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2-19 12:37:51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完善規章制度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近年來,雖然全國農機安全水平平穩好轉,重特大農機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農機安全生產形勢依然非常嚴峻,特別是農用車違章載人、無牌行駛、駕駛員無證駕駛的現象還比較普遍,潛伏著嚴重的事故隱患。因此,農機監理人員要從關心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與維護經濟、社會發展良好秩序和環境的高度出發,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一如既往地加強農機安全管理,各崗位人員應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全面認真地履行好農機安全監理的職責。
2.加強農機安全監理宣傳,開創農機監理工作新局面
加強宣傳,防患于未然是農機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農業機械化促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農業部《農用拖拉機及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明確了農機監理工作的執法地位和農機監理機構職責范圍及權利義務,為農機監理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與政策依據。目前,許多地方由于宣傳不到位,致使農機擁有者和使用者法制意識淡薄。一部分機手甚至認為“農機監理只是收錢”,不愿意積極配合,逃避管理。針對這一情況,鄉鎮農機服務機構要根據自身的工作實際,采取多種措施對機手進行全方位的宣傳教育;以舉辦農機教育安全講座、播放農機安全知識錄像等方式,教育機手、群眾提高安全意識;采取印發宣傳資料、刷寫標語、展出圖片、宣傳車和召開事故現場會等多種形式,對農民進行多視角、多層次、多方位的宣傳。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其操作、保養技術水平,增強其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責任感,使之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在講經濟效益的同時,要注重安全生產,能夠自覺遵章守紀,減少違章現象發生,杜絕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
3.做好“農機安全村”建設,使農機監理的責任更明確
關鍵詞:寶鈦集團;規章制度建設;企業管理;現代企業制度;公司治理
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1)30-0042-03
寶鈦集團擁有多個控股、全資子公司和直接經營單位,所處的鈦加工行業加工復雜程度高,建立規范的規章制度體系對其集團管控能力的提升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一、寶鈦集團進行制度建設的動因
(一)工廠制下的規章制度無法適應集團化管理需要
2005年,寶鈦集團進行了整體改制,由原來的企業法人變為公司法人,新制度施行后,集團管理模式發生了很大轉變,管理工作的重心已由原有的生產經營管理轉變為通過建立規范的企業基本制度和公司治理機制來強化集團對控股、全資子公司的整體協調,進而實現集團內部各機構之間、各部門之間、母子公司之間、子公司之間既專業化又相互融合的組織管理控制體系。建立新的符合集團管控的規章制度體系勢在必行。
(二)原有規章制度體系有待進一步進行系統性設計
企業大量規章制度,促進了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但由于沒有對規章制度管理進行系統性的設計,使得規章制度政出多門,繁雜甚至相互抵觸,加上企業內外部環境和管理方式變化的反復修訂,各個規章制度之間的交叉重疊現象時有發生,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產生了不少矛盾,影響了制度的順利執行。同時,所包含的規章制度也不能覆蓋集團的整個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的補充完善。
(三)原有規章制度管理的規范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規章制度框架劃分方式不盡合理,劃分類型過多,缺乏層級設計,在日常管理方面不夠科學規范,即使專業的規章制度管理人員也無法說清集團目前究竟有多少項規章制度,哪些規章制度已不適應目前的要求?更無法確保每項規章制度的及時修訂和認真貫徹執行。
二、寶鈦集團進行規章制度建設的基本思路
(一)建立符合集團化企業基本特征和功能的規章制度體系
對原有的規章制度體系按照規范的集團化企業的基本特征和功能進行重新設計,以建立起具有基本企業制度和公司治理機制的現代企業制度,運用集權與分權的手段對集團各控股、全資子公司的各項經營活動進行有效組織和控制,保障集團的整體協調能力和整體作戰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集團規章制度的制修訂管理
體系
通過集團規章制度制修訂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使規章制度的制訂、修改、廢止、審核、和備案工作程序化、規范化,進而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
(三)借鑒質量體系管理方式對規章制度的運行管理進行改進
借鑒質量管理體系的運作管理方式建立集團規章制度新的運行管理方式,使集團規章制度的日常管理能夠系統化,進而促進制度的執行,促進依法
治企。
三、寶鈦集團進行制度建設的基本做法
(一)建立規章制度建設的組織體系
寶鈦集團成立了以總經理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和有關職能部門為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制度建設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作為集團規章制度建設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規劃與年度計劃、具體制度的審批以及重大制度的改進決策。辦公室負責規章制度年度計劃的編制、匯總、報批,綜合管理制度的起草,所有規章制度制修訂意見的收集、會議評審和定期評價。經濟研究室和監察處負責定期組織集團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考核工作。
(二)完善規章制度的起草修訂流程
