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3-16 15: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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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大力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又好又快地推進“兩個率先”,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發[**]29號)和《**省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實施辦法》(**組通[2007]6號),現就做好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面向省外特別是海外,重點支持引進以下高層次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
1、能夠對我省產業結構優化、產業技術水平提升和高新技術優勢特色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和帶動作用的人才;
2、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包括南京中國軟件城、泰州中國醫藥城、**州納米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基地等)急需的人才;
3、已經實施或正在申報省以上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創建國家級研發機構和技術服務平臺所需要的人才;
4、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所急需的,并且地方有專門人才計劃實行配套支持的關鍵性高層次人才。
二、人才條件
上述重點支持引進的人才具體分為以下兩類:
1、創業人才:攜帶科技成果在我省區域內投資或參與投資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其主導產品符合我省重點支持的產業發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工藝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大的國際市場潛力和預期經濟效益的企業創業者或創業團隊。創業人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與其所創業領域產品、技術相關的專利、著作權等自主知識產權,在企業經營管理方面具有豐富知識和經驗的高學歷人才;
(2)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具有在省(海)外成功創業經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3)**年1月1日后到我省創(領)辦科技型企業,本人為所創(領)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常駐我省工作。
2、創新人才:我省重點發展的高新技術優勢特色產業骨干企業和省級以上各類創業創新載體引進的掌握關鍵技術的技術創新人才(高層次研究開發專家)和管理創新人才(高級經營管理專家)。鼓勵企業、各類創業創新載體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創新人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國內外著名高校、研究機構相關學科領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擁有高級職稱或國際公認的執業資格,或曾擔任過高層管理、技術職務;
(2)具有在國內外行業內知名企業,或知名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關鍵崗位上從事研發或管理工作的經歷,并取得了突出業績;
(3)在軟件及動漫、新型顯示、新一代通信與網絡、專用芯片、半導體照明、太陽能光伏、風力發電、生物質利用、城市軌道交通、生物技術與制藥、水環境治理、現代物流、服務外包和現代農業等我省重點發展的高科技領域從事技術或管理工作。
(4)**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駐我省工作時間年度累計在七個月以上。
三、申報單位
申報單位必須屬于以下范圍:
1、省(部)直屬企業;
2、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及其他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發、生產的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
3、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學科技園、軟件園、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等創業創新載體;
4、在上述范圍以外,創業人才在**北5市投資或參與投資創辦的,且屬于該市確定的重點引資領域的科技型企業。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
1、**省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申報書;
2、引進人才的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質證明(證書)、在原單位擔任重要崗位職務的證明和其他有關工作經歷、資歷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3、創業人才所創(領)辦企業的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復印件;創新人才與引進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合作協議復印件;
4、反映引進人才能力和業績的相關證明材料。
(1)創業人才(A類)
對應于申報書(A類)中有關內容,提供反映本企業特有關鍵技術的技術特點、水平和優勢介紹;企業主導產品在質量、性能、功能等方面相對于同類競爭產品的特點和優勢介紹;創業者本人和企業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書(證明)和以往成功創業的經歷說明等。
(2)創新人才
a.技術創新人才-高層次研究開發專家(B類)
對應于申報書(B類)中有關內容,提供引進人才近年來作為主要完成人在承擔有關研究開發任務(項目)中所發揮的作用、所取得成果的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等的證明材料。
b.管理創新人才-高級經營管理專家(C類)
對應于申報書(C類)中有關內容,提供引進人才在原單位和現單位從事經營和管理工作中,本人主要提出并組織實施的重要戰略決策、管理方法創新及其實際效果的證明材料,包括在此過程中形成的重要文件、工作方案、管理創新典型案例介紹,以及其它反映業績的證明材料等。
(二)申報材料裝訂要求:
1、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或復印,復印材料必須保證字跡清晰。
2、申報材料分兩部分裝訂。
(1)《**省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申報書》一式六份,單獨成冊,不須合訂,并提供申報書電子文檔。
(2)將申報書一份與申報材料第2、3、4項合訂一冊,并在前附此冊材料目錄(注明A類、B類、C類),一式一份。
