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3-31 20: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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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燒結 機械傷害 爆炸
中圖分類號:TL372 文獻標識碼: A
一、編制依據
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七十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主席令(第六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主席令(第六十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六十九號)
法規、規章: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
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
8、《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 6721-1986
9、《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 GBJ 87-85
10、《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AQ/T9002-2006
1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
二、危險源及危險性分析
1、火災、爆炸
(1)由于干燥物料使用煤氣進行生產,存在易燃氣體Co在達到臨界含量時,在明火作用下、在局部區域會產生火災、爆炸的危險。
(2)車間內電纜密布,數量較多,電纜表面絕緣材料為可燃物質,當電纜自身故障或高溫物體與電纜接觸時,容易引起電纜著火,且電纜著火的蔓延速度極快,易釀成火災。
電氣火災有三種:一是外界火源引燃電纜;二是電力線路短路引發火災;三是電流過載導致火災。
2、中毒和窒息
我公司烘干生產使用一氧化碳,一氧化碳無色無味,劇毒、氣態,當一氧化碳在空氣中濃度達到0.02%時2h左右就會使人頭痛惡心;濃度達到0.08%時2h能使人昏迷;濃度達到1%時10min就會使人死亡。在停爐檢修煤氣管道時如果沒有對煤氣管道進行充分置換,冒然打開管道檢修會造成作業人員中毒和窒息。
3、灼燙
灼燙主要存在于烘干機爐前崗位和維修崗位,一是在烘干成品出爐時由于崗位工,操作不慎或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不全,成品濺出造成灼傷、燙傷;二是維修工在檢修過程中割、焊時由于操作不慎或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不全會造成灼傷、燙傷。
4、高處墜落
作業人員在靜電除塵、煤氣管道檢修作業中,操作平臺無護欄或護欄損壞,可導致人員高處墜落事故。
造成高處墜落的主要因素:
(1)沒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帶。
(2)高處作業時安全防護設施損壞。
(3)使用安全保護裝置不完善或缺乏安全保護設備、設施進行作業。
(4)作業人員疏忽大意,疲勞過度。、
(5)高處作業安全管理不到位。
(6)沒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良好的軟底鞋等。
(7)高處平臺沒有圍欄或圍欄不合格。
(8)高處平臺不完善,存在可以造成人員墜落的孔、洞等。
(9)平臺為鋼結構,年久失修,地板過薄,難以承受人體重量。
(10)平臺沒有防滑地板或冬季平臺上結冰等。
5、觸電
觸電事故的發生是由于電氣設備漏電,電氣安全防護設施失效,電氣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未辦理作業票,檢修中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未按電氣作業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隨便接臨時電源等情況下,人體接觸帶電物體導致的。
造成觸電傷害事故常見的因素有:
(1)違反用電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安全防護裝置缺乏或損壞、被拆除等,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3)操作人員疏忽大意,身體進入帶電危險部位。
(4)在檢修電氣設備故障時,未按規定切斷電源或未在電源開關處掛上明顯的作用標志(嚴禁合閘等),電氣開關被他人誤合閘或隨意合閘,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5)電氣設備未按規定接地或絕緣不良,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6、機械傷害
潛在的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是由于泵類、金屬加工等機械的防護裝置不完善或損壞、拆除,轉動部分無防護罩或防護罩損壞,作業人員違章操作等引起機械傷害事故。
造成機械傷害事故的主要因素:
(1)機械設備制造質量不合格或設計上本身存在缺陷。
(2)設備控制系統失靈,造成設備誤動作,導致事故發生。
(3)電源開關布局不合理,一種是緊急情況下無法立即停車,另一種是幾臺機械設備開關設在一起,容易造成誤開機引發事故。
(4)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缺乏或損壞、被拆除等。
(5)機械設備有故障不及時排除,設備帶故障運行。
(6)在檢修和正常工作時,機器突然被他人隨意啟動;不具備操作機械素質的人員上崗操作。
(7)在與機械相關聯的不安全場所停留、休息;任意進入機械運行危險區域。
(8)違章操作,穿戴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服裝進行操作。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立若干個職能小組,明確各自的職責。注意一定要明確日常安全管理職責、應急管理職責。
四、預警與信息報告
一、危險源監控和預防
1、火災、爆炸
危險源監控
(1)煤氣濃度的監控使用壁掛式煤氣檢測報警儀,在主車間二、三、四層分別設置了壁掛式煤氣檢測報警儀,凡在煤氣區域的工作人員、檢修人員配備了便攜式煤氣檢測報警儀,當煤氣濃度超過30ppm時自動給予報警。
(2)崗位人員加強對電氣設備的防火巡查力度(每30分鐘巡查一次)
(3)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相關作業票、由安全員和監護人進行監督。
事故預防措施
(1)分別在主車間二、三、四層煤氣區域設置了軸流風機并與壁掛式煤氣檢測儀連鎖,煤氣濃度超過50ppm是軸流風機自動啟動,主車間三次煤氣操作平臺設置電、自一體快切閥,眼鏡盲板閥和逃生通道。
(2)加強工藝管理,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制定巡查、監控和動火作業制度,并嚴格執行。
(4)盡可能用不燃油代替可燃油。
(5)配備合適的滅火器和消防水源。
2、中毒與窒息
危險性分析
燒結礦物使用的燃料一氧化碳,一氧化碳無色無味,劇毒、氣態,當一氧化碳在空氣中濃度達到0.02%時2h左右就會使人頭痛惡心;濃度達到0.08%時2h能使人昏迷;濃度達到1%時10min就會使人死亡。在停爐檢修煤氣管道時如果沒有對煤氣管道進行充分置換,冒然打開管道檢修會造成作業人員中毒和窒息。
事故預防措施
(1)在巡查煤氣設備時必須雙人進行、佩戴便攜式煤氣檢測報警儀。
(2)在檢修、更換煤氣設備、管道閥門前,必須通知公司負責人、安全員,經同意批準后辦理作業票方可作業,作業前必須使用氮氣對煤氣管道充分置換,經檢測確認無煤氣后方可作業。
3、灼燙
危險性分析
灼燙主要存在于主車間三層烘干機爐前崗位和維修崗位,一是在烘干成品出爐時由于崗位工操作不慎或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不全,成品濺出造成灼傷、燙傷;二是維修工在檢修過程中割、焊時由于操作不慎或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不全會造成灼傷、燙傷。
事故預防措施
(1)上崗前必須合理佩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三違”現象。
4、高出墜落
危險性分析
作業人員在靜電除塵、煤氣管道檢修作業中,操作平臺無護欄或護欄損壞,可導致人員高處墜落事故。
造成高處墜落的主要因素:
(1)沒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帶。
(2)高處作業時安全防護設施損壞。
(3)使用安全保護裝置不完善或缺乏安全保護設備、設施進行作業。
(4)作業人員疏忽大意,疲勞過度。、
(5)高處作業安全管理不到位。
(6)沒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良好的軟底鞋等。
(7)高處平臺沒有圍欄或圍欄不合格。
(8)高處平臺不完善,存在可以造成人員墜落的孔、洞等。
(9)平臺為鋼結構,年久失修,地板過薄,難以承受人體重量。
(10)平臺沒有防滑地板或冬季平臺上結冰等。
事故預防措施
(1)高空作業必須辦理作業票。
(2)設專人監護、安全員現場監督。