1.通過征求意見形成規章制度年度計劃并以文件形式行文。首先由集團規章制度建設辦公室工作的負責部門經濟研究室制作規章制度的年度項目申報表,發放給各專業部門進行申報。規章制度起草項目包括:規章制度草案的名稱、制定規章制度的宗旨和必要性、制定規章制度的依據、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起草部門和起草責任人的組成、擬完成時間。經濟研究室對起草部門報送的規章制度年度項目申報表以及具體草案項目進行綜合協調后,填寫集團規章制度年度制定計劃書,報請主管領導批準,作為集團規章制度年度計劃。對因情況變化已列入年度計劃而無需制定必要或制定條件尚不成熟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計劃的,由經濟研究室與起草部門協商,由起草部門說明理由,呈主管領導批準后撤消或增加該項目立項。
2.規定集團規章制度的起草人、草案內容和草案送報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集團規章制度草案由其內容所涉及專業的主管部門負責起草。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主要業務的,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以報送計劃的部門為負責部門,其他部門為協助部門。起草部門(小組)應對其起草項目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下屬單位和職工代表的意見,并應對其所擬定規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預測。同時,要求提交草案時還應提交對起草、修改、廢止的依據及其必要性的說明資料和有關國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以便于經濟研究室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審查。
審查由經濟研究室負責組織,包括規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是否符合國家政策;規章制度草案與集團現行規章制度是否協調,改變現行規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據是否充分;規章制度草案的格式、結構、條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對草案初步審查后,送集團主管領導審閱,并協助公司主管領導召集辦公會就是否符合國家政策、符合企業體制、符合企業改革實際等問題進行論證并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對規章制度的可行性作出結論。在由經濟研究室根據辦公會的審查意見負責出具審查修改意見和論證結論后,并將其與規章制度草案、草案說明書退回原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小組)修改完善。草案修改再審后,由經濟研究室出具通過審查報告,經集團總經理批準或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后轉送集團總經理辦公室進行文字審修,經文字審修后登記、印刷。
(三)規范規章制度的基本要素和格式
將集團規章制度的名稱限定為“章程”、“規則”、“規定”、“辦法”、“實施細則”、“決定”、“指導意見”七個,在未經批準時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名稱,并規定了每個名稱的涵蓋范圍。同時,對規章制度的起草和修訂內容提出了規范要求,對于一個完善的規章制度在內容上要求按照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實施程序、構成實施過程的環節、控制規章制度實現或達成期望目標的方法及程序管理、規章制度生效的時間、與其他規章制度之間的關系這些項目來起草修訂和審核;在管理過程上要求申報單位提供與此規章制度密切相關的規章制度體系內的其他規章制度和相關依據資料;在規章制度格式要求統一字體、字號、目錄排列方式、紙張大小及邊距、頁碼格式等。
(四)對規章制度進行系統分類
根據集團實際,將規章制度分為公司治理及綜合管理類、科技研發類、生產經營管理類、審計監察類、行政事務管理類、人事教育培訓類、工程項目管理類、黨務宣傳類、干部組織管理類、安全保衛管理類、檔案管理類和后勤社區管理類共十二大類別。對于規章制度的分類,大大簡化了規章制度查閱上的繁瑣工作,也使規章制度管理部門可以有針對性地發放規章制度匯編手冊,降低制作成本。
(五)對歷年來的規章制度進行清理和修訂
2010年,規章制度建設辦公室對集團1980年以來的所有規章制度進行了全面的清理、評審和修訂。清理出的現行規章制度共計721項,其中481項規章制度因其內容陳舊或不能對企業的管理起到指導和約束作用而進行了廢止,對131項規章制度按照集團目前的管理現狀和集團化企業的基本特征和功能進行重新修訂,并制定了新的《寶鈦集團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和一些集團管控方面的規章制度,與現行有效的109項規章制度一并按照集團規定的分類進行了匯編成冊和重新。
(六)借鑒質量體系管理方式強化規章制度的運行管理
質量管理體系作為一個成熟的管理方法,在實踐中對加強企業的基礎管理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質量體系手冊從形式和內容上都與規章制度有相同之處,因而,寶鈦集團借鑒質量管理體系的運作管理方式對規章制度的運行管理進行了有效改進。
首先,將正在運行的規章制度按照規章制度類別分類整理成冊,在編制相應的受控規章制度目錄后以合頁形式分冊裝訂,以便于換頁和增減。
其次,分類制作規章制度受控清單,對規章制度的初始日期、文號、名稱、修訂日期、起草單位和受否受控做出說明。因此,既便于規章制度的保存和查閱,同時又使各種規章制度在可控管理范圍內,在實際管理過程中不會因為丟失或因查閱困難而造成違章操作。同時,當需要修訂或廢止相關規章制度時,可以防止規章制度之間在制訂上的沖突。
第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將每項制度的接收單位通過表格的形式表現出來,以便于在規章制度修訂時對所發放的所有手冊進行換頁處理,預防因工作差錯形成局部執行原有規章制度而造成工作失誤。
(七)加強宣貫落實推進規章制度執行的長效機制
寶鈦集團以保障規章制度執行的時點精確、過程精確、結果精確為切入點,通過集團內部報紙、電視臺、內部局域網和各種形式的活動強化執行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并對于重要的規章制度進行專門的專欄解讀和集中培訓,使全體干部員工充分了解并執行制度。積極開展“有制度、有監督、有檢查、有考核、有評比”的“五有”規章制度檢查和內控有效性檢查,在集團重大事項檢查督辦組的統一協調和指導下,規章制度建設辦公室組織相關專業部門對集團核心的規章制度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和整改,各二級單位成立了相應的督辦檢查機構,以“定事、定人、定時、定質”為要求,定期對其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有效性檢查。