五、申報程序
1.對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由創業人才所創辦的企業、引進創新人才的企業或機構填寫申報材料,向所在地省轄市科技局申報。
2.各省轄市科技局負責對各單位所報材料的規范性、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查,特別是對引進人才的身份、學歷、獲自主知識產權等內容應重點進行核實確認。對于創業人才所創(領)辦的企業,有關省轄市科技局應會同當地工商、稅務、質監等部門對其誠信經營和依法納稅等情況進行考察。對于上述審查結果,各省轄市科技局應在申報書中“省轄市科技局推薦理由”一欄中予以確認。
3、在材料核實的基礎上,各省轄市科技局應進一步根據《**省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實施辦法》和本通知中有關引進人才的標準和條件,對所申報的引進人才組織初審篩選。初審結果報經省轄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后,將申報單位匯總表(樣式附后)一式兩份和匯總表電子文檔,以及“關于報送省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初審結果的函”一式一份,隨同申報材料一并于4月15日至20日報送省科技廳(受理中心設在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4、省科技廳在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導和安排下,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對各市上報的引進人才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報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六、有關要求
1、各市要把人才引進工作作為貫徹落實全省科技創新總體部署,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對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申報工作的組織領導,明晰職責,務求實效。
2、各市既要廣泛宣傳、廣開才路、舉人唯賢,積極推薦引進的優秀創業創新人才,又要按照申報工作的有關要求,嚴格條件和程序,認真核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把好引進人才的質量關,做到層層負責、客觀公正、公開透明。
一、指導思想
2012年度市科技計劃項目按照市政府加快發展首位產業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市科技發展“十二五”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主要任務,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引領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以實現首位產業技術跨越、支撐“445”產業發展、科技改善民生為重點,深入實施自主創新戰略,充分發揮各種政策的疊加效應,進一步整合資源,突出重點,強化集成,聚焦核心區域、核心產業、核心項目“三個核心”,強力推進企業主體、創新載體、產學研一體“三體建設”,著力擴大科技、產業、改革、人才“四大成果”,為實現科學發展新跨越、全力推進創新型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二、主要原則
(一)鼓勵自主創新。立足“十二五”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戰略基點,大力增強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不斷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
(二)支撐產業發展。圍繞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組織首位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攻關、重點行業和領域自主創新、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建設、科技創業孵化、重大專利成果轉化、產學研合作等,大力提升首位產業核心競爭力,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促進全市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和轉型升級、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提供有力保障。
(三)突出扶持重點。圍繞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整合資源,強化集成,通過攻關實現產業化,取得標志性產業及科技成果,拉動產業爆發性增長。同時,突出科技惠民示范、創新人才培育,為實現我市經濟社會向創新驅動、內生增長轉變提供重要科技支撐。
三、計劃類別
根據市科技發展“十二五”規劃的主要任務,銜接國家、省科技計劃,結合2012年度市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經費預算安排情況,本年度項目計劃編制分為首位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科技攻關計劃、重點科技計劃、科技專項計劃三個部分。
(一)重大科技攻關計劃
本計劃以取得標志性重大技術突破和獲得重大自主知識產權為目標,重點支持汽車、裝備制造、節能與新能源、新材料、電子信息、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重大科技攻關,培育爆發性增長的創新產品,大力提升首位產業核心競爭力,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擬支持40個左右項目,每個項目市財政原則上予以20-50萬資助。對事關全局、帶動性較強的特別重大項目,可加大資助額度,各縣、區應按一定比例配套。(高新科負責,其中國際科技合作、長三角聯合攻關項目由國合科負責)
(二)重點科技計劃
本計劃包括科技惠民計劃、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劃、軟科學研究計劃。
1、科技惠民計劃
以科技改善民生為重點,推進科技強農惠農、科技惠及健康與醫療、科技改善環境、科技保障公共安全。重點支持生物與醫藥、醫療與衛生、農業與農村、生態與環保、公共安全等領域開展前瞻性技術、關鍵共性技術和應用示范技術等的研發,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立科技示范工程,為經濟社會可持續和諧發展提供科技支撐。(農社科負責)
2、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劃
以提高科技持續創新能力為目標,加強各類創新基地和載體建設,為建設區域創新體系提供支撐。重點支持產業技術研究院、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務機構等能力建設和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計劃科負責)
3、軟科學研究計劃
圍繞全市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開展科學預測、評估和對策研究,以及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科技體制改革等研究,為政府科學決策和科技宏觀管理提供研究咨詢報告。本年度重點圍繞我市首位產業和“445”產業。(管理科負責)