(3)佩戴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
(4)嚴禁交叉作業。
(5)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可靠。
5、觸電
危險性分析
觸電事故的發生是由于電氣設備漏電,電氣安全防護設施失效,電氣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未辦理作業票,檢修中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未按電氣作業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隨意接臨時電源等情況下,人體接觸帶電物體導致的。
造成觸電傷害事故常見的因素有:
(1)違反用電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安全防護裝置缺乏或損壞、被拆除等,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3)操作人員疏忽大意,身體進入帶電危險部位。
(4)在檢修電氣設備故障時,未按規定切斷電源或未在電源開關處掛上明顯的作用標志(嚴禁合閘等),電氣開關被他人誤合閘或隨意合閘,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5)電氣設備未按規定接地或絕緣不良,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事故預防措施
(1)電氣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檢修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懸掛檢修作業牌。
(3)作業前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如: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4)檢修電氣設備時設專人監護。
6、機械傷害
危險性分析
潛在的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是由于泵類、金屬加工等機械的防護裝置不完善或損壞、拆除,轉動部分無防護罩或防護罩損壞,作業人員違章操作等引起機械傷害事故。
造成機械傷害事故的主要因素:
(1)機械設備制造質量不合格或設計上本身存在缺陷。
(2)設備控制系統失靈,造成設備誤動作,導致事故發生。
(3)電源開關布局不合理,一種是緊急情況下無法立即停車,另一種是幾臺機械設備開關設在一起,容易造成誤開機引發事故。
(4)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缺乏或損壞、被拆除等。
(5)機械設備有故障不及時排除,設備帶故障運行。
(6)在檢修和正常工作時,機器突然被他人隨意啟動;不具備操作機械素質的人員上崗操作。
(7)在與機械相關聯的不安全場所停留、休息;任意進入機械運行危險區域。
(8)違章操作,穿戴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服裝進行操作。
事故預防措施
(1)對新設備質量安環科嚴格把關,嚴禁帶病運轉。
(2)新安裝的設備必須重新制定操作規程,并組織職工進行培訓、學習。
(3)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防護措施是否損壞,如有損壞及時維護、更換。
(4)維護、更換機械設備防護措施必須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并設專人監護。
二、預警行動
當發生出現有人員輕傷以上的: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等其他傷害時。現場人員發現事故時,立即啟動二級應急響應預案,即按現場處置方案進行,及時通知現場處置方案中的應急救援組長,組長立即按應急預案組織控制事故。若事故被控制、消滅,應急結束;若事故無法控制則立即通知公司值班人員或公司總經理,總經理接到通知后,判斷情況,決定是否啟動一級響應預案。
三、信息報告與處置
需設立24小時職守電話。發生事故時匯報情況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
3、事故原因初步判斷。
4、涉及范圍、災害程度、人員傷亡情況。
5、事故類型。
6、現場人員是否撤離,現場人員聯系方式,聯系人姓名及電話號碼等。
7、事故發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搶險求援情況。
8、如有條件可附現場圖
四、信息上報
發生事故后在1小時內向政府安全管理及相關部門匯報。
1、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已采取的措施。
五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將我公司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一級響應、二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一級響應:可能造成人員輕傷以上和2萬元以上經濟損失,事故需公司力量能控制和救援的生產安全事故。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二級響應:可能造成人員輕傷以下和經濟損失在2萬元以下,且公司依靠本單位車間、班組救援力量,能夠達到事故救援、事故控制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當判斷事故為二級響應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現場處置預案,當事故不能控制時啟動上一級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的過程分為:報警、警戒、判斷響應級別、應急啟動、控制及救援行動、判斷事態是否擴大、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等。
2、應急響應過程基本流程和主要步驟
三、應急救援
1、搶險救援程序啟動后,在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下、各救援小組,按照安全技術規程和事故處理預案開展搶險和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擴大。指揮部調集好應急救援的各種資源,現場搶險時2―3人一組,佩戴好各人防護用品,同時注意相互監護。搶險原則是救人第一,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將事故有效的隔離起來。
2、消防人員、醫護人員和搶險人員接警后,應立即按指令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后,在現場操作人員的配合和幫助下進入現場,實施救援。
3、若事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由指揮部決定是否擴大應急,請求政府或上級單位的救援。
四、 應急結束
一、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事故隱患消除后,進入恢復階段,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確認應急救援狀態可以終止時,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并應急救援狀態終止命令,在應急狀態終止后,根據要求對事故進行調查。
1、事發單位應在2日內向事故調查小組或上級單位提交事故情況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情況:包括事件發生詳盡時間、地點、事故發生是經過等;
(2)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
(3)原始資料:包括文字、影像、記錄圖示等;
2、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1)應急處置過程:包括從接報開始、下達的命令、搶險過程到搶險結束整個過程敘述,參加搶險組織人員等;
(2)事故情況: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涉及范圍、損失、人員傷亡情況、事故發生原因和責任等;
(3)搶險過程中動用的應急資源;
(4)搶險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和吸取的教訓;
關鍵詞:電力企業;應急預案編制;突發事件;響應程序;政策法規;人員培訓
中圖分類號:TM7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06-0141-03
電力企業發生的某些突發事件通常會造成嚴重的損失,尤其是當今社會的飛速發展,對保障電力連續穩定的供應以及停電事件發生后的信息傳遞、快速處置、恢復供電的要求日益提高。如何及時、有效地降低損失、解決出現的各種問題是電力企業必須要考慮的問題。我國電力也逐步規范應急管理工作,而應急預案是為及時、有效處理突發事件所提前制定的行動辦法。電力企業應急預案編制的實用性直接關系到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1 電力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1.1 明確應急預案的定位