四、寶鈦集團規章制度建設取得的成效和啟示
關鍵詞:高校;人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高校學生人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特點
(1)我國公立高校的規章制度沒有民辦高校的規章制度嚴格。半封閉式管理或者是全封閉式管理是現在很多民辦高校的管理手段,還有的學校規定學生在教室學習,更甚者還會采取點名和懲罰措施,每天晚上進行人數的清點,這些都是公立高校所沒有的。
(2)在高校安全管理中,男生比女生松懈。在高校宿舍管理方面,對男生的管理比較松,如在進行女生宿舍管理中,男生進入需要先進行登記,或禁止男生進入女生宿舍。
(3)高校學生人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嚴格與松懈與當地的治安狀況有關。為了保證和維護校園安全,在社會治安狀況比較差的地區,學校會在學校規章制度中設置很多強制性和懲罰性的規定。
(4)高校比較密集區域的規章制度會比較相似。高校密集區的學校在學生宿舍管理、安全管理和違規處分方面所設定的標準差異不大。
二、存在的問題
(1)高校原有的規章制度與現有的法律法規之間還存在差距。我國高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源自于我國的相關規定,如部門規章、行政法規、法律。隨著時間的變遷和法律的完善,法律權利義務規則發生了改變;可是高校并沒有針對法律的改變而更新,出現了高校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不統一的情況。
(2)體系還需進一步完善。第一是沒有完善的立法體系和立章規劃。第二是因為安全管理規定與實際不符,沒有配套的規則和措施,不能推行。
(3)內容缺乏公平合理性。公平合理這一原則在高校制定規定中并沒有得到重視,其主要表現在權利和義務內容不平衡方面。我國法律規范可以分為任意性規范和強制性規范,高校管理規定中應該將兩者結合,還應該包羅對學生行為進行指引和教育的內容。
(4)高校學生人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內容與我國法律法規之間存在矛盾。首先是超越權限后的行政處罰;其次是未經同意和規定免除責任的事項;最后是濫用自由裁量權。除此之外,對于開除學生學籍情形,我國法律法規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可是還是有學校濫用私權開除學生學籍,這違反了法律法規。
(5)缺乏合理有效的學生救濟渠道。如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學生可以去當地法定機關尋求幫助。筆者認為,申訴是最有效的救濟辦法,因為申訴時間短,耗時少,如果學校不接受申訴或申訴結果不符合法律規定,學生有權對學校提訟。現在,我國很多高校都設立了用于學生申訴的機構,可是,因為高校內部申訴機構和程序還存在權利和責任不明確的問題,導致出現救濟力度和成果有局限,裁判立場角度存在偏差等問題。
三、完善措施
(1)為了讓學生人身管理規章制度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需要遵循以下三個原則:第一,合法性。在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不能超過法律賦予的權限。第二,法律保留性原則。學校可以設置合理的標準來處理損害學生的基本利益等問題。第三,公平合理性原則。為了保證學校不,高校要提升自身對自由裁量權的控制和約束。
(2)在以上三個原則的指引下,高校應該做好以下幾點工作:第一,保護學生的合法權利,樹立義務和權力平等的觀念。第二,創建一套科學合理的立法體系和立章規劃。第三,細化規章內容,創建配套的規則和措施。第四,明確學生人身安全管理的責任和職責。
(3)對高校內申訴制度進行完善。為了實現高校申訴方式的多元化,可以通過調解教育行政部門復議制度等救濟模式對學生提供幫助。
(4)借鑒“無訴校區”的模式。降低高校內部的訴訟數量,并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糾紛,“無訴校區”主要是由學校、社區街道和法院共同創建。如果在高校學生人身安全管理的過程中引入這一模式,提倡創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對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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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建設是高職院校圖書館現代化建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規章制度的完善、健全是圖書館管理的重要依據和手段。高職高專院校是近幾年發展起來,是我國高等院校的重要分支。這些院校很多是在原來中專學校升格或者合并后升格的基礎上建立的,其圖書館的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或不符合高職高專院校的發展需要。本文結合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圖書館(以下稱“我館”)規章制度建設的實踐,就高職院校圖書館規章制度的建設方面進行探討。
1.規章制度建設的內容
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由廣東外語師范學校與廣東藝術師范學校于2001年12月合并而成。我館的規章制度很不健全,建館五年來,我館尋找差距,全面修訂了原有的規章制度,并通過借鑒其他高職高專院校圖書館的經驗,制定一系列既符合學院發展又切合圖書館實際的規章制度。建章立制使我館的管理工作趨于合理和規范。我館規章制度由以下4部分組成:
1.1 工作守則
包括《圖書館流通書庫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圖書館閱覽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圖書館典藏書庫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把圖書館的總目標細化或分解為個人目標,明確規定圖書館各部門的職責范圍,讓每個部門及工作人員都承擔起具體工作職責和任務以及數量、質量要求,明確了工作人員必須遵循的規范與準則,以保證圖書館各項工作的完成。
1.2 業務工作制度
