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大觀·綜合版雜志簡介
《廣告大觀·綜合版》是自1995年創刊,國內刊號為32-1730/F,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作為廣告行業的重要讀物,始終致力于傳播廣告文化,推動廣告行業的發展和進步。它不僅為廣告從業人員提供了實用的指導和思想資源,同時也成為了廣告主們不可或缺的參考讀物。
雜志一直以弘揚廣告文化為己任,通過展示成功的廣告案例、解讀前沿的廣告理念、推介最新的廣告技術,為廣告行業的發展注入了源源不斷的活力。雜志的內容覆蓋面廣泛,涉及廣告行業的各個方面,包括創意設計、市場營銷、媒體投放、效果評估等。這些內容不僅讓讀者了解到廣告行業的最新動態,還能夠引導讀者深入思考,提高自身的專業素養。雜志不僅關注廣告行業的最新趨勢,還注重從歷史和文化的角度審視廣告行業的發展。通過挖掘廣告業的歷史和傳承,雜志為讀者呈現了一個更為豐富和立體的廣告行業形象。這不僅有助于讀者更好地了解廣告行業的背景和淵源,還能夠為讀者提供更為深刻的洞察和啟示。
作為一本綜合性的廣告期刊,雜志還為讀者提供了廣泛的交流平臺。讀者可以通過雜志的各個欄目分享自己的經驗和見解,與其他讀者進行互動。這種交流不僅有助于提高讀者的專業水平,還能夠為整個廣告行業的發展提供有益的借鑒。此外,雜志還非常注重與廣告從業者和廣告主的互動。雜志定期舉辦線上和線下的活動,邀請業內專家進行講座和交流,為讀者提供更為深入的學習和交流機會。這些活動不僅有助于提高讀者的專業素養,還能夠為整個廣告行業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廣告大觀·綜合版收錄信息
廣告大觀·綜合版雜志榮譽
廣告大觀·綜合版雜志特色
1、稿件請勿一稿多投。來稿時請留底稿,無論刊登與否,恕不退稿。3個月內未收到編輯部處理意見,作者可以改投他刊,但須告知本刊編輯部。
2、凡引用他人觀點、材料等,請在引用部分的最后用上角標“ [1]、[2]……”等標注,其出處在文末以參考文獻的形式集中標注,引文序號須與參考文獻序號相對應。
3、一級標題用“一、二、……” 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
4、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列于當頁腳注,用①②……標注。(注意:注釋不是引文的參考文獻,引文引用文獻應放在文后參考文獻中)
5、文獻序號按其在文中出現先后編排。文獻若為期刊,書寫格式:“作者姓名(外文姓前名后,名可縮寫,3人以上只列3人,后加‘等’字).題名[J].期刊名(外文可縮寫),年,卷(期):起止頁”;文獻若為專著,書寫格式:“作者.書名[M].版次(初版不寫).出版地:出版單位,出版年”。學位論文、會議論文集可作為參考文獻,其他未公開發表的資料一般不宜引用。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
7、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先錄用和發表。
8、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話,引號的句號在引號內;引不完整的一段話,即文字前面不是句號或文字從句中引,句號在引號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嘆號、問號,一般放在后面一個引號里面。
9、文稿中表和圖力求精簡,設計正確、合理、易懂。表式為三線表,欄頭左上角不用斜線;表內盡可能不用或少用標點符號;上下行數字對齊;表內“±”號上下對齊,左右各空1格;表注依次用右上標a、b、c、d。
10、作者對來稿的真實性及科學性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3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