電力應急預案是為保證處理突發事件預先制定的行動指南。在預案的編制過程中,要明確預案自身的定位和目的,通過一定的措施,盡量做到應急措施的程序化、制度化。應急預案是電力企業處理突發事件,提高自身應急能力的指導性文件,需要明確事件處理過程中各個部門相關人員的職責。
1.2 應急預案應包涵應急活動的整個過程
《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指出了電力行業經常出現的20種應急預案。但是,由于各個電力企業的情況不相同,企業需要結合自身的情況,盡可能分析企業面臨的危險因素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對可能發生的問題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做到應急預防、應急準備、應急恢復三者的統一,涵蓋應急活動的整個過程。
1.3 建立應急預案體系
在應急預案的編制中,應該將應急預案作為一個體系進行考慮。所謂體系就是將所有有關系的事物通過一定的方式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電力企業的突發事件有很多種,應急預案就是要盡量多地考慮到方方面面,但是不可能考慮到所有的情況。如,面對突發停電事件可能涉及電網、設備、客戶服務、新聞處置等應急預案,建立一個電力企業的應急體系,將同一突發事件引發的后果以及所要面臨的情況進行統一考慮、統籌處置,可以確保任何突發事件都可以得到及時、有效地處理。
2 電力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重點
《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指出,電力應急預案必須有相應的基本內容和要素作為保證。從不同電力企業的應急預案來看,雖然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差異,但是經過總結可以發現,基本上由四方面的內容構成:應急原則、組織體系、應急職責、響應程序。
2.1 應急原則
電力應急預案在編制過程中,要明確應急預案的應急原則。從《國家突發公共時間總體應急預案》中可以看出,我國在對一些公共突發事件進行處理時都必須遵守相應的原則,同樣,對于電力企業的應急預案而言也是如此。一方面,要重視“分級負責”原則,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該根據突發事件的級別,確定應急相應的級別,這點對于突發事件的處理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另一方面,根據突發事件級別而啟動的應急響應級別應結合電力企業正常生產運作和突發事件歷史進行明確,避免出現應急響應門檻低,預案所列的應急響應門檻高的問題,也就是說,遇到某些突發停電事件時,由于造成的影響較大,實際處置已達到最高響應級別,但按照量化的指標還未能達到預案所列的最低響應級別,造成預案的可操作性不足。
2.2 組織體系
電力應急預案實施的組織體系主要是由應急指揮機構和應急日常管理機構組成。在預案編制過程中,應該明確兩個機構的工作職能。應急指揮機構主要是在發生應急事件時,臨時成立的處理應急事件的機構,是一個非常設機構。應急日常管理機構主要是對電力企業日常的應急管理做一些預防性的工作,落實好國家對于電力企業應急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這兩個機構的工作職能存在很大差異,在預案編制過程中,要進行清晰的定位。
2.3 應急職責
電力企業應急預案需要明確相應的應急職責。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該及時根據事件的性質和電力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做出應對。如果事件本身超出了電力企業的應急能力,應該及時上報,讓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同時,在編制過程中,需要對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有一個清晰的定義,有明確的操作、執行主體。
2.4 響應程序
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預案要有相應的應急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理的問題。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響應程序是整個電力應急預案的核心。電力企業應急預案的目的就是為處理突發事件有一個提前的準備,如果應急事件處理的程序沒有明確,預案的使用者不能很好地根據突發事件的情況進行應急程序,那么應急預案本身也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以某電力企業水電保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為例,如圖1所示,對應急響應程序做了比較詳細的
說明。
3 電力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建議
電力應急預案對電力企業應對突發事件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樣,在預案編制的過程中只有對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前進行了全面的考慮,在事件發生時才能得到更好的處理。做好電力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應該重點重視以下幾個方面:
3.1 熟悉、掌握國家應急管理的政策法規
對電力企業而言,在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中,必須以國家對相關的應急管理政策法規為本,不能任意而為。在《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中,就一些應急預案應該重視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闡述,作為應急預案的編制人員,必須要理解其精神實質。突發事件的處理要以國家相應的政策法規為依據。電力應急事件有著自身的特點,同時又與其他應急事件存在著一些共性。在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中,應該以國家對應急預案的編制辦法作為政策法規指導,同時根據電力企業自身的情況進行
編制。
3.2 落實電力應急預案編制責任
電力應急預案的編制需要多個部門的協同努力,不是僅僅由安檢部門自己完成的。從電力企業自身的角度出發,公司必須要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足夠的重視,公司必須要有相關的高層主管對應急預案編制進行統一的領導。在確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后,制定工作計劃,同時對各個職能部門的責任和義務進行相應的規范。在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中,各個部門應該共同合作,配合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小組的工作。對于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的責任進行明確的規定,應急預案完成后,需要在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一旦發現人為因素導致的問題,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3 加強對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電力公司制定應急預案主要是為處理突發事件而服務,因此不僅需要應急預案的編制人員掌握,而且需要公司各個部門的每位員工都有清晰的認識。在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首先要加強一線應急人員培訓,掌握必要的應急預案程序與措施;同時,還需要在公司內部開展必要的應急預案演練,在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要引起企業高層領導者的重視,從以往的經驗來看,很多電力企業都編制了自身的應急預案,但由于沒有進行適當的演練,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常因準備不足而產生很多問題。處理突發事件,不僅僅需要應急預案的響應程序,更重要的是公司員工從思想上做好準備。
3.4 做好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備案
電力應急預案在初步編寫完成后,要邀請相關的專家進行評審,就預案編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修正。電力應急預案從某種角度上來看是電力公司處理應急事件的應急系統,所以自身方案必須要具有實用性與可操作性。編制完成后要進行認真的備案,確保突發事件發生時可以發揮效用。電力企業的突發事件具有不可預知性,在事件發生后,需要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理。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強,體現在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對事件本身做出反應。