(三)科技專項計劃
1、專利產業化專項
以促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為目標,以企業為主體,加強產學研合作,強化引進消化吸收與再創新,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首位產業核心競爭力。(知識產權科負責)
2、科技創業專項
支持全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內留學回國人員、科技領軍人才、大學生創業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創新項目。通過科技計劃項目引導科技人才領辦創業企業,以創新提升產業層次,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培育一批科技創新創業團隊,催生一批高成長性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高新科負責)
3、產學研合作專項
重點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在蕪設立產學研合作機構及項目的申報,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特派員為企業解決技術難題項目的申報。(管理科負責)
(四)節能技術推廣應用
根據省政府對我市節能目標考核要求,在重大科技攻關計劃、重點科技計劃和科技專項計劃中充分體現節能技術推廣應用,確保年度科技計劃用于支持與節能技術相關的項目經費占全市財政收入預算0.025%以上,項目數6個以上,為實現我市節能目標提供科技支撐。(高新科統籌)
四、工作安排
(一)方案與申報
1、預算和方案。編制年度市本級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預算安排、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方案和《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工作規程(試行)》,商市財政局,報局長辦公會研究、分管市領導審定。責任科室:計劃科,完成時限:6月25日。
2、開發網上申報系統。2012年市科技計劃項目力爭采取網上申報,功能包括用戶注冊、項目在線申報、專家評審、項目任務書簽訂、分類統計等。責任科室:計劃科,完成時限:7月30日。
3、通知。起草年度征集計劃項目的通知,報局主要領導審定后,通過市科技局、創新辦、創新中心、創業中心四個網站同時向社會公開。并對各歸口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培訓。責任科室:計劃科,完成時限:7月30日。
(二)受理與初審
1、組織申報。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申報通知,組織所屬企事業單位進行網上項目申報(可常年申報入庫),作為市、省、國家備選項目。
2、確定限額。各業務科室按照分工,根據年度科技計劃和重點支持產業,對各類入庫項目進行梳理,提出各歸口管理部門限額推薦項目數,計劃科負責綜合匯總調整,報局主要領導審定后下達各歸口管理部門。責任科室:各業務科,完成時限:8月30日。
3、限額推薦。歸口管理部門根據申報限額,網上推薦,并書面將項目申報材料和排序匯總表(見附件3)一式四份上報市局各業務科室。責任科室:各業務科,完成時限:9月10日。
4、形式審查。各業務科室在規定時間內,按限額進行受理并對項目進行形式審查。責任科室:各相關科室,完成時限:9月15日。
5、項目匯總。各業務科室將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分類匯總后報計劃科。責任科室:各相關科室,完成時限:9月20日。
(三)項目評審
1、評審組織。計劃科制訂項目評審總體安排,采取異地或網上專家評審,落實時間、會場、專家、經費,印發評審通知,向專家介紹市科技計劃項目概況、評審目的、評審指標、評審紀律等。各業務科室派1名聯絡員,攜帶、分發和回收項目材料、專家評分表,解釋有關問題,記錄整理專家評審意見等。
2、評審專家。參與項目評估的科技中介機構,應面向社會擇優選用;參加項目咨詢評審的專家,應在省科技咨詢專家庫中選擇,并實行專家信譽制管理,建立咨詢評審專家信譽檔案數據庫。
3、評審分組。評審按項目類別、技術領域進行分組,參加項目評審專家的專業結構,應根據項目類別、技術領域進行選擇。每組專家人數應在5名以上,其中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應不少于7名。
4、專家評審。依據評審要求和項目評分表,評審專家對參評項目從立項的必要性、目標任務的可行性、技術的先進性及創新性、管理與機制的保障性、經費預算的合理性及預計績效等方面進行評分。評分實行百分制,每個組所有評審專家打分的平均值作為最后得分,由工作人員匯總排序。
專家評審過程中,經集體討論,在取得一致意見的基礎上可對項目直接作出明確的不予實施結論,并說明原因。
5、評審監督。市科技局紀檢監察專職人員、市財政局相關人員對項目評審全過程進行監督。對個別重大科技攻關項目視情組織實地考察,考察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申報書內容是否真實、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等情況。也可視情組織專題答辯、論證。
6、評審經費。評審過程所發生的專家咨詢費、會務費、交通費、資料費等按照有關規定支出,由經辦人填報銷單,證明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核、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在市本級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評審費中列支。
責任科室:計劃科,完成時限:10月15日。
(四)立項公示
1、排序分類。根據評分排序、專家意見、計劃類別,計劃科將項目分為A、B、C三個類別,A類為推薦項目,B類為可選項目,C類為落選項目,同時提出項目和資金控制數,報局主要領導審定后,由各業務科室按照重大、重點、一般項目分類提出擬立項建議及資金安排說明,責任科室:各相關科室,完成時限:10月22日。
2、立項與資金建議。計劃科匯總各科室擬立項建議,編制年度立項計劃及說明,商市財政局后,共同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專題匯報。責任科室:計劃科,完成時限:10月30日。
3、立項公示。根據匯報情況進行調整完善,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擬立項項目及經費支持額度,在市科技局、創新辦、創新中心、創業中心四個網站上同時對擬立項項目進行公示,并公布咨詢舉報監督電話。責任科室:計劃科,完成時限:11月13日。
(五)組織實施
1、下達計劃。公示結束后,會同市財政局下達市年度科技計劃項目,并對立項的計劃項目進行統一編號。對有異議的項目,由各相關業務科室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局長審定。處理結果書面報計劃科備案。
2、簽訂合同。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項目承擔單位填寫《項目任務合同書》,并對項目起始時間、研究內容、實施進度、考核指標、經費預算和結題驗收考核指標等重點條款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報市局各對口業務科室,各業務科室審核合格并報分管局長審定后,辦理合同簽訂手續。
3、核撥經費。各業務科室負責核對項目承擔單位銀行賬號、戶名、項目單位收據,填寫撥款計劃單,經分管領導、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后,由計劃科協調市財政局核撥項目經費。項目經費的管理依據國家、省、市《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有關規定執行。
