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法學雜志簡介
《北外法學》自2019年創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該雜志以研究法學理論,探討法律實踐,傳播法律知識,服務社會法治為宗旨,致力于推動中國法學研究的深入發展,提高我國法學研究的國際化水平,為廣大法學研究者提供一個高水平的學術交流平臺。雜志內容涵蓋法學各個分支學科,包括但不限于憲法學、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比較法學等。雜志以其獨特的視角和深入的研究,對中國的法律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研究,為我國的法學研究提供了豐富的研究成果和理論支持。同時,該雜志也關注國際法學研究的最新動態,引入國際先進的法學理論和方法,為中國的法學研究提供了新的視角和思考。雜志以其高質量的學術文章,嚴謹的學術態度,深受廣大法學研究者和法律實踐者的歡迎。雜志不僅在國內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也在國際上贏得了良好的聲譽。該雜志的發行,對于提升我國法學研究的國際化水平,推動我國法學研究的深入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該雜志是我國法學研究領域的一份重要學術期刊,它以其深入的研究,嚴謹的態度,為中國的法學研究提供了豐富的學術資源和理論支持。
北外法學收錄信息
北外法學雜志榮譽
北外法學雜志特色
1、文稿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實用性和邏輯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楚,文字精煉,圖表簡明,統計學處理方法正確、規范。
2、正文標題:正文標題的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正文一級標題用加粗的宋體4號字,二級以下標題用加粗的宋體小4號字。
3、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4、前言:一般不超過300字。應重點概述研究的背景、理論依據、預期結果及意義等,一定要明確提出本文的寫作目的。
5、摘要應在200字以內,要求文字通順、簡練,反映論文的主要觀點。用第三人稱敘述,不用“本文”、“作者”等為主語,可用“文章”等。
6、書寫規范,物理量和單位符號的使用要符合國家標準,稿中外文字母、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及白,黑體;上、下角標的位置應區別明顯。
7、來稿需署作者真實姓名,并提供作者簡介、工作單位、通信地址、郵編、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詳細信息。
8、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作補充論說的文字,采用頁下注,注號用①②③;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出處,采用文末注,用[1][2][3]順序標注。
9、凡引文出處一律列入“參考文獻”,并按論文中引用文獻的先后順序,在正文中用右上標[1] 、[2] 、[3]……標示,一種文獻在同一論文中被多次引用,用同一序號標示。
10、如論文屬于某科研課題或基金項目,在首頁地腳處寫出項目名稱及編號;在首頁地腳處寫清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職稱。