4 結語
電力企業不可能保證突發事件不會發生,卻可以通過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盡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作為電力企業的領導者,應該高瞻遠矚,提前對企業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預防,提出符合企業自身情況的應急預案,同時,還要對企業員工進行相應的危機管理意識的學習,以便更好地發揮應急預案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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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機械制造;預案;編制及實施;探討
中圖分類號:X92 文獻標識碼:A
機械制造業及裝配行業為國民經濟各部門和科技、國防提供技術裝備,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石,也是增強國家競爭力的重要體現。當前,全球正加速從工業化社會向信息化社會過渡,機械制造技術水平的提高與進步將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科技、國防實力產生直接的影響,是衡量一個國家科技水平的重要標志,在綜合國力競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近年來,我國機械制造及裝配行業發展迅速,制造業不斷向精密化、柔性化、智能化、集成化、全球化方向發展。隨著對技術性能要求的不斷提高,也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實施,可以更好地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發生后的損失和傷亡。它明確了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后各項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具體操作步驟,為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的各個方面所事先做出詳盡安排,是開展及時、有序和有效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行動指南和綱領。
一、機械制造業及裝配行業應急預案的編制現狀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均對應急預案的編制及實施提出了要求,從事機械制造及裝配行業的相關單位,也為了規范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范風險與事故的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的重要措施,特別制定了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為及時有效地組織對突發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采取應急救援行動,確保機械制造行業持續、穩定生產,維護社會的安定和正常秩序等方面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根據國家及行業相關要求,機械行業盡管編制了各自的應急預案,但就編制情況看,目前尚存在很多不足。具體表現如下:對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沒有具體要求,根本就沒有一個規范性的制度要求,僅僅是口頭安排,甚至是單純為了應付上級部門的檢查;預案編制人員不具備編制預案的基本條件,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不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由于對機械制造生產實際情況不夠了解,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專業知識,從而造成編制的預案可操作性差;很多企業的應急預案是按上級公司的范本或者模板進行套用,還有的是從同行業其他單位復制過來,照搬照抄,不符合本企業實際;應急預案具體實施程序不具體,為了追求大而全,甚至把一些無關內容也寫進去,行文繁復,格式混亂;審查、批準程序流于形式,無上級領導的簽字或者為了簡便,直接用電子簽字代替。
二、機械制造業及裝配行業應急預案實施情況分析
機械制造業及裝配行業應急預案的實施主要包括:對本單位編制應急預案開展內部學習、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對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同時,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定期組織綜合應急預案演練、專項應急預案演練和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依據應急預案的演練情況,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分析評價,形成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預案存在的不足,提出具體修訂意見;結合企業變動情況及國家政策要求,針對本企業應急預案執行和實施情況,定期組織人員,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并做好預案的評審備案工作;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設施,建立物資使用檔案,并定期檢測和維護;如果企業發生事故,做好事故信息報送和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工作。
企業一旦制定了應急預案,會按照本單位相關要求,組織一些相應的實施工作,落實應急預案。但是由于對應急預案實施的重視程度不夠或者落實方法不當等,在實際執行中存在一定的不足,通過調研分析發現,具體表現主要如下幾個方面:
1領導對應急預案的認識存在不足
通過與單位領導交流,個別領導或者人員的潛意識當中心存僥幸心理,認為機械行業不會發生重大事故,用不上應急預案,即使是編寫了,也會把編寫好的應急預案束之高閣,更無從談起預案的實施工作。
2對預案的培訓學習不夠,對應急人員的培訓、考核形式化
應急預案是一項全員都要學習和參與的工作,必須要做好培訓教育工作,讓其了解和掌握相關救援知識,但是同過查閱職工的學習記錄,有個根本就沒有或者記錄潦草,現場詢問逃生路線無從回答;通過詢問發現,大多數職工不知道本工作崗位存在風險。說明培訓工作普遍存在落實的不到位現象。
3應急準備不足,應急物資的采購、保管及維護不足
應急物資的準備及良好維護,是應急預案實施的重要保證,但是在實際執行中,為了工作方面或者生產一時需要,存在應急資金的占用、挪用情況;同時,還存在應急物資配備不足、維護不及時等問題,如果現場沒有做好應急物資的準備,碰到險情,將延誤戰機。
4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簡單
大多數企業均不同程度制定了應急預案演練計劃,但是發現很多沒有相關領導簽字,且大多數沒有按照計劃進行演練,出現漏項或者缺項情況。
5現場應急演練不足,應付了事
為了應付工作,多數預案演練采取桌面演練,即使有練,過程也過于單一、簡單化,針對性不強,如企業的防火演練,在廠門口偏遠地帶,點燃一堆火,找幾個人拿著滅火器滅掉,然后拍幾張照片就完事。
6預案沒有做到定期修訂
關鍵詞:滅火;應急預案;預案編制
中圖分類號:F273.2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9-9166(2011)0017(C)-0123-02
引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滅火與救援行動、降低火災損失、減少人員傷亡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辯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火險、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及發生過程、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作出的具體安排。
一、目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隨著我國有關制定事故應急預案的法律法規相繼出臺,企位開始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工作,表明了企業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工作的重視和風險防范意識的提高。然而,從目前企業編制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總體情況來看,水平參差不齊,與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的要求存在較大的差距。