根據學院2003年制定的《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圖書館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我館制定了包括《圖書館圖書資料采購和保管規定》、《圖書館采編工作細則》。它是為業務部門和專業人員就具體業務工作制定的操作規范,主要涵蓋文獻工作的采、編、藏、閱等相關制度,以及技術服務等相關規則。
采訪是文獻信息資源建設中的一個重要基礎工作,資源的內容是否符合高職院校的培養目標、辦學規模、專業設置、重點學科建設以及學校發展方向,關系到圖書館的形象和聲譽,要制定相應的采訪工作制度和細則,防止采訪工作的隨意性,我館在2005年根據辦學規模、教學與科研水平以及師生人數、專業設置等,來確定各學科、各層次、各載體類型及各種文獻的收藏比例,制定出符合高職院校館藏建設的《圖書館采編工作細則》,明確了以重點學科重點專業為龍頭、以教學科研文獻資料為主、兼顧一般圖書資料的采訪原則不斷提高圖書館藏書質量。
1.3 讀者服務規范
包括《圖書館讀者入館須知》、《圖書館借書證管理規定》、《圖書館圖書外借規則》、《圖書館關于遺失》、《污損書刊的賠償辦法》、《圖書館光盤資源管理和使用規定》、《圖書館館內檢索終端使用須知》、《圖書館典藏書庫管理規則》、《圖書館閱覽室規則》、《圖書館自修室規則》。主要明確讀者利用圖書館的權利和義務,體現圖書館服務至上的原則和主客體的相互依賴關系,規定各書庫的收藏范圍、服務對象、借閱方法和管理方式等。
1.4 其他制度
包括《圖書館消防安全制度》、《圖書館關于宣傳欄與信息欄的管理規定》等,明確了相關管理人員的義務和管理權限。還建立了館員培訓制度,既滿足了館員自身發展和圖書館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又促進了圖書館各項業務工作的深入開展,以此推動圖書館逐漸朝著學習型組織和知識管理的方向發展。
2.規章制度建設的原則
作為規章制度必須具有規范性、科學性,必須經過科學的可行性論證,履行必須的審批手續,它是嚴肅的,相對穩定的,有權威性,是實行科學管理及規范管理的表現。制定時須遵循規范性、明確性、可行性等原則。
2.1 規范性
《普通高校圖書館規程》是圖書館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制定規章制度時,要以之為基本依據。
2.2 明確性
規章制度建設是全館工作人員與讀者的行為準則,又是教育的手段。它的內容應有明確的目的,即為什么要這樣的規定,意義是什么,達到什么目的都應認真研究。只有這樣擬定的規章制度,在貫徹執行中才能很好地發揮作用。
2.3 可行性
圖書館規章制度來源于圖書館工作實際,所以必須具備可行性。如果制度過嚴,會影響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如果制度過松,會放任自流。如給書庫部門崗位確定工作職責時,就錯架率的問題,比例過于嚴厲,員工們難以接受和完成;少了,員工們是輕松了,但于工作不利。
2.4 穩定性
圖書館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它的制度具有相對的穩定、連貫等特性。這樣才會有穩定的秩序,才會把它變成行動,養成行為習慣。如果規章制度不穩定,館員和讀者的適應能力就趕不上制度規則的變化,感到無所適從,規章制度就失去意義,不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制度不能朝令夕改,但又不能一成不變。
2.5 參與性
圖書館的各項工作是靠大家干的,充分發揮圖書館全體員工的廣泛參與意識,調動每一個人的積極性,通過大家集思廣益制訂出來的規章制度,對工作才會有指導意義和實用價值,按照這種方法制訂出來的規章制度有群眾基礎,透明度高,執行起來力度大,便于管理。
2.6 創新性
隨著圖書館的發展,規章制度也要隨之修訂,淘汰過時的、失效的條文和內容。例如,合并初期,我館針對本館的性質、職能和經費投入,堅持“多品種,少復本”的采購原則;評估前,在圖書館的指標達到優秀后,對采購原則進行修訂,購書堅持精,以質量為主,并向重點專業和新設專業傾斜。另外,隨著數字圖書館的發展,我館建立了光盤資源庫,并制定了《圖書館光盤資源管理和使用規定》等,以不斷適應不同時期圖書館管理的需要。
2.7 系統性
圖書館規章制度的完善,體現了辦館水平。制度應當形成體系,并配套。規章制度體系的形成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具有內在的邏輯關聯,對同一事物的規范要前后銜接、相互支持,在規章制度的層次結構上,既有適用于全館的規章,也有各部門規章和各工作環節的標準、規范。總之,圖書館的各項工作應制定與之相適應、配套的規章、制度、條例與細則。
2.8 協調性
圖書館規章制度內容滲入工作的各個領域,在一定程度上,會出現交叉重復,因此,在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注意對本館不同部門、不同級別、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規章制度之間的必要協調,使之相互聯系、相互補充和前后銜接。在制定新規章時注意內容與已有規定是否相互矛盾,涉及不同部門的規定,事先和相關進行必要的溝通,避免在不同的規章中出現對同一事物的界定和規范前后矛盾或相互脫節的現象,保證有所適從。
2.9 合法性
建立健全既合乎理性又合乎人性的規章制度,是圖書館規章制度建設不可忽視的重要內容。讀者規章制度除了對讀者必須遵守的責任和義務進行規定外,也應明確他們應當享受的各項合法權利。
3.規章制度建設的措施
圖書館規章制度建設,就是按照規范化的要求使規章制度條理化,促使對能量和物質進行合理流通,保證業務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適應圖書館協作化、網絡化和自動化的需要,并便于業務監督、評價。規章制度建設涉及圖書館的方方面面,而每一個方面又由若干細則組成。因此,規章制度的建設,對于圖書館來說是一項大工程,應認真對待,不可草率。
3.1 規章制度建設要考慮圖書館整體建設和發展
建立規章制度,先要制定出圖書館整體發展規劃,確定發展方向和奮斗目標,讓規章制度同圖書館的發展規劃和奮斗目標保持一致,使管理工作協凋統一。
3.2 借鑒兄弟館的經驗,取長補短
規章制度建設要一切從本館的實際出發,并廣泛吸取兄弟院校的經驗,同時深入研究,反復論證,確立規章制度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制定出規章制度的操作方案。許多圖書館在制度方面具有特色,比較完善,因此,制定和修訂規章制度時借鑒兄弟館的經驗十分必要。
3.3 集思廣益
規章制度作為圖書館工作人員和讀者共同遵守原則,它的修訂和制定,要讓全館人員參與其中,并注意汲取讀者的意見,以反復進行討論和修改,使之更趨完善。
3.4 維護讀者的利益
圖書館的生命線是為讀者服務,沒有讀者,圖書館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沒有讀者的支持,也不會有圖書館的發展。規章制度的制定要體現一切為讀者服務的宗旨。盡可能減少不利于讀者利用圖書館的條條框框。在制度的建設中要充分考慮維護讀者的利益。
4.規章制度建設的作用
規章制度建設是圖書館建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圖書館賴以有序運轉并促進事業發展的主要手段之一。
