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市場監督管理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 監管一線、民生關注、市場監管風采、他山之石、資訊平臺、等。
雜志論文要求:
1、期刊要求稿件論點明確、結構嚴謹、文字通順。嚴禁學術腐敗,嚴格學術不端檢測。一旦發現稿件存在抄襲、剽竊、造假、不當署名、一稿多投等問題,將立即作出退稿或撤稿處理。
2、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作者單位名稱和郵政編碼腳注于同頁左下方。
3、中文題名不應超過20個漢字。并應譯成相對應的英文題名,英文題名僅僅第一單詞的第一字母大寫。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共用的縮略語。
4、本刊歡迎具有創見性、應用性、前瞻性的論文,對觸及社會和學術界熱點、重點及時代感、現實性較強的論文優先錄用。
5、正文:論文篇幅(包括摘要、圖、表、參考文獻)。應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結果、結論或討論等幾部分內容。
6、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7、文中圖、表隨文出現,圖一般不超過6幅。插圖切勿過大,圖中文字符號應與正文一致,圖片要清晰,層次分明。文章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
8、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9、引用原文文字過長(一般為三行以上)時,須將整個引文單獨成段,并左縮進兩個字符。段落字體為5號楷體,不加引號。
10、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格式著錄;按正文中出現次序標引,同一文獻,同一序號,附注頁碼。格式為上標的“[序號]頁次”(如(l)、(2.6)、(5-7)、[8]98、[9]66-68、[4]26、[6]3-8……)。
福建市場監督管理雜志 是由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主管, 福建省標準化研究院主辦的 省級期刊, 順應社會的發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