(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粗略
目前,有相當一部分企業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只是一份文件或一個規定,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應該包括的核心內容都未能反映,將預案與條例混淆。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可操作性差
普遍存在的問題是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編制未能充分明確和考慮自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及其后果,也未能結合自身滅火和應急疏散能力的實際,對滅火和應急疏散的一些關鍵信息,如火險分析、支持保障條件、決策、指揮與協調機制等缺乏詳細而系統的描述,導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較差。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缺乏有效的實施
盡管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在滅火和應急疏散中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但有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不等于滅火和應急疏散等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能否在滅火和應急疏散中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不僅僅取決于預案本身的完善程度,還取決于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情況,包括預案的宣傳,落實預案中所需的機構、人員及各種資源,開展培訓,進行定期演習等。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核心要素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不僅局限于火災發生過程中的救援措施,還應該包括火災發生前的各種準備和火災發生后的恢復以及預案的管理與更新等。
(一)方針與原則
無論是何種,首先必須有明確的方針和原則,作為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和綱領。方針與原則反映了企業發生火災后滅火救援工作的優先方向、政策、范圍和總體目標,滅火和應急疏散的策劃和準備、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現場救援及恢復,都應當圍繞方針和原則開展。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策劃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最重要的是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因而,滅火和應急疏散策劃必須明確預案的對象和可用資源情況,全面系統的認識和評價所針對的潛在火災危險的基礎上,識別出其性質、區域、分布及火災后果,同時,根據火災危險分析的結果,分析滅火和應急疏散救援力量和可用資源情況,為滅火和應急疏散提供建設性意見。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響應
應急響應包括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中需要明確并實施的核心功能和任務。
1、接警與通知
準確了解火災大小、地點等初始信息是決定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的關鍵,接警作為應急響應的第一步,必須對接警要求作出明確規定,保證迅速、準確的向報警人員詢問火災現場的重要信息。接警人員接警后,應按預先確定的通報程序,迅速向有關機構發出火災事故通知,以采取相應行動。
2、指揮與控制
滅火和應急疏散往往涉及單位多個部門,因此,對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的統一指揮和協調是有效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的關鍵。建立統一的指揮、協調和決策程序,便于迅速有效地進行響應決策,確立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優先原則,指揮協調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合理有效地調配和使用滅火和應急疏散資源。
3、警報和緊急公告
當火災發生后,不足以控制,可對建筑物內人員造成威脅時,應及時啟動警報系統,向單位內人員發出警報,同時通過如廣播系統等發出緊急公告,告知發生什么情況,對自己可能帶來的威脅,自我保護措施,疏散線路方法和注意事項等,以便人們能及時作出自我防護。
4、通訊
通訊是指揮、協調和與外界聯系的重要保障,在現場指揮、消防控制室、各滅火和應急疏散機構、醫院和消防隊之間,必須建立完善的通信網絡,并在滅火和應急疏散過程中,始終保持通信網絡暢通。
5、火災監測與評估
在滅火和應急疏散必須對火災發展態勢及影響及時進行動態的監測。火災檢測在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過程中起著重要的決策支持作用,其結果不僅是控制火災現場,也是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安全的重要依據。
6、警戒與治安
為保障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的順利開展,在火災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是十分必要的,目的是防止與滅火和應急疏散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7、人群疏散與安置
人群疏散是減少人員傷亡擴大的關鍵。應當對疏散的緊急情況和決策、預防性疏散準備、疏散區域、疏散距離、疏散路線、疏散運輸工具、安全庇護場所以及回遷等作出細致的規定和準備,應考慮疏散人群的數量、所需要的時間以及老、弱、病、殘等特殊人群的疏散等問題。
8、公共關系
火災發生后,不可避免的會引起公眾及媒體的關注。應將火災信息、影響、救援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消除恐慌心理,避免公眾的猜疑和不滿。
9、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安全
在火災發生后,必須對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自身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的考慮,包括安全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現場監測等,明確緊急撤離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的條件和程序,避免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受火災傷害。
(四)現場恢復
現場恢復是在火災被控制撲滅后進行的短期恢復,并意味著救援工作的結束,并轉進入到另一工作狀態,即現場恢復到一個基本穩定的狀態。大量的經驗教訓表明,在現場恢復的過程中往往仍存在潛在的危險,如余燼復燃、受損建筑倒塌等,應充分考慮現場恢復過程中的危險,制定現場恢復程序,防止事故發生。
(五)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的指導文件。應當對預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準和作出明確的管理規定,并保證定期對預案進行評審,針對單位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中暴露出的問題,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結束語: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直接關系到企業及員工生命安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涉及面多,操作難度和實際阻力有時還很大,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在大型企業自身具備多部門協同控制,處置災害事故的同時,應該積極的與當地消防部門學習、交流,并形成聯動機制,以具備大型災害事故發生時,更廣泛、更全面的發動一切可發動救援力量,為保證人生安全及國家財產奠定良好的基礎。
作者單位: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隊紅云分隊
參考文獻:
[1]《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預案編制》.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科學技術研究中心.企業管理出版社,2004年.