圖書館制定科學的、規范的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在處理各種矛盾和問題時就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而不是以言代法,依人而論。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科學、規范的規章制度能確保圖書館工作有序的運轉。
4.1 保證圖書館事業的不斷發展
規章制度的建設對事業的持續發展起到了保證和促進作用,使各項工作能夠按照規章制度的要求去執行、完成,從而使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圖書館的規章制度來源與實踐,又指導與服務其工作實踐。它在實踐中確立,在實踐中充實,又在實踐中發展。只要圖書館工作沒有停止,圖書館事業還在發展,作為圖書館規章制度的制訂工作就將沒有完結。
4.2 發揮了依法治館的作用
一個圖書館如果沒有科學的、適用的、完整的規章制度運作于圖書館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個環節,那么這個館的管理工作就不易做。如我館目前執行的讀者凡有遺失、污損書刊的行為應負不同程度的賠償責任的規定,不但保護了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保證了大多數讀者的借閱權利,也符合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發揮了依法治館的作用。
4.3 保證各項業務工作的有序運轉
衡量檢查圖書館的某項工作的標準和尺度,是通過一定的程序,按照科學方法制定出來的規則和章程,如檢查一個圖書館的藏書是否合理,首先要看這個館的“圖書采購原則”中對藏書結構是如何規定的,再對照現有的館藏文獻加以比較,從中可以看出這個館的藏書結構是否符合該館圖書采購原則中的規定和要求,而加以衡量。
4.4 有效地推動了業務工作建設
我館的規章制度建設一直配合自身的改革重點,伴隨著業務工作發展步伐,對崗位責任制、目標管理、自動化、網絡化有關規章的制定,及時適應了業務工作建設的需要,大大提高了本館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5.規章制度的實施
有章可循固然重要,有章必行更為重要。在規章制度建設過程中,會出現對制定出來的規章制度或貫徹不力、執行不嚴,或有章不循、流于形式。對于規章制度的實施,既要做到重視和強調規章制度的廣泛宣傳,同時也要嚴格要求并經常督促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這樣才能保證制度的制定與實施統一起來。
5.1 廣泛宣傳
要使各項規章制度落到實處,必須將有關規章制度告知于眾,我館的做法是懸掛各項規章制度,并準備編制匯編,完善規章制度體系。便于讀者遵守和監督圖書館工作,使工作人員和讀者明確制度的目的、意義、內容,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5.2 嚴格要求
規章制度的實施必須從嚴要求,使工作人員和讀者養成良好的習慣,實現各項工作的規范化。對任何人和任何事都應該按照規章制度去對待和處理。
5.3 督促檢查
加強監督是規章制度落實到位的保證。建立執行規章制度的檢查制度,督促和引導工作人員和讀者遵守規章制度。沒有制度可依的監督,只能流于形式。
綜上,規章制度是圖書館管理的依據和準繩,它在圖書館管理工作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規章制度建設的對圖書館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服務質量有著深遠的影響。圖書館只有建立與健全規章制度才能適應圖書館事業的不斷發展,確保圖書館工作的有序運轉,最大限度地發揮圖書館的各項職能作用。
(作者單位: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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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中國的全面入世,金融業將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與挑戰,想要在這場與“洋行”的較量中取得競爭的主動權,當務之急是要加快建立現代商業銀行制度,而加強現代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制度尤其重要。
實踐證明,內部控制不僅是商業銀行控制風險的一個重要手段,也是提高效率、實現經營目標的一個重要保障。因此,改進和完善內部控制的對策措施,對于國有商業銀行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效益,建立現代商業銀行制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一,要健全強有力的內控組織體系,組織結構的控制要按照決策系統、執行系統、監督反饋系統互相制衡的原則來設置:1.逐步完善內部審批系統,明確相應的職責和權限,保證經營決策的科學性。2.全面建立內部崗位分級授權規范,以適應一級法人體制的要求,按照統一授權、職能分離、實行崗位責任制等原則設置業務崗位和職能部門,建立協調、高效的執行系統。3.完善三級監控體制,發揮內部監督系統的作用。以一線人員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為基礎,各業務部門及各崗位自我監督、自我控制,加強對坐班主任的培訓及監管,充分發揮坐班主任的作用;切實發揮業務部門在內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強稽核監督力度,對各部門、崗位、各項業務全面監督,發現偏差和異常,及時進行反饋,充分發揮內部監督系統的作用。版權所有
第二,完善內部控制的各項制度:1.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在總行的統一部署和領導下,對原有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進行整理歸集,一是根據業務發展的情況,補充完善一些不健全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從根本上保證各項業務都有章可循;二是修改和廢除一些不適合或是阻礙業務發展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以確保現行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的有效性;三是將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與上級行的要求進行對照,有出入的要盡快調整,使各分支行的操作與上級行的步調保持一致。2.正確處理好發展新業務與內控制度的關系,堅持“內控優先”的原則。每開辦一項業務首先要找出內控風險點,把關鍵環節、關鍵部位乃至關鍵崗位、關鍵人物界定出來,制定相應的制度和監督檢點,從制度上堵塞漏洞。3.對有權部門和個人行為進行規范和有效制約。
