害執行情節嚴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將有關材料移交有關機關處理。
十三、執行的中止、終結、結案和執行回轉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執行人為債務人的破產申請的;
(2)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3)執行的標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機構正在審理的案件爭議標的物,需要等待該案件審理完畢確定權屬的;
(4)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
(5)仲裁裁決的被申請執行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執行請求,并提供適當擔保的。
103.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或再審的案件,執行機構根據上級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執行裁定書中止執行。
104.中止執行的情形消失后,執行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恢復執行。
恢復執行應當書面通知當人。
105.在執行中,被執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執行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六項的規定,裁定終結執行。
106.中止執行和終結執行的裁定書應當寫明中止或終結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執
107.人民法院執行生效法律文書,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行結案,但中止行的期間應當扣除。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108.執行結案的方式為:
(1)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全部執行完畢;
(2)裁定終結執行;
(3)裁定不予執行;
(4)當事人之間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已履行完畢。
109.在執行中或執行完畢后,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撤銷或變更的,原執行機構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書,作出執行回轉的裁定,責令原申請執行人返還已取得的財產及其孳息。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
執行回轉應重新立案,適用執行程序的有關規定。
110.執行回轉時,已執行的標的物系特定物的,應當退還原物。不能退還原物的,可以折價抵償。
十四、委托執行、協助執行和執行爭議的協調
111.凡需要委托執行的案件,委托法院應在立案后一個月內辦妥委托執行手續。超過此期限委托的,應當經對方法院同意。
112.委托法院明知被執行人有下列情形的,應當及時依法裁定中止執行或終結執行,不得委托當地法院執行:
(1)無確切住所,長期下落不明,又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2)有關法院已經受理以被執行人為債務人的破產案件或者已經宣告其破產的。
113.委托執行一般應在同級人民法院之間進行。經對方法院同意,也可委托上一級的法院執行。
被執行人是軍隊企業的,可以委托其所在地的軍事法院執行。
執行標的物是船舶的,可以委托有關海事法院執行。
114.委托法院應當向受委托法院出具書面委托函,并附送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副本原件、立案審批表復印件及有關情況說明,包括財產保全情況、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的情況,并注明委托法院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等。
115.委托執行案件的實際支出費用,由受托法院向被執行人收取,確有必要的,可以向申請執行人預收。委托法院已經向申請執行人預收費用的,應當將預收的費用轉交受托法院。
116.案件委托執行后,未經受托法院同意,委托法院不得自行執行。
117.受托法院接到委托后,應當及時將指定的承辦人、聯系電話、地址等告知委托法院;如發現委托執行的手續、資料不全,應及時要求委托法院補辦。但不得據此拒絕接受委托。
118.受托法院對受托執行的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執行,有權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和對妨害執行行為的強制措施。
119.被執行人在受托法院當地有工商登記或戶籍登記,但人員下落不明,如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直接執行其財產。
120.對執行擔保和執行和解的情況以及案外人對非屬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執行標的物提出的異議,受托法院可以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并及時通知委托法院。
121.受托法院在執行中,認為需要變更被執行人的,應當將有關情況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依法決定是否作出變更被執行人的裁定。
122.受托法院認為受托執行的案件應當中止、終結執行的,應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函告委托法院作出裁定。受托法院提供的證據材料確實、充分的,委托法院應當及時作出中止或終結執行的裁定。
123.受托法院認為委托執行的法律文書有錯誤,如執行可能造成執行回轉困難或無法執行回轉的,應當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必要時要將保全款項劃到法院賬戶,然后函請委托法院審查。受托法院按照委托法院的審查結果繼續執行或停止執行。
124.人民法院在異地執行時,當地人民法院應當積極配合,協同排除障礙,保證執行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執行裝備、執行標的物不受侵害。
125.兩個或兩個以上人民法院在執行相關案件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逐級報請上級法院,直至報請共同的上級法院協調處理。