【關鍵詞】 突發環境事件 應急預案編制 問題 解決辦法
一、前言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指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為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我國目前的應急預案體系按責任主體分為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地方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和臨時應急預案,本文主要針對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進行探索分析。
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及開展現狀
我國在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方面的起步較晚,原來所的針對性文件很少,且都是綱領性文件,如《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沒有對應急預案的編制程序、要素、方法提出具體要求,也沒有相應的技術導則、規范等。直到《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技術指南(試行)》的,才有了一部真正意義的預案編制指導文件。
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中存在的問題
1、與其他各級各類預案的銜接性不夠。目前編制的很多應急預案僅關注于企業自身,在自說自話;雖然在編制依據里面寫到了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及周邊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但沒有進行認真研究領會,未做到預案間的有效銜接。
2、環境風險源識別不清。1)環境風險與安全風險相混淆;2)業主單位與編制單位的溝通不夠,導致調查不全面;3)風險源辨識專業性不夠。
3、預防措施不全面、缺乏可操作性。1)處置措施不具體;2)響應情況不明確。
4、應急組織機構分組不明確、職責不全面。由于報告編制的模式化,對于具體企業的事故分級及其響應、各部門的職責、分工都不夠明確,很多都泛泛而談。
5、未落實應急培訓、演練制度。現在很多業主單位編制應急預案的目的就是應付任務,預案編制完成后往往束之高閣,失去了預案編制的意義。
四、如何更好的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注重應急預案的銜接,加強應急預案的公開。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急預案是區域應急預案的基礎,要注意與周邊企業聯動,預案風險評價中影響范圍涉及周邊企業的要將可能的影響范圍和程度告知對方,同時要針對附近企業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在預案的編制、評審過程中,邀請周邊企事業單位、公眾參加,根據其反饋意見不斷改善預案。
2、加強業主單位與編制單位的互動,強化編制人員的培訓。1)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和業主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聯合工作小組,編制工作小組組長最好由企業有關負責人擔任,編制小組成員應包括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生產工藝等多專業、高素質人員組成。預案編制小組組長必須親自把關,調動各專業、部門的力量及積極性,杜絕討論會流于形式。2)強化編制人員的培訓,提高編制水平。環保主管部門有必要定期舉辦預案編制培訓班,請相關專家講解預案編制的專業知識;預案編制單位也應組織員工進行內部學習,對預案編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進行學習,預案編制人員也應加強自學,提高專業水平。
3、統一事件分級、預警級別、響應分級。應急預案應在事故分析基礎上確定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對應確定各類事故的預警級別,確定響應分級、機構及人員,制定不同響應分級下的響應措施。
4、定期進行培訓及演練。除了理論知識培訓外,還應進行定期演練,以提高實際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應急演練分為部門演練、單位演練和配合政府部門演練三級。演練結束后應急總指揮對此次演練過程進行總結,主要是指出演練過程中銜接程度、熟悉程度、程序執行程度等問題,并要求有針對性的進行改善。
結論:目前,突發環境事件呈高發態勢,規范應急預案編制,在一定程度上可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并通過及時有效的應急處置減小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因此,提高應急預案編制水平,提高應急預案的完善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對于加強環境管理、有效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 考 文 獻
[1]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 號)文件[Z].
[2] 邊歸國.我國企業突發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的研究[J].中國環境管理,2013,5(4): 35-42.
所謂“學案”,是建立在教案基礎上針對學生學習而開發的一種學習方案。它能讓學生知道老師的授課目標,意圖,讓學生學習能有備而來,給學生以知情權,參與權,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扮演的不僅是組織者,引領者的角色,而且是整體活動進程的調節者和局部障礙的排除者角色。“學案”的作用:它可以指導預習,也可用于課堂教學,并且系統的學案還是一份很好的學習資料。
那么如何讓學案更有效的服務于小學語文課堂的教學實際需要呢?筆者在教學實踐中在進行著思考與探索,實踐證明,小學語文學案的編制與使用,應該是針對當下的小學語文“學案”編寫基本框架混亂、問題探究缺失、能級層次倒掛,以及只關注編寫,不研究合理運用、反饋和修正的實際問題,提出小學語文“學案”編寫原則、內容以及先扶后放、先學后教、以學定教的運用策略,進而在教學中實踐,從成功的“學案”案例中分析、歸納出系統的、可操作的、有成效的小學語文“學案”編寫與運用策略。正確合理的在小學語文課堂中編制與使用學案,有利于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合作探究意識、學習習慣的培養,為終身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有利于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促進教師學習先進的教育理論,并將學到的理論運用到教育實踐中,不斷提升教師的教育、教學、教科研能力和水平,更是為青年教師的成長搭建了舞臺。
為此,筆者覺得小學語文課堂中學案的編制與使用應該注意一下幾個方面:
一、小學語文學案的編寫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⒈主體性原則。新課程中最為重要的理念就是以學生為主,真正把學習的主動權交還給學生。在編寫小學語文學案時,要始終站在學生的角度去考慮問題,以學生的實際水平來考慮問題的設置,從各方面多渠道了解學生的認知水平,做到“有的放矢”。
⒉引導性原則。改變以往一味的接受性學習,注重引導學生自主閱讀,在讀中感悟、理解,獲得體驗。
⒊梯度性原則。問題的設置盡可能考慮到學生的認識水平和理解能力,由淺入深,小臺階、低梯度,讓大多數學生“跳一跳”能夠摘到“桃子”,體驗到成功的喜悅。
⒋方法性原則。強化學法指導,通過學案教學變”授人以魚”為”授人以漁”,同時注意學法指導的基礎性與發展性。
⒌有效性原則。學案的編寫必須以課堂實際出發,確保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能夠取得應有的教學效果。不能是走馬觀花或者作秀的形式,必須具有實效和針對性,要讓學生通過學案指導的方向學習后,能夠取得應有的收獲。
二、小學語文學案的編寫應該從以下方面入手:
⒈學習目標。學習目標具有導向功能、激勵功能、調控功能。目標數量以2-3個為宜,不能太多, 內容一般包括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可在目標中將學生自學中會涉及的重、難點以及易錯、易混、易漏等內容作出標注,以便引起學生高度重視,目標內容應明確具體,而且可操作、能達成。