4、實施管理。各業務科室負責對分管的計劃項目進行跟蹤管理,協調解決項目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監督檢查項目合同的執行。組織項目承擔單位填報《項目年度執行情況表》,并于次年1月底前,形成各計劃項目年度執行情況報告,經分管局長初審后報計劃科。計劃科匯總形成年度科技計劃執行情況總報告,由市局會同市財政局向分管市長報告。
5、監督檢查。計劃科會同市財政局相關科室組織開展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監督檢查。
五、申報材料
1、《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
2、附件材料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注(2011年)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事業單位參照以上提供;項目負責人學歷和職稱證明;查新報告;產學研合作協議;知識產權證明資料,包括專利、軟件及著作權登記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證書、成果鑒定證書、新藥證書、通訊和電力入網證、生物和農業新品種、農藥登記證等;與項目有關的其他參考材料,包括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環保證明、獎勵證明、檢測報告等。
關鍵詞:研發費用 稅前加計扣除 專家認定
為了鼓勵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活動,我國政府實行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即對于企業上年度開展的研究開發項目的費用,在轉年初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經主管稅務部門審核認定,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允許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進行攤銷。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的審核認定,涉及政策、行業技術、財務和稅務等多領域知識,專業性很強,又有時限性,因此,主管稅務機關除了要求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對企業當年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外,還往往需要當地地市級(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門或委托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對有異議問題進行鑒定,為其審核認定提供決策支撐。然而,關于專家如何對有關稅務部門提出的異議問題進行鑒定,國內尚沒有現成的可用操作方案。在天津市科技戰略研究計劃的資助下,本課題組研究出比較有創新特色的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的專家輔助認定系統,并在當地應用。本文介紹了該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及其應用效果。
一、稅務部門需要組織專家鑒定的內容研究
(一)研究思路
有關稅務部門對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審核認定實際就是審核項目的相關政策的符合性。但由于該項工作政策性、專業性、技術性和時限性都較強,因此需要專家給予決策支持。稅務部門在審核過程中提出的需要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鑒定的問題,往往就是決定決策的判定條件。因此通過研究國家有關政策,系統地提煉決定決策結果的判定條件,可綜合出稅務部門需要專家鑒定的問題。
(二)決定決策結果的判定條件研究
稅務部門在進行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的審核時,一般需要在兩個方面進行決策:一是項目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范圍,二是項目投入的合理程度。下面分別進行研究。
1.決定項目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范圍的條件。《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116號)第四條明確,研究開發活動是指“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11年度)》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可見,項目屬于國家規定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范圍的先決條件是:其研究內容要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11年度)》的內容范圍。關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11年度)》的關系,由于前者包含后者,后者是前者中的內容重點選優,因此上述判斷條件可進一步理解為項目屬于國家規定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范圍的先決條件是:其研究內容要屬于《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11年度)》或《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內容范圍。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研究開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是指企業通過研究開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對本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領先具有推動作用,不包括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或對公開的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因此,項目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范圍的的條件還需要滿足項目技術(或產品、或工藝)要有創新,且取得有價值成果,對本地區相關行業技術進步有推動作用。
以上條件與決策結果的條件邏輯判斷關系如下圖所示。