第三,切實提高系統控制能力。內控評價是加強內部控制的舉措,是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益的措施,是提高稽核質量和稽核效率的重要手段。為了了解各級行的內控狀況,找出薄弱環節,提高風險防范能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內部控制進行評價,一是評價內控制度是否適應,對不適應、不完善的內控制度及時提請有關部門進行修改;二是對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失控的環節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三是對違規違紀行為及時糾正、處罰或采取組織措施消除隱患;四是將評價結果提供給決策層參考,作為授權、干部晉升和經營考核獎勵的依據。通過開展內控評價,找出內部控制中的漏洞,不斷完善內部控制措施,強化內部控制機制。
關鍵詞:規章制度;建筑企業管理;重要作用;
Abstract: Rules and regulations is the "law", is the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products is a long-term, need more regulation to guarantee. This "yardstick" leave regulations, building the business activities of enterprises to orderly and effective development, it is difficult to standardize the behavior of employees, not to mention the formation of competitiveness, realize economic benefit.
Key words: rules and regulations;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mportance
中圖分類號:T279.23
一個建筑企業通常有許多子系統組成。從投標、預算、施工、建筑成品、結算以及后勤保障,每一部分作為一個單元,在經營過程中,其運作是相對獨立的,能夠把每一個部分貫穿起來,就是建筑企業的規章制度。正是有了這種制度保障,建筑企業才成為一個有機整體的。可以說,建筑企業內部各單元的密切銜接,首先是規章制度的銜接。規章制度在企業各項經營活動中,處于“基石”地位,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保障作用。這種作用主要體現在:
一、頂層設計作用
任何一家企業,都是以實現經濟效益為目的的。經濟效益是建筑企業的最高利益所在,是建筑企業的核心命脈。如何保證建筑企業能夠始終圍繞這個中心來轉?惟有規章制度能夠解決這一問題,也就是靠制度辦事,而不是靠人辦事。只有規章制度,才能夠統籌建筑企業內部各單元、各要素、各層次,才能解決全局性、系統性的根本問題,才能保證建筑企業的穩定性、持續性、發展力。企業成立目的在于發展的更大、更強,前期公司的經營由于成本上的制約會發展的較慢,但隨后公司的人員會不斷的增加,經營水平不斷的提升,必須采取正規化的管理。一些有眼光的企業家,大都走上了“法治”軌道,完全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通過完善的規章制度來運作企業,以保持企業的生命力。“無規距不成方圓”,從這個意義上說,規章制度在建筑企業里發揮著“頂層設計”、統攬全局的作用,是解決建筑企業最根本、最核心問題的根本出路。實踐證明,越是搞得好的企業,規章制度越完善、越合理、越具有可執行性,反過來,規章制度完善的企業,落實的好的企業,基本上在經營上也不會搞的太差。要想富先修路,建筑企業要做大、做強就得先立制建章。路修得越好車跑得越快,成功的企業都有一個共同的秘訣:建立適合本企業的優良的規章管理制度。
當然,當今世界左右建筑企業命運的是市場,而不是規章制度,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不在討論之列。
二、基礎保障作用
企業管理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等一系列職能的總稱。規章制度對于建筑企業管理來說,它是建筑企業的“法律”,是建筑企業進行管理的依據。離開規章制度這個“準繩”,建筑企業的經營活動就難以有序有效開展,難以規范員工的行為,就難以參與市場競爭,更談實現經濟效益。一個企業的規章制度不僅是企業核心價值觀核心競爭力、企業文化的具體反映,也是衡量一個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
這種基礎保障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規章制度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建章立制,是企業最基礎的一項工作,其核心是就是規范程序、明確方法和途徑。對建筑企業來說,離不開勞動者、原材料(半成品)、機械裝備這三個要素,也就是說,只有把勞動者、建筑材料與機械裝備結合起來,才能進行建筑活動。而建筑活動又不是這三者的簡單結合,必須按照一定的標準、履行一定程序,按照事先的設計和一定的工序,通過采取一定的建筑工藝、充分發揮豐富的施工經驗優勢,才能最終形成合格的建筑成品。就建筑施工過程本身來說,投入多少人力和資源,按照什么工序,使用什么機械裝備等等,都不是隨意而來的,都有各自科學、嚴格的技術規范,或者說是規章制度的約束。這種約束,主要是通過對人的行為的約束,明確每一個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必須做什么,禁止做什么,避免建筑過程中的隨意性,來滿足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條件。否則,建筑活動就無法進行。二是規章制度是企業管理的依據。在建筑企業管理中,既有宏觀層面的計劃、組織、指揮,又有微觀層面的協調、施工、控制。無論哪一個層面的東西,都是以一定的規章制度為依據和前提的。企業管理不可能由著管理人員隨意去管,而必須遵守“依據”,按照程序辦事,有的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更多的是建筑企業內部根據自身需要所設立的規章制度。也就是說,建筑企業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既要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求,也要按照自身設立的規章制度辦事,而且這種規章制度在企業內部具有強制性和約束力,要求每一個員工一體遵行。從某個角度講,企業管理人員只不過是對規章制度執行情況作出裁判,加以糾正,而不是另設規章制度,改變游戲規則。
三、規范激勵作用