⒉學法指導。科學、高效的學習方法是完成學習任務的保證。在編寫小學語文學案時,既要對學生進行總的學法指導,對整個學習做到心中有數;又要再每一環節對學生進行具體的學法指導,讓學生指導學習的順序、每一步干什么。
⒊學習過程。學習過程設計是學案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學習過程設計既有學生個體的自學,又有學生與學生之間的討論和交流,也包括學生在個別學習任務上與教師的交流。學習過程的設計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①激發學習興趣。開發具有強烈吸引力和誘惑力的學習任務和學習活動,來引導學生主動、積極地參與學習;開發一些激勵學生學習的附屬欄目,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興趣和情感;開發多種激勵方法激勵學生調整心態,樹立必勝信念,克服困難,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學習任務。
②創設問題情境。根據主要的、本質的教學任務設計符合學生的知識、能力,又必須經過努力才能得到解決的系列問題,營造一種強烈的求知氣氛,讓學生通過解決問題完成學習任務。
③設計拓展性作業。依據課文內容和學生實際編制拓展性作業,讓學生做到課內知識課外用,實現知識的遷移和運用,提高學生的能力,讓學生自覺地拓寬學習渠道,開發和利用社區的各種有教育價值的資源,獲得課堂學習所不能獲得的知識。
三、小學語文學案的運用應該緊緊抓住以下關鍵點:
⒈先扶后放。在研究的開始階段,化大力氣運用教學時間培養學生自學能力,特別是對照學案自主學習的能力。隨著學生自主學習能力的不斷提高,逐步放手讓學生課前預習。
⒉先學后教。把“學案”提前發給學生,學生在教師未講之前,就主動、自覺地進行相關問題的自我實踐、自我探究、自我學習,力爭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獲取知識,提升能力,發展情感。而后教師針對學生自學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引導學生討論、探究,教師及時評定、點撥。
⒊以學定教。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調查學情,根據學生學習情況,進行二次備課,整合學生學習思路,更新、調整課前的教案,確定完全適合學生發展的教學思路,并相機實施。
一、總體思路
年部門預算實施方案是在往年部門預算實施方案的基礎上加以修改完善制定的,總體思路為:一是除必保的項目在年初預算安排外,年初項目經費不再直接安排到單位。根據往年項目經費安排情況,結合當年財力,預留一定數額“公共項目庫”資金。對確需實施的項目,經“單位申報、財政評審、政府審批”后在“公共項目庫”資金中列支。二是繼續按年日常公用經費保障范圍和標準安排預算單位的日常公用經費。有非稅收入的預算單位,安排日常公用經費時首先從其非稅收入中安排,不足部分再用預算內資金安排。三是進一步核實非稅收入征收成本,提高政府統籌能力。四是繼續實施非稅收入“超收獎勵、短收扣款”的獎懲政策。對超額完成年初非稅收入任務的單位,除全額撥付年初預算安排經費指標外,縣政府適當給予獎勵;對完不成收入任務的,相應扣減其年初預算經費指標。五是進一步完善編制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和政府采購預算,以保證部門預算編制的完整性。
二、相關措施及辦法
(一)繼續執行年單位日常公用經費保障范圍和標準,以滿足全額撥款單位的正常運轉需要。按照全額撥款單位在職人員的人均定額標準和核定的車輛編制數,計算日常公用經費數額。具體標準為:
辦公費:主要內容是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及文件印刷、電腦耗材等支出。標準為:每人1000元/年包干使用。
水費:每人360元/年包干使用,在行政辦公中心的部門不安排。
電費:按每人720元/年包干使用,在行政辦公中心的部門不安排。
電話費:副科級以上預算單列的單位,每個單位安排一部手機每年包干3600元,同時按每20人包干使用一部公用電話每年包干3600元話費,副縣級以上領導手機費按每人每年6000元核定。
車輛燃修費:按照年核定的編制數,每輛車每年20000元(不含車輛保險費)。
差旅費:每人每年包干600元。
單位負擔醫療保險金:仍按年辦法執行。
公用取暖費:除行政辦公中心外,其他單位不安排。
(二)對有非稅收入的全額撥款單位,其日常公用經費所需支出,首先從其征收的非稅收入中安排,不足部分,再用預算內資金安排。考慮到非稅收入征收單位支出費用偏大的實際,縣政府將適當給予安排征收經費。
(三)進一步核實差額單位和自收自支單位的非稅收入征收成本。在年核定征收成本的基礎上,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重新核定征收成本,以增強政府統籌能力,緩解財政支出壓力。
(四)進一步規范政府非稅收入預算編制。一是各部門要準確預計各項非稅收入,杜絕少編、漏編和私設“小金庫”等問題。二是為激勵單位增收,對超額完成收入任務的單位進行超收獎勵,具體獎勵辦法按照蒼政辦發〔〕41號文件《縣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考核獎懲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三是單位有非稅收入項目而年初不上報非稅收入計劃、預算執行中又有非稅收入的單位,全額收繳縣財政,不再給予單位獎勵。四是按非稅收入實際完成數和核定的成本比例,按月撥付非稅收入征收成本。單位申報的項目,經縣政府批準后,可在其非稅收入項目經費控制數中列支,年底剩余的項目經費控制數不再屬于征收單位,由縣政府統籌安排使用。五是年底完不成非稅收入征收任務的單位,相應扣減其年初預算指標,當年度收不回的從下年度資金中扣減。單位征收的非稅收入不繳存財政專戶,轉為往來款、私自存放、坐收坐支的,一經查出,全額收繳縣財政。
(五)大力調整優化項目支出結構,建立“公共項目庫”。除必保的項目外,年初預算不再安排項目經費。年初預算時,根據往年預算執行情況,結合當年財力,預留一定數額“公共項目庫”資金。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確需實施的項目,采取“部門申報、財政評審、政府審批”相結合的辦法,由單位提出申請項目經費的報告,財政部門組織人員對單位報送的項目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對資料齊全并具有可操作性的項目進行評審并出具評審報告,報縣政府批準后,從“公共項目庫”資金中列支,以減少預算追加,維護預算執行的嚴肅性。
(六)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預算的編制質量。各預算單位要認真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對年需要辦理政府采購的項目,都要納入政府采購預算。具體實施時,由縣政府采購辦公室統一辦理政府采購,資金撥付采用國庫直接支付方式,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將項目所需資金直接撥付給商品或勞務的供應單位,以減少撥付程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未編制政府采購支出預算的項目,原則上不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七)編制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按照上級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進一步完善編制包括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地方教育費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彩票公益金和育林基金等在內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年度各項基金收入完成情況以及對年相關情況分析,合理編制各項基金收入預算;財政部門根據縣委、縣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確定支出預算,報經縣政府審批后執行。
(八)進一步加大對各單位項目資金的監督檢查力度。項目實施后,財政部門要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項目實施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核實。對套取或挪用項目資金的,一經查出,將全額沒收,當年度收不回的從下年度預算資金中扣減,以后年度將不再安排項目經費。
