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與會計》自1980年創刊,國內刊號為41-1018/F,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財稅與會計》交流財稅、財會工作如何服務于改革開放搞活的實踐經驗,報道財政、稅收和財務會計理論研究成果,促進財稅財會工作發展。
《財稅與會計》自1980年創刊,國內刊號為41-1018/F,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財稅與會計》交流財稅、財會工作如何服務于改革開放搞活的實踐經驗,報道財政、稅收和財務會計理論研究成果,促進財稅財會工作發展。
《財稅與會計》雜志學者發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財政;財政職能;地方財政;財政工作;工作新局面
(二)財政政策;財政;財政改革;經濟增長;農村稅費改革
(三)企業;財會制度;《會計法》;所得稅審計;應稅所得
(四)財政社會保障工作;財務管理;會計委派制;會計工作;會計改革
(五)農民;農村稅費改革;稅收保全措施;依法征稅;依法收貸
(六)企業;會計處理;企業會計準則;政府采購;會計核算
(七)財政收入;各級政府;鄉村債務;農村稅費改革;稅費改革
(八)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支出管理;財政支出;財政統一發放工資;財政管理
(九)政府采購;會計核算;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支出;供應商
(十)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三中全會;新型農村社區;城鎮化;新型城鎮化
1、本刊實行三審定稿制,取舍稿件重在學術水平。
2、來稿標題需簡明扼要,宜控制在20字以內,正文前務必添加中文摘要和關鍵詞。
3、參考文獻: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
4、論著須有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字數為300字以內,英文摘要與中文摘要內容一致。
5、請作者隨稿附上個人相關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稱職務、研究方向以及聯系方式。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應用、發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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