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亞研究論叢》自2015年創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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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稿要適合本刊選題,要求觀點明確、重點突出、數據準確、文字精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和實用性。
2、文末請附作者詳細聯系方式(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地址、郵編、電話、電子郵箱等),以便及時聯絡。如愿附上作者個人簡況,甚是歡迎。
3、篇名:篇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內容,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一般不超過20個字。
4、關鍵詞應為3-5個,最好體現出文章的主旨和特色,目的是方便讀者根據關鍵詞在眾多文獻中關注到您的研究。
5、文中如出現外國人名,第一次出現時需譯成漢語,用括號標注外文原名,以后出現時直接用漢譯人名。
6、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篇名、作者注置于當頁地腳;對文內有關特定內容的注釋可夾在文內(加圓括號),也可排在當頁地腳或文末。
7、圖表每篇文稿附表一般不超過4個。表題置表的上方,表注置表的下方。一般使用三線表(即頂線、表頭線、底線),如有合計項,可以加一條分界欄線。
8、屬于基金資助項目成果的論文需注明:基金名稱、項目編號。本刊優先錄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成果論文。
9、本刊提倡嚴謹治學,保證論文主要觀點和內容的獨創性。對他人研究成果的引用務必注明出處,并附參考文獻;圖、表注明資料來源,不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否則,因抄襲等原因引發的知識產權糾紛作者將負全責,編輯部保留追究作者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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