三、編制內容
年各預算單位主要編制以下內容:單位基本信息表,單位機動車輛明細表,非稅收入征收計劃表,人員經費支出表,日常公用經費支出表,一次性撫恤、遺屬補助、安家費等支出明細表,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表,重點項目申報表,非稅征收成本表和相關附表等。
四、編制方法
(一)單位基本信息:依據單位的真實情況,據實填報,有增減變化的要作出相應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非稅收入征收計劃:各單位要根據年非稅收入實際完成情況,綜合考慮年增減變動因素,據實測算本單位組織的非稅收入計劃,準確編制非稅收入預算。在無政策性因素影響的情況下,年征收計劃原則上不得低于年完成數(罰沒收入按照蒼政辦發〔〕45號文件《縣罰沒收入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包括在非稅收入征收計劃范圍內。)。
(三)人員經費支出:包括在職人員工資、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工傷保險金、職工福利費、獨生子女費、遺屬補助、特崗補貼、撫恤費、喪葬費、安家費等。
在職人員工資:統一按照工資執行標準計算;
養老保險金:按照應發工資扣除住房補貼及獨生子女費后的30%計算;
失業保險金:按照事業人員應發工資扣除住房補貼及獨生子女費后的2%計算;
住房公積金:按照應發工資扣除住房補貼及獨生子女費后的8%計算;
工傷保險金: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執行的事業單位)和差額事業單位,按照應發工資扣除住房補貼及獨生子女費后的0.5%計算;
職工福利費:按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96元/年計算;
獨生子女費:按享受人員每人60元/年計算;
遺屬補助: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的實有人數和應享受的標準計算;
特崗補貼:統一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批復執行;
撫恤費、喪葬費及安家費等一次性的項目,統一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當年的批復執行。
(四)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根據定員定額標準計算;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電話費、燃修費、差旅費和單位負擔的醫療保險金。
辦公費:全額在職人員按人均1000元/年計算(學校僅安排生均公用經費);有非稅收入的單位,用其非稅收入安排,計入單位的征收成本。
水費:全額在職人員按人均360元/年計算(不含學校),有非稅收入的單位,用其非稅收入安排,計入單位的征收成本。
電費:全額在職人員按人均720元/年計算(不含學校),有非稅收入的單位,用其非稅收入安排,計入單位的征收成本。
電話費:副科級以上預算單列的單位(不含學校),每個單位安排一部手機每年包干3600元,同時按每20人包干使用一部公用電話每年包干3600元話費,縣級領導每人每年6000元。有非稅收入的單位,用其非稅收入安排,計入單位的征收成本。
燃修費:全額撥款單位(不含學校)按年核定的車輛編制數,每臺20000元/年計算(不含車輛保險費。車輛保險費由縣財政統一辦理,列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有非稅收入的單位,用其非稅收入安排,計入單位征收成本。
差旅費:全額撥款單位按每人600元/年計算(不含學校),有非稅收入的單位,用其非稅收入安排,計入單位征收成本。
單位負擔的醫療保險:全額撥款單位在職人員統一按照工資總額的2%計算,差額單位和退休人員統一按照工資總額的4%計算,全額撥款單位的離休人員按每人2.8萬元計算。有非稅收入的單位,用其非稅收入安排,計入單位征收成本。
(五)單位非稅收入征收成本:主要包括財政撥款以外人員的工資性支出、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上繳上級支出以及其他必要的成本性支出,具體包括:
人員工資性支出:按照認定的工資發放人數及標準核定支出。
日常公用經費:按照上述確定的定員定額標準核定支出。
上繳上級支出及其他必要的支出:按上級確定的上繳比例或上年實際支出數核定支出。
五、編制時間和報送程序
部門預算按照部門編制、財政審核、政府同意、人大批準、財政批復的完整步驟進行,實行“兩上兩下”的編報程序,具體如下:
(一)“一上”階段。由單位自行編報,重點完成“人員支出、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和非稅收入征收計劃及非稅收入征收成本”的提報,按先后順序分別報送縣財政局歸口科室審核后,再報預算科復核,有非稅收入的單位要先報預算外資金管理局計財科審核收入計劃,再報相關業務科室。
(二)“一下”階段。由財政局歸口科室審核、修改后,歸口匯總報預算科匯總復核,預算科結合全縣財力測算情況,提出“一下”控制數,經財政局黨組研究后下達單位。
(三)“二上”階段。由各預算單位根據“一下”控制數完成具體支出項目核對后,報財政局歸口科室審核匯總,預算科復核后匯總,完成“二上”。
(四)“二下”階段。由財政局預算科匯總后向財政局黨組匯報,并根據財政局黨組研究的意見修改后,分別向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匯報,經縣人大常委會批準后下達單位,完成“二下”。
六、編制要求
一、不安抗辯權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不安抗辯權的具體適用條件如下:
(一)合同成立后出現危及后履行方履約能力的惡化事實
首先,我國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了后履行方出現危及其履行能力的情形: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嚴重喪失商業信譽。同時,抽象地規定了“其他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
(二)該情形導致后履行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
并非所有的可能影響后履行方履約能力的事實都將引發不安抗辯權的適用,而是需要該事實達到一定的程度。關于后履行方履約能力應當達到何種程度,我國合同法規定以喪失或可能喪失后履行方之履約能力為限。
二、默示預期違約
默示預期違約是指在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當事人有確鑿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履行期屆至時,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意提供必要的擔保。在默示預期違約中,由于合同尚未到履行期,所以債權人為了爭取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可以不顧對方的毀約而等待合同履行期屆至后,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如對方仍然不履行,則默示毀約已轉化為實際違約,從而債權人可以采取實際違約的補救方式。
三、默示預期違約與不安抗辯權之比較
通過對默示預期違約制度的理解,可以發現其與不安抗辯權在解決雙務合同中另一方因為無履約能力、不愿意履行等可能給提前履行的一方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等問題上具有相同的機能。但是,兩者也存在相當的差異,主要區別如下:
首先,前提條件不同。默示預期違約不以雙務合同當事人債務之履行存在先后順序為前提,無認雙方當事人是否有義務先行作出履行還是同時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對方默示預期違約時中止履行合同而尋求法律救濟。不安抗辯權行使的條件之一是當事人的債務履行存在先后之分。若沒有履行時間的先后順序,則僅僅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而不發生不安抗辯權。正是存在這個先決條件,所以法律將行使不安抗辯權的權利賦予先行履行的一方,而對方則無權行使。
其次,適用事由不同。行使不安抗辯權的條件是對方財產在締約后明顯減少并有難為對待給付的可能。而默示預期違約所依據的理由并不限于財產的減少,也包括債務人的經濟狀況不佳、商業信譽不好、債務人在準備履約以及履約過程中的行為或者債務人的實際狀況表明債務人存在違約的危險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