2.決定項目研究開發投入合理程度的條件。《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規定,“其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一)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二)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三)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四)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五)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六)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七)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八)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70號)又補充規定,“企業從事研發活動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可納入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費用范圍:(一)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二)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三)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四)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五)研發成果的鑒定費用。”
通過歸類整理,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項目的研究開發投入主要包括項目相關的人力投入,材料、燃料和動力消耗,儀器、設備和無形資產投入以及其他投入4類,如表1所示。
因此,項目的研究開發投入的合理程度取決于項目的人力投入合理程度,材料、燃料和動力消耗合理程度,儀器、設備以及無形資產投入合理程度,以及其他投入合理程度4個條件指標。合理程度分為4級,即合理、基本合理、偏差較大、不合理。通過分析4個條件指標認定結果可決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投入的合理程度。
(三)稅務部門需要組織專家鑒定的內容
綜合上述研究,有關稅務部門需要委托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鑒定的內容如下:(1)項目研究內容是否屬于國家科技部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圍;(2)項目研究內容是否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11年度)》的范圍;(3)項目的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是否有創新;(4)項目成果是否對本地區相關行業技術進步有推動作用;(5)項目研究開發的人力投入合理程度;(6)項目研究開發的材料、燃料和動力消耗合理程度;(7)項目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和無形資產投入合理程度;(8)項目研究開發的其他投入合理程度。
二、稅務部門委托內容專家輔助認定系統
(一)鑒定任務目標
根據稅務部門委托單,科技部門或授權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對有關稅務部門委托的鑒定內容進行專家鑒定。
(二)鑒定對象
根據鑒定任務的內容選擇,一般鑒定對象主要包括下列內容:(1)項目組所做情況匯報。(2)項目現場考察和查證情況。(3)項目申報材料,包括:①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鑒定申請表。②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申請書(包括項目實施的必要性、研究開發內容、技術路線和研究方案、技術創新性和知識產權、現有實施條件和有待完善的條件,項目成員和研究任務分工,經費預算、經濟和社會效益分析,考核的技術、經濟和工作指標,實施進展計劃與必要性等內容)。③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文件:企業自主開發項目立項批文文件或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于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及其任務書;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應提供相關合同或協議;國家或市科技計劃項目立項的批文和任務書。④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包括:項目概況,項目當年完成的研究工作內容和預期計劃完成情況,項目創新性和專利、軟件著作權申請和獲授權情況,項目研究人員投入工時、使用的設備及使用時間、原材料種類及用量、燃料動力消耗量等,項目經費決算細目,取得的成效及對本地區相關行業技術進步推動作用分析,對委托開發的項目,應附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的該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⑤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三)鑒定標準
鑒定標準主要包括:2008年12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頒布實施的《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頒布的《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70號);《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2008年版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技部、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及商務部聯合頒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注:2011年6月之前執行2007版本,之后執行2011年版本)。
(四)專家鑒定表設計
根據有關稅務部門委托的鑒定內容設計相應專家鑒定表。
(五)鑒定過程控制
為了保證鑒定工作的質量,組織編寫了鑒定工作專家手冊,并對有關工作人員和專家進行培訓。限于篇幅,在此不作贅述。
(六)鑒定方式及鑒定結果處理
邀請3-5名項目相關專業專家對相關專業項目進行鑒定。專家在聽取企業項目情況匯報、現場考察和審核項目材料基礎上,依照鑒定標準,獨自填寫專門設計的項目鑒定專家評價表。組織鑒定部門按照少數服從多數,指標占比多的原則,統計確定專家鑒定結果。匯總專家意見,形成鑒定意見書,提交有關稅務部門,為其認定決策提供輔助支撐作用。
三、應用
課題組研究的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專家輔助認定系統近幾年已經在天津市應用。以2013年應用為例,共完成2012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鑒定項目近2 100個,涉及226家企業。鑒定項目涉及總研發投入近79億元,企業歸集的研發費用合計近30億元,約占研發總投入的38%。經鑒定被稅務局給予認定的加計額15.4億元,約200家企業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合計享受稅收優惠金額2.4億元左右,對當地落實有關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和把好稅收關起到了有效決策支撐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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