執行爭議經高級人民法院協商不成的,由有關的高級人民法院書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協調處理。
126.執行中發現兩地法院或人民法院與仲裁機構就同一法律關系作出不同裁判內容的法律文書的,各有關法院應當立即停止執行,報請共同的上級法院處理。
127.上級法院協調處理有關執行爭議案件,認為必要時,可以決定將有關款項劃到本院指定的賬戶。
128.上級法院協調下級法院之間的執行爭議所作出的處理決定,有關法院必須執行。
十五、執行監督
129.上級人民法院依法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法院的執行工作。
130.上級法院發現下級法院在執行中作出的裁定、決定、通知或具體執行行為不當或有錯誤的,應當及時指令下級法院糾正,并可以通知有關法院暫緩執行。
下級法院收到上級法院指令后必須立即糾正。如果認為上級法院的指令有錯誤。可以在收到該指令后五日內請求上級法院復議。
上級法院認為請求復議的理由不成立,而下級法院仍不糾正的,上級法院可直接作出裁定或決定予以糾正,送達有關法院及當事人,并可直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131.上級法院發現下級法院執行的非訴訟生效法律文書有不予執行事由,應當依法作出不予執行裁定而不制作的,可以責令下級法院在指定時限內作出裁定,必要時可直接裁定不予執行。
132.上級法院發現下級法院的執行案件(包括受委托執行的案件)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執行結案的;應當作出裁定、決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應當依法實施具體執行行為而不實施的,應當督促下級法院限期執行,及時作出有關裁定等法律文書,或采取相應措施。
對下級法院長期未能執結的案件,確有必要的,上級法院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與下級法院共同執行,也可以指定本轄區其他法院執行。
133.上級法院在監督、指導、協調下級法院執行案件中,發現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確有錯誤的,應當書面通知下級法院暫緩執行,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
134.上級法院在申訴案件復查期間,決定對生效法律文書暫緩執行的,有關審判庭應當將暫緩執行的通知抄送執行機構。
135.上級法院通知暫緩執行的,應同時指定暫緩執行的期限。暫緩執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報經院長批準,并及時通知下級法院。
暫緩執行的原因消除后,應當及時通知執行法院恢復執行。期滿后上級法院未通知繼續暫緩執行的,執行法院可以恢復執行。
136.下級法院不按照上級法院的裁定、決定或通知執行,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十六、附則
第一條組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是我省科技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工程中心是技術創新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對我省工程中心的管理,充分發揮其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的作用,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精神,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工程中心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新型研究開發機構,享受國家和省給予獨立科研機構的各項優惠政策。
第三條省科委會同省計委、經委負責指導工程中心的組建與管理工作。
第二章性質、目的、任務
第四條性質。工程中心是指依托于行業、領域具有綜合優勢的單位,具有較完備的工程技術綜合配套試驗條件,有一支高質素的研究開發、工程設計和試驗的專業科技隊伍,并能提供多種綜合性技術服務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機構。
第五條目的。組建工程中心宗旨是推動企業及相關行業的科技進步,促進企業成為技術開發的主體;促進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企業的結合,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商品化水平,解決科技成果轉化中在工藝、裝備、測試、標準及產品質量等方面的薄弱環節;提高產業技術水平,逐步形成現代化產業技術服務體系,形成我省高新技術系列產品研究開發能力,加速高新技術向傳統產業的滲透,努力實現技術規范與產品標準國際化,促進我省高新技術產業和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第六條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務是:
(一)根據經濟建設和市場需要,針對行業或領域發展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在引進技術和自主研究的基礎上,持續不斷地將科研成果進行工程化
研究開發,為企業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藝、技術、裝備,并不斷推出新產品;
(二)實行開放服務,接受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委托的工程技術研究、試驗項目和科技服務項目,并為其成果推廣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三)參與引進技術和裝備的消化、吸收與創新,為企業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和裝備,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提供技術依托;
(四)培養、聚集、輸送高層次、高質量的工程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為企業和行業提供工程技術培訓;
(五)參與企業技術發展規劃的制定,并為本企業技術進步提供技術支持;
(六)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第七條組建省級工程中心要符合省級工程中心建設指南、工程中心的組建規劃和布局原則。
第三章立項申請與審批程序
第八條申請建立工程中心的依托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較雄厚的經濟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有財力支持研究開發工作,可以落實建設資金和日常研究開發經費。年研究開發經費不低于上年銷售收入的3%,并不少于1000萬,新產品銷售收入不低于銷售總額的20%;
