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市場監督管理雜志簡介
《福建市場監督管理》自1982年創刊,國內刊號為35-1346/T,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雜志作為專注于質量技術監督領域的專業刊物,扮演著連接政策法規與市場監管實踐的重要角色。雜志的核心目標是為讀者提供關于市場監管最新政策法規的深入解讀,以及這些政策如何影響相關行業和企業的全面分析。
雜志對新出臺的質量技術監督政策法規進行詳盡的介紹和解讀,幫助讀者理解政策的來龍去脈。通過專業的分析文章,雜志不僅傳達政策的字面意義,更深入探討政策背后的經濟、社會和技術因素,以及這些因素如何影響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對于每一項新政策或法規,雜志都會提供背景介紹,分析政策的制定原因和目的。同時,雜志還會評估這些政策對特定行業和企業的潛在影響,包括合規成本、市場機遇以及可能帶來的挑戰。這種深入的分析幫助企業和行業從業者提前做好準備,以適應政策變化。
雜志注重對政策法規實施情況的跟蹤報道,通過實地調研、數據分析和案例研究,為讀者提供第一手的實施效果反饋。這些報道不僅有助于監管機構了解政策執行中的問題和挑戰,也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寶貴的反饋信息,以便于政策的持續優化和改進。雜志定期發布行業動態,包括市場監管領域的最新發展、技術進步和行業趨勢。通過案例分析,雜志展示了不同企業如何成功應對監管挑戰,以及在遵守法規的同時如何實現商業目標和社會責任。
福建市場監督管理收錄信息
福建市場監督管理雜志榮譽
福建市場監督管理雜志特色
1、期刊要求稿件論點明確、結構嚴謹、文字通順。嚴禁學術腐敗,嚴格學術不端檢測。一旦發現稿件存在抄襲、剽竊、造假、不當署名、一稿多投等問題,將立即作出退稿或撤稿處理。
2、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作者單位名稱和郵政編碼腳注于同頁左下方。
3、中文題名不應超過20個漢字。并應譯成相對應的英文題名,英文題名僅僅第一單詞的第一字母大寫。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共用的縮略語。
4、本刊歡迎具有創見性、應用性、前瞻性的論文,對觸及社會和學術界熱點、重點及時代感、現實性較強的論文優先錄用。
5、正文:論文篇幅(包括摘要、圖、表、參考文獻)。應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結果、結論或討論等幾部分內容。
6、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7、文中圖、表隨文出現,圖一般不超過6幅。插圖切勿過大,圖中文字符號應與正文一致,圖片要清晰,層次分明。文章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
8、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9、引用原文文字過長(一般為三行以上)時,須將整個引文單獨成段,并左縮進兩個字符。段落字體為5號楷體,不加引號。
10、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格式著錄;按正文中出現次序標引,同一文獻,同一序號,附注頁碼。格式為上標的“[序號]頁次”(如(l)、(2.6)、(5-7)、[8]98、[9]66-68、[4]26、[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