規章制度的規范作用,就是將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有序化、標準化的過程。例如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對于一些特殊關鍵部位,除了國家有技術規范、標準要求外,施工企業還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對建筑工人的操作也有很多具體規定,這種規定更具體,更具有操作性,每一個員工都要在規定的范圍內活動,按照規定的動作去執行,這時候,個人在專項施工方案面前好像變成了一個機器人,只有按規定操作的義務,沒有或者很少有自由活動的空間。
關鍵詞:規章制度;企業戰略;企業
一、加強企業規章制度建設的背景
企業管理離不開規章建制工作的保駕護航,這項工作對于企業管理框架的構建具有極強的支撐作用,同時完善科學的規章制度體系,也是企業員工在工作活動中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這一準則既為員工行為模式設定了框架和規范,也保證了員工權利和行為安全。一是規章制度應當涵蓋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內容,牽涉范圍較廣,管理層級交錯,關系復雜,存在一定的溝通協調難度。二是規章制度的穩定性與時效性沖突。企業經營管理是靈活的、適時調整的,但是規章制度為了保持嚴肅性,同時修改具有程序性和謹慎性,決定了規章制度要保持一定的穩定性。這樣就可能出現規章制度與企業經營活動存在脫節問題,時效性保持難度較大。三是規章制度內容受起草制定職能部門的主觀認識形態以及企業專業技術部門的職能分工影響,因此可能存在職能規范交叉或者相互沖突的問題。因此,如何加強企業規章制度建設工作,健全企業管控職能,是企業管理的重中之重。
二、以企業戰略為導向開展規章制度建設
1.建立與企業戰略發展相適應的規章制度體系。規章制度是規范企業管理活動的重要內容,涵蓋企業經營活動的方方面面。規章制度在建設過程中,不僅要進行橫向匹配也要進行縱向的層級建設,按照制度關系,建立若干相互聯系、密切配合制度集合,即制度樹。通過對制度樹的梳理,做到既不能重疊沖突、也不能遺漏空白,從而形成科學的制度體系。企業在規章制度建設過程中要首先考慮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社會經濟狀況,具有前瞻性地與企業戰略、目標定位、主營業務、管控模式相適應,覆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實現規章制度的實用性和協調性。因此在制度樹培育過程中,要做好統籌工作,力求頂層設計先行,建立金字塔模式制度樹,并從頂端開始啟動。圍繞企業戰略目標,逐層分解任務職能,并制定相應的制度保障內容。規章制度體系的設計作為公司層面一項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設定目標、管理原則及體系層級時必須要滿足企業戰略發展的要求,與企業的發展戰略和管控模式相匹配。兼顧企業現實和未來發展的需要。規章制度建設只有與管理重點相匹配,才能有效保障管理目標的實現。2.確保規章制度與戰略匹配的及時性。企業的規章制度體系約束企業及人員行為,也反應了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其對企業的戰略目標具有雙向作用。當規章制度具有科學性和可適用性,與企業戰略目標相匹配時,其能對企業的發展和戰略目標的實現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而當企業的規章制度與經濟發展狀況或者企業戰略目標不匹配,如過于超前或者滯后,則會制約企業的發展,阻礙戰略目標的實現。因此,要保障規章制度與戰略目標的匹配度,及時制定和修改與企業戰略目標和經濟社會發展節奏相一致的規章制度。對于違背社會發展節奏規律和企業戰略目標的制度,要及時調整廢止;對于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企業戰略調整,應當及時出臺規章制度予以推動保障,確保企業活動能在制度的框架內完成,由有科學性的制度予以保駕護航。
三、加強規章制度建設的組織保障
1.要高度重視企業制度建設,實現統籌管理。企業規章制度與企業管理行為及員工利益息息相關,具有極高的嚴肅性,因此企業領導必須高度重視規章制度建設,把規章制度建設置于“企業立法”的高度。第一,要加強企業規章制度的嚴肅性。明確制度立改廢的職能部門和相關的制定、審核以及批準程序。要加強制度審批的層級感,設置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審批流程,以保證規章制度的高層認可度。第二,要保證規章制度體系的同一性,避免相互沖突。規章制度涉及企業管理方方面面,制定制度的牽頭部門往往為具體業務部門,而具體業務部門因業務領域范圍限制、主觀認知程度差異或者權責私心等,可能對制度體系的整體性、協調性和同一性構成沖擊。因此,應明確專門職能部門對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歸口管理,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總體策劃和日常管理工作,實現規章制度建設的統籌管理。第三,各個職能部門行使對本職能領域規章制度的垂直監督與管理職能,定期對本職能領域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監督、評估和修訂,不斷完善其管理職能。2.要充分發揮全體員工的能動性。企業的規章制度是企業經營管理和全體員工的行為準則,是依靠企業員工共同實施的。因此企業在制定規章制度時要充分征求各部門及相關崗位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全體員工要積極參與,保障制度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摘 要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作為勞動仲裁和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重要依據,前提是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必須是合法有效的。本文主要闡述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取得法律效力的依據及其生效要件。
關鍵詞 規章制度 法律效力
一、規章制度的概念及其法律效力的含義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以下簡稱“規章制度”)是指由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單位實施的組織勞動和進行生產經營管理的制度,旨在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規章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