(二)具有研究開發所需的技術設備和在全省該行業、領域中領先的科研技術水平,有明確的研究開發任務,已建有研究開發機構并擁有30名以上研究開發人員。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應不低于10%;
(三)有吸收和吸引研究開發人員的能力,與科技界、產業界有密切的聯系。
第九條工程中心的組建采取分批審理的辦法,每年三月、九月接受
申報。
第十條工程中心的申請審批程序:
(一)申請單位填寫《組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申請書》,經由所在地級以上市科委、計委和經委,分別報送省科委、計委和經委。
(二)省科委、計委、經委在收到《組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申請書》后,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進行研究,初步確定擬同意組建項目。
(三)省科委通知擬同意組建工程中心的申請單位,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提交《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可行性論證報告》,報送省科委、計委和經委。
(四)省科委、計委、經委組織專家對《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可行性論證報告》進行論證,提出論證意見。
(五)根據專家論證意見,省科委、計委、經委聯合發文批復,授予"廣東省重點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稱號。獲批準的項目列入當年《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計劃》。
(六)省科委與獲批準組建工程中心的依托企業等簽定《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組建計劃任務書》。合同各方按《組建計劃任務書》履行職責。
(七)依托單位向當地計劃部門申辦工程中心基本建設計劃。
第四章項目實施
第十一條工程中心項目建設期限為二至三年,各有關單位按計劃要求安排資金。
第十二條省財政對每個工程中心的資助主要用于購置先進適用的儀器、設備及必要的技術軟件,不作為課題研究經費及日常運行經費。工程中心用房及水、電、氣等配套條件,要盡量利用現有設施調劑解決。
第十三條工程中心建設要確定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負責工程
中心的建設工作等。
第十四條工程中心在建設過程中,如發現與原計劃有重大偏離,經過省科委、計委、經委組織專家論證,可以調整建設計劃,直至撤消原立項。
第十五條工程中心建成后,由省科委、計委、經委或委托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按《組建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計劃任務書》規定的要求進行檢查評議和驗收。通過驗收的工程中心,由省科委、計委、經委聯合發文,予以認定并掛牌。工程中心名稱作為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的依據,不得用于工商登記。
第十六條對不能按計劃驗收的工程中心,省科委、計委、經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小組,協調解決問題。如確實不能繼續進行建設的,由省科委、計委、經委聯合發文撤消原項目。
第十七條工程中心在建設期內被撤消項目的,依托單位要償還省財政補助的投資。償還的投資繼續用于支持其他工程中心的建設。
第五章運行機制
第十八條工程中心應按照科學、民主、高效的原則,引入企業和工程項目的管理辦法和經驗,建立富有活力的內部管理機制。
工程中心的管理形式可因組建模式不同而不同,一般采取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
工程中心管理委員會由依托單位及主要成員單位的行政和技術領導組成,管委會主要職責是:定期聽取并審定工程中心的工作報告,審理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工程中心的建設與發展方向,協調工程中心成員單位的技術合作和經濟事務等重大問題。
中心主任由管委會按依托單位執行的人事干部制度任免或聘任。中心主任的職責是根據管委會的決定,主持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工程中心的內
部組織機構可視具體情況由中心主任確定。
第十九條工程中心的建設,原則上要充分利用依托單位和成員單位的現有基礎和條件。依托單位是工程中心的技術和經濟后盾,要為工程中心提供必要的人、財、物保障條件,為工程中心提供主要建設經費,并負責工程中心組建計劃的實施。
第二十條工程中心的人事勞動制度、分配制度、保險制度、獎懲制度、研究與開發項目管理制度等參照現代企業制度制定。工程中心實行財政部制定的《科技企業會計核算規程》。
第二十一條工程中心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保障依托單位、中心、個人的合法權益,并合法使用知識產權。
第二十二條工程中心要廣辟資金渠道,建立技術研究開發資金,其主要來源包括:依托單位按規定從銷售收入總額中提取的技術研究開發資金、新產品減免稅、中試產品和技術貿易減免稅、科技開發風險準備金、從稅后留利中提取的新產品試制資金、國家扶持出口產品開發的經費、工程中心的創收及其它資金。
第六章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二十三條由省科委、計委、經委聯合負責組織編制工程中心的組建規劃和建設指南,并定期公布建設指南;研究有關工程中心發展的重大問題;審批工程中心組建項目,編制下達并組織實施年度工程中心項目計劃;組織工程中心的驗收;工程中心的考核。省科委負責工程中心的綜合管理工作。工程中心的具體管理工作,可委托主管部門或市科委會同市計委、經委進行指導、幫助、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四條主管部門和市科委會同市計委、經委負責根據工程中心的組建規劃,對申報工程中心項目進行審查。協助依托單位實施,協助檢查
工程中心的計劃執行情況,配合對工程中心進行工作評議和考核。
第二十五條為了充分發揮專家在科技管理中的咨詢和審議作用,省科委、計委、經委組織有關專家為工程中心的建設方針、政策措施、組建規劃、項目選擇、技術評估、工作考核等方面提供決策咨詢意見。
第二十六條工程中心應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向省、市科委、計委、經委及主管部門提交一年的工作匯報。
第二十七條工程中心應按要求完成有關統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