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監督》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2001年創刊,國內刊號為42-1706/F,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財政監督》立足于全國財政監督系統,面向全國財經領域和廣大中央企事業單位,覆蓋高層財經政策法規智囊機構、各地政府采購中心、名牌綜合類大學以及各省(市、區)大型圖書館。
雜志簡介:《財政監督》雜志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2001年創刊,國內刊號為42-1706/F,是一本綜合性較強的經濟期刊。該刊是一份半月刊,致力于發表經濟領域的高質量原創研究成果、綜述及快報。主要欄目:寫在卷首、專題: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下財稅政策研究、大家、監督沙龍、績效評價、財會監督、財會監督_監督動態(4則)、監督廣角、財稅縱橫、...
《財政監督》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2001年創刊,國內刊號為42-1706/F,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財政監督》立足于全國財政監督系統,面向全國財經領域和廣大中央企事業單位,覆蓋高層財經政策法規智囊機構、各地政府采購中心、名牌綜合類大學以及各省(市、區)大型圖書館。
《財政監督》雜志學者發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新聞綜述;公域;私域;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
(二)兩會;公車改革;互聯網;政府;財政監督
(三)法律條文;條文;財政部門;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監督
(四)粵港澳;經濟增長;地方政府;實證分析;財政監督
(五)財政部;財政監督;財政監督工作;專員辦;廳長
(六)財政監督工作;財政監督;財政管理;財政部;局長
(七)互聯網;財政監督;財稅;結構性改革;常態
(八)稅收;稅收法治;財稅;稅法;納稅人權利
(九)財政監督工作;財政監督;財政部;工作側記;專員辦
(十)財政監督;財政資金;財政;財政部門;財政支出
1、不提倡引征作者自己的未刊稿,除非是即將出版或已經在一定范圍內公開的。
2、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3、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4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4、本刊論文注釋為尾注,規范請嚴格遵照本刊要求,具體參見《引文注釋規范》。
5、在正文中,引文按出現先后順序加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采用上角標形式,參考文獻放置文末,排列順序及序號必須與正文中引文序號一一對應。
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應用、發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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