規章制度的法律效力是指規章制度被他人遵守或對他人具有的約束力。規章制度是由用人單位制定并頒布,并要求其職工遵守和執行。從勞動合同的角度看,即由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對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有約束力如果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就可能要受到相應的懲罰。
二、規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據
認為規章制度應當具有法律效力正成為一種得到普遍認同的觀點,至于規章制度為何具有法律效力,我國的學者們有幾種不同的學說,如下:
1.法規范說
此說認為,規章制度在事實上發揮著行為規范的作用,其產生的約束力是基于其具有法規范的性質,而與勞動者的主觀意志無關。因此,規章制度作為一種法規,具有對勞動合同實施規制的法律效力。
2.契約說
此說認為規章制度是一種合同內容,之所以具有合同上的約束力,是基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對規章制度所列內容有意思上的合意。因此,規章制度必須經過勞動者同意才能生效。
3.集體合意說
集體合意說是介于法規范說和契約說之間的折中說。此說認為,勞動條件作為勞動合同的內容,應以勞資雙方合意為基本原則,鑒于規章制度能夠統一規范勞動條件的事實,個別勞動者對規章制度制定、變更的承諾雖有必要,但可由勞動者團體意思予以同意,未經勞動者團體意見的同意,規章制度不產生法律效力。
4.根據二分說
此說將規章制度的內容分為兩部分,其一為關于工資、勞動時間等狹義的勞動條件部分,此部分的規章制度必須獲得勞動者的同意方能生效;其二為勞動者就業時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此部分是用人單位依其指揮命令權制定,只須告知勞動者即可生效,無需征得勞動者同意。
但是有些學者認為,規章制度是由用人單位制定的,用人單位沒有制定法律規范的權利,由此看來,規章制度不可能具有法律規范的屬性,所以,以法規說來詮釋規章制度產生法律效力的理論依據難以成立。然而,規章制度之所以具有法律效力,是因為來自于法律的授予。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勞動者遵守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是勞動者遵守勞動紀律的重要表現。我國《勞動法》第3條規定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憲法》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使得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具有了對勞動者普遍的約束效力。
三、規章制度產生法律效力的要件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僅涉及勞動者必須履行的勞動義務,也涉及勞動者應當享有的勞動權利。為防止用人單位在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排除勞動者的權利或者免除自己的義務,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國關于規章制度的法律法規,筆者認為規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有以下幾方面:
1.制定規章制度的主體合法
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自己制定的規范勞動活動的行為準則,屬于單位自治的范疇。由于規章制度的重要性、約束性和普遍適用性,在用人單位內部,只有用人單位行政系統中處于最高層次、對用人單位的各個組成部門和全體職工有權實行全面和統一管理的機構,才有權以單位名義制定和規章制度,其他機構、組織和勞動者雖可參與制定,提出方案、意見或異議,但卻無權以用人單位名義制定和規章制度。
2.規章制度的內容合法、合理
規章制度雖是用人單位勞動管理權的具體體現,但用人單位不得濫用規章制度的制定權。規章制度的法律效力來源于國家法律的授予,只有當用人單位的意志與國家意志一致時,規章制度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因此,規章制度的內容合法是指用人單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是在法律法規和國家勞動保障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其具體內容必須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否則無效。
制定規章制度所遵循的合法性原則毫無爭議,但對于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以及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的內容,用人單位應本著勞動法律立法的基本精神以及公平合理原則。
3.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合法
制定規章制度必須經過民主程序,具體來說,分兩個步驟:第一步是用人單位與職工討論,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與工會討論;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和職工代表討論,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可提出意見和方案;第二步是用人單位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值得注意的是,必須是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或者重大事項才通過上述程序。
4.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公示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進行公示規章制度,未經公示,對勞動者不具有約束力。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公示的方式及形式,在公示過程中,用人單位要注意保存公示的證據。最安全的方法是讓員工簽字確認已全部知悉規章制度并同意遵守。經上述程序制定的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才符合